| 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6-193392 | 生成日期: | 2026-03-03 |
| 文 号: | 关键字: | 秸秆,利用,焚烧,露天,农业 |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 | 发布机构: |
| “秸”除隐患,禁烧为“安”——秸秆禁烧人人有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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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03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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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回,万物苏,新一年的春季农忙将要来到。每到春耕播种时,农作物秸秆的处理问题便成了不少农民朋友心中的一大难事。事实上秸秆绝不只是毫无用处的“垃圾”,而是具有多重价值的可利用资源,可为农民朋友们带来不小的价值增收。当前正值春季环境整治和大气污染防控攻坚阶段,秸秆规范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事关乡村生态环境、事关群众身体健康、事关农业可持续发展。为全面推动秸秆资源化利用,从源头杜绝露天焚烧行为,守护乡村清新空气与秀美田园,我们特此发出如下倡议: 一、秸秆功能可不少,可别轻易就焚烧 秸秆通过机械化粉碎还田,能够有效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板结状况,通过青贮、微贮、氨化等技术处理秸秆,破坏秸秆中的粗纤维结构,让秸秆变得柔软、易消化,成为家畜的优质饲料,实现“秸秆喂畜、畜粪肥田”的循环,秸秆还可用于加工生物质燃料、编织工艺品、用作工业原料、制作育苗基质,实现多元化增值利用。各村组、农业经营主体要主动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好方法、好效益,广泛讲解露天焚烧的危害与相关法律规定,让科学利用、禁烧秸秆的理念深入人心。 二、秸秆利用效益高,废品也能变成宝 希望广大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农业主体,积极主动参与到秸秆回收利用的行业中来。可采用粉碎还田、堆肥腐熟、打捆离田、饲料化利用等方式,让秸秆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收益。同时,请广大农民朋友们趁着春风无限、阳光正好时,及时清理在堆放田间、地头、沟渠、院落周边的秸秆杂物,然后规范转运、安全处置,严防风干自燃引发火灾事故,真正实现秸秆利用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提升,让农业废弃物成为乡村增收的“新资源”。 三、山青水绿环境美,焚烧秸秆危害大 露天焚烧秸秆会释放大量有害气体,既污染空气环境,又影响人体健康,还极易引发火灾、影响道路通行安全。露天焚烧秸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甘肃省农村能源条例(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违者将依法受到处罚。希望广大农民朋友们自觉遵守禁烧规定,主动拒绝露天焚烧,积极劝阻家人邻里的违规焚烧行为,让我们共同守护天蓝、地绿、水清的和美乡村;让我们共同打造景美、人更美的和谐家园。 让我们同心协力、立即行动,以实际行动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坚决抵制露天焚烧,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贡献每一份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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