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印发《通知》,就做好2023年度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做了具体安排。不知道怎么申报的农民朋友们,赶紧看过来。
评审范围
1.评审对象。在我市农村生产一线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动植物病虫防控防疫、农副产品加工、农业机械化、农业经营管理、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行业的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纳入全市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范围。2.评审类别。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层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农民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农经、农机)师、农民农艺(畜牧、兽医、农经、农机)师、农民技术员。3.评审依据。评审工作严格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甘肃省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办法》(甘人社通〔2021〕347号)要求和白银市农业农村局、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白银市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实施细则》(市农发〔2021〕239号)执行。 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高级职称由全市副高级职称评委会代评,中级职称由全市农村实用人才评委会评审;初级职称由县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县区职改办考核认定。
评审条件
(1)年种植农作物达到 200亩或带动 500 亩以上。(2)年养殖牛饲养量达到 200 头以上或羊达到 1000 只或猪达到1000头或驴达到100头,禽类养殖1万只以上。(3)年累计完成动物检疫防疫1万头(只)或植物病虫害防治面积200亩以上。(4)从事农业机械化服务,年作业面积达到1万亩以上。(7)开展饲草料加工,农产品保鲜、储藏、初加工和组织销售500 吨,产生 50万的经济效益。(8)创办或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手工作坊、扶贫车间、农村电商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为10 户以上农户提供生产技术、生产资料、收购销售农产品等方面的服务。(9)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1项以上,技术服务农户10户以上。(10)能带动10户以上的农户每户年增收1000元以上。(11)因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工作业绩突出,获乡镇党委政府或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表彰。(12)在县(市、区)相关部门组织的农业行业技能大赛中获表彰奖励。(13)初中毕业从事相关农业生产工作3年以上;或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从事相关农业生产工作1年以上,并参加县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符合下列第(一)款或第(二)款条件标准之一,可申报评审农民中级职称。(一)取得以下突出业绩1项可直接申报评审农民中级职称:(2)获县(区)级以上劳动模范、致富能手、创业明星等荣誉称号。(二)取得农民初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生产工作5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可正常申报评审农民中级职称:(1)全乡镇公认的种植、养殖、动植物病虫防控防疫、加工、经营、服务等行业的技术能手,能指导农民技术员开展工作。(2)本人被县(区)直以上有关部门委派、聘请,为本县(区)农民开展经验介绍或技术传授,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3)本人的产品、或作为主要技术人员所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的产品被推选参加市厅级博览、展览会。(4)年种植农作物达到500亩或带动1000亩以上。(5)年养殖牛饲养量达到500头以上或羊达到 3000只或猪达到3000头或驴达到300头,禽类养殖2万只以上。(6)年累计完成动物检疫防疫2万头(只)或植物病虫害防治面积500亩以上。(7)从事农业机械化服务,年作业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8)年累计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200批次。(10)开展饲草料加工,农产品保鲜、储藏、初加工和组织销售1000吨