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2101391301xj/2025-00016 生成日期: 2025-01-13
文       号: 靖政办发〔2024〕118号 关键字: 救援,队伍,森林草原,应急,工作
所属机构: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远县森林草原消防队组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1-13 14:55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驻靖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根据省安委办、省森防指办公室《关于在重点火险县组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通知》(甘安办发〔2019〕36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组建靖远县森林草原消防队。现将《靖远县森林草原消防队组建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3日



靖远县森林草原消防队组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防灭火工作,提高灭火救援和火灾预防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依托消防救援力量组建专业消防队伍的函》《关于加强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在已有县综合性应急救援大队的基础上,按照“全灾种、大应急”和“一专多能”的建队思路,组建靖远县森林草原消防队,补充配备相应的扑灭火装备,组织开展扑火技能训练和应急演练,确保防灭火队伍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用得上,尽最大可能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队伍组织架构

(一)机构名称及队伍驻地。靖远县森林草原消防队驻地在靖远县消防救援大队刘川工业园区消防救援站,与靖远县消防救援大队刘川工业园区消防救援站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由靖远县消防救援大队管理。

(二)编制及队伍人员配备。队伍人员构成为靖远县消防救援大队刘川工业园区消防救援站行政编制人员和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总人数不少于30人。人员发生变化时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4〕73号)适时进行补充。

(三)管理及训练模式。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管理,具体负责指挥救援、教育训练、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工作。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制度、等级战备制度和轮休制度;队员的作息制度、内务设置、岗哨执勤、体技能训练等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条令法规、规章制度和训练大纲执行。

(四)经费保障。人员经费和其他业务经费一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行政编制人员依据应急〔2019〕84号《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执行,招录政府专职消防人员依据《白银市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所需装备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争取上级部门逐年配备消防装备予以支持。

二、主要职责

1.与靖远县消防救援大队刘川工业园区消防救援站共同承担全县城乡及刘川工业园区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以及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特种灾害救援等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

2.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条令法规、规章制度和训练大纲,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制度、等级战备制度、轮休制度、作息制度、内务设置、岗哨执勤和体技能训练等。3.负责指挥调度相关救援行动,参与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各类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和训练演练等工作。

5.负责全县消防和森林草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和其他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的建设。

6.负责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调度,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

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相关任务。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