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2101391301xj/2024-00026 生成日期: 2024-01-17
文       号: 关键字: 价格,行为,宣传,监管,执法
所属机构: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靖远:突出价格监管重点 宽严相济彰显成效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17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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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着力规范全县市场价格秩序,2023年度,靖远县市场监管局本着勤宣传、强监管、严执法的原则,集中力量排查涉及民生领域重大典型案件线索,精准开展执法核查,价格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着力加大民生领域价格检查力度。县局根据《明码标价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活必须品价格检查,以靖远县真善美购物广场、标新万家超市、福来客超市等5家超市供应的与人民生活必需品密切相关的米、面、粮、油、蔬菜等价格为重点监管对象,持续监管他们年前节后大幅提价或突击提价行为、促销中标示“打折”等标签容易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及促销商品未明确标示“原价”“现价”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近期,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检查商场超市42家(次),对检查中发现明码标价不规范要求立即整改。

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价格专项整治。县局开展了水、电、气、暖、物业、涉企收费、停车收费等多个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私自提价、自立收费项目的不合理行为,严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2023年度,检查发现不合规水费退费17924.07元,停车费退费17017元,自立收费项目退费1800元,接到停车收费方面投诉举报2起,联合县发改局对未经审批私自设立停车收费项目的违规问题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共办结一般程序价格案件3个,简易程序15件,免于行政处罚给予行政指导4件。
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县局通过微信公众号、现场发放、微信工作监管群等途径发布《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春节期间价格提醒告诫书》、《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五一”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书》,要求广大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照提醒告诫内容,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价格政策,要求经营者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世界计量日、质量月、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及时公布国家、省、市典型价格案例,及时总结解读县局执法成效、,通过以案释法增强宣传效果,从而营造出浓厚的价格监管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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