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5-190348 | 生成日期: | 2025-12-08 |
| 文 号: | 关键字: | 物业,服务,业主,问题,小区 |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 | 发布机构: |
| 靖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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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2-08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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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莉、王世锋、胡广恩、蒙学鹏、牛 英、包润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小区物业更好履行职责、提升服务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提出关于促进小区物业更好履行职责、提升服务质量的宝贵建议,我单位在收到各位代表提出的建议后,高度重视。根据省市印发的《住建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自开展“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专项行动以来,我单位转办了大量群众举报投诉件,进行了全面客观的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群众对 办理结果不认可,造成群众多处投诉上访的,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责,查找问题产生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投诉问题。一是及时对限水、限电、断水、断电,小区内“私搭乱建”、私自铲除绿化带,恶意“搭车收费”、退出拒不移交手续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一些不在我们处罚范围内的问题,联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罚,并作为线索移交纪委监委部门。二是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入场手续,目前全县有25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备案,指导督促相关社区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确保物业企业的入场手续合法合规。业主委员会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三是对一些业主多次投诉、对投诉问题拒不整改、不服从部门监管、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管理混乱的物业服务企业,要联乡镇社区启动清退程序,立即予以清理淘汰,净化行业市场环境。四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7月底前实现物业服务信息全公示,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如实公布并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包括物业项目负责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包括公共收益项目明细、费用支出明细及相关票据等)、物业收费标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有关执法部门和专营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同时通过业主微信群等网络渠道同步公示,主动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社区和主管部门的监督。五是通过公众媒体播放、给各小区发放物业管理知识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督促物业企业增强依法守约意识和服务意识,引导业主增强财产意识、契约意识、消费意识和规约意识,依法理性维权,使全社会了解物业行业特征,消除对物业管理的认识误区,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对物业行业的认知度。 最后,感谢您对促进全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此项工作。 联系人:杨思玉 联系电话:18794430789 靖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9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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