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2101391301xj/2024-00020 生成日期: 2024-01-12
文       号: 关键字: 质量,工程,检测,项目,情况
所属机构: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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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建质2023〕235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甘肃矿区住房和建设局: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及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的通知》(甘建发电〔2023〕158号)和《关于开展全省预拌混凝土质量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甘建质〔2023〕132号)的部署安排,我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分级分类重点监管相结合的方式,成立6个督查组,于9月中下旬,对全省14个市州及甘肃矿区、兰州新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及部分市州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了监督执法检查。现将相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督查,随机抽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100个,其中商品住宅项目32个、棚户区改造项目15个、公共建筑36个、市政工程5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9个、生态避险搬迁工程12个,延伸检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9家、预拌混凝土企业6家。督查内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质量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举牌验收制度、质量信息公示、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和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质量标准化工作落实情况,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工程实体质量、管理资料整理及归档情况,项目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质量终身责任和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向受检市州住建主管部门和受检项目参建各方反馈了检查情况。督查期间,共下发《质量安全问题清单》5份、《质量安全问题整改通知书》83份、《建设行政执法建议书》7份。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地住建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部、省有关工作部署,对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质量、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了有效监管,较好地履行了工作职责,工程质量监管水平稳步提升。受检房屋市政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总体上能够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生产和开展检测活动,大多数项目参建各方主体工程质量行为比较规范,大多数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能在核定的资质范围内开展业务,质量管理体系及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基本正常,全省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检测及预拌混凝土产品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工程质量总体可控。

但是,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部分单位工程质量主体责任落实仍不到位,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工程质量缺陷仍不同程度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大工程各方主体质量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工作,强化质量责任追溯追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保障工程质量品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工作情况

一是个别市州住建部门对县区住建部门监管工作指导力度不够,省级层面的工作部署和指导文件未传达到基层一线;工程质量品质提升工作不扎实、不深入,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落实、项目质量标准化工作推进状况良莠不齐。二是个别县区住建部门对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监管不够,专项检查工作实施针对性不强;对建设单位委托检测制度督促落实不力,特别是对相关企业机构资质、人员及检测活动开展情况的日常核查力度不足。三是执法“宽、松、软、虚”的情况依然存在,普遍存在检查整改多、执法查处少的情况。四是信息化监管整体仍处于初期阶段,部分市州对推动实施智慧监管的现实意义认识不足,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利用信息化监管提高监管效能的效果不明显。今年我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工作实际、结合业务需求申请平台使用账号,做好平台使用、宣传、培训等工作并及时向我厅反馈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截至目前,仍有个别市州未向我厅申请平台使用账号,已申请账号的市州也未运用平台开展质量监督工作。

(二)受检项目质量情况

主体责任落实方面。部分项目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运行情况一般,不能满足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施管理的要求;个别项目建设单位履行工程质量首要责任义务不到位,未对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工作实施有效组织管理,建设单位委托检测制度仍未落实到位;个别项目施工单位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组织质量检查排查不到位,未按要求对现场监理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大部分项目没有进行全员质量培训工作个别项目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仍不健全,对规定应当实行抽样检测的建筑材料、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未根据技术标准严格进行进场检验;个别项目现场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内容不完整、未按要求进行审批,监理巡视、巡查不到位,未按要求组织图纸会审交底,未按要求对应进行验收工序、环节、材料组织验收;个别项目监理单位落实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监理实施要求不到位,未认真对进场的建筑材料、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规定进行查验,对发现的质量缺陷未进行督促整改闭合

制度文件落实方面。部分项目没有制定举牌验收、质量信息公示制度落实的具体方案和工作台账,只留存了图片资料,施工企业对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未认真落实;个别项目见证取样制度落实不规范;个别项目样板引路、质量标准化建设只停留在文字方案上,施工现场未反映,现场资料与工程进度不同步

质量管理资料方面。部分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管理不到位,施工日志、沉降观测数据填写不规范,部分隐蔽工程资料记录缺失,缺少相关单位人员签字盖章,可追溯性不强;个别项目对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资料管理规程的掌握程度不够,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试验检测计划,部分工程过程资料记录未及时收集整理;个别项目提供的基础、主体、钢筋、防水卷材、门窗检测报告存在参数取值、检测内容、检测数据缺项或错误的情况,部分进场材料原材料无出厂合格证、无进场复试报告

