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6-200765 | 生成日期: | 2026-10-09 |
| 文 号: | 靖政办发〔2026〕46号 | 关键字: | 决策,县政府,目录,单位,程序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 | 发布机构: |
|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度靖远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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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10-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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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事业单位,驻靖各单位: 《2026年度靖远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情况。 二、县司法局负责审查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凡未列入《目录》的决策草案原则上不予审查。因特殊情况确需出台的,须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再予增列。 三、承办单位要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并根据相关档案管理制度,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及时完整归档。 附件:2026年度靖远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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