程实体质量方面。部分项目混凝土外观存在蜂窝、麻面、漏浆、冷缝、烂根等质量缺陷;部分项目施工现场未设置标养室,个别项目现场标准养护室管理混乱,试块制作、标识、养护不符合规范要求;个别项目存在楼板裂缝渗水,预留钢筋锈蚀、丝头未做保护,止水钢板预埋不准,外墙螺杆洞封堵不严,防水收头细部处理不到位,钢筋弯钩角度、搭接、锚固长度不够;个别项目存在构造柱同主体一次浇筑或漏设构造柱、过梁搁置长度不足或漏设过梁的情况,柱钢筋位移较大、箍筋平直长度不够;个别项目使用烧结实心粘土砖等已淘汰建筑材料;个别项目钢筋直螺纹丝扣外漏较多,存在断丝、秃牙、端部未切平处理等问题

现场检测情况方面。个别项目现场抽测剪力墙、梁柱混凝土强度推定值不满足设计要求,要求相关项目加强后期养护,再次检测验证,确保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要求;个别项目现场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超出规范允许偏差范围。

(三)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情况

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情况。部分检测机构技术力量较为薄弱,检测场所环境及条件不符合规范要求,档案管理不规范,对相关管理、技术人员培训不到位,检测人员对现行规范标准不熟悉、对仪器设备操作不熟练,收样把关不严,技术负责人对检测报告把关不严;个别检测机构管理制度流于形式,未有效落实到位;个别检测机构无资质或超越资质开展检测业务,未严格执行检测数据自动采集实时上传的规定,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的情况仍然存在。

检测数据上传情况。截至11月底,全省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中登记注册质量检测企业共316家,累计上传数据146.9万余条(其中:钢筋接头36.3万余条,钢筋原材26.1万余条,砼抗压强度84.5万余条)。从数据上传情况看,数据上传总量前3的地区分别为兰州、定西、兰州新区,上传数据量占总量的40.8%。部分检测机构存在大量二次采集数据,临夏州盛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建苑建筑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古浪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成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武山恒安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甘谷广厦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甘肃至诚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甘肃中南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8家机构二次采集数据超过400条。有32家机构今年以来未在系统中上传检测数据。从不合格数据处理情况看,已产生的1123条不合格数据,已处理632条、正在处理27条、未处理470条,金昌、平凉两地对不合格数据处理较为及时,兰州、陇南两地未处理的不合格数据较多,其中:甘肃泓恒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建鼎质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宏泰宇工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陇南三方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徽县兴鑫工程材料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单位不合格数据大于15条且均未处理。

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检查情况部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原材料进场把关不严,进场验收流于形式,专项试验室管理不到位,原始试验数据记录不规范,数据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无法保证,个别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混凝土出厂把关不严,混凝土配合比管理不到位,随意调整混凝土配合比,试件标识混乱

三、整改情况

对本次督查中下发的《整改通知书》,由各市州住建部门督促限期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目前整改工作基本完毕,各市州住建部门按要求向省住建厅报送了整改情况报告。对全省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数据分析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所在地市州住建部门要立即对上述企业的检测业务开展情况及数据采集上传情况进行核查,发现存在问题的要限期督促整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于2023年12月29日前将核查处理情况报省住建厅。

对本次督查中下发的《建设行政执法建议书》所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作为典型案例予以通报,由市州住建部门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各地应将上述相关企业、机构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

相关受检项目、质量检测机构及预拌混凝土企业存在的质量问题、违法违规行为情况以及全省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中存在数据问题的检测机构信息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推动质量强省建设。各级住建部门要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建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甘肃省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严格执行质量管理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进场设备和材料、施工工序、项目验收的全过程质量管控,加强检测和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保证合理工期造价,强化质量责任追溯追究。

(二)完善保障措施,规范各方质量行为。各级住建部门要持续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规范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督促各方主体认真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加强过程质量管控,建立质量责任标识,深化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落实,提升质量管理能力建设,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化解工程质量风险,保障工程质量。

(三)强化质量监管,做好源头治理。各级住建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手段,持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坚持“零容忍、重处罚”,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抓好督查反馈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开展工程质量问题“回头看”,对督查发现的共性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找准症结,研究针对性措施,加快补齐监管工作短板。相关单位和项目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对照通报问题清单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边界,强化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努力实现工程质量水平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综合监管水平。各级住建部门要持续推动监管方式创新转变,加快智慧监管工作推进实施进度,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能,破解监管难题,减轻监管压力,大对智慧监管工作开展滞后地区的指导督促通过利用智慧化技术手段,规范业务流程、整合信息资源,帮助监督人员摆脱时间、空间限制。督促企业积极参与信息化建设,搭建立体管控体系,鼓励重点工程积极推广应用智慧管理平台,根据施工现场特点,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推动智慧监管纵深发展,提升智慧管理综合水平。

附件:1.部分受检项目、质量检测机构及预拌混凝土企业存在的质量问题和隐患情况

2.部分受检项目、质量检测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3.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数据统计分析问题情况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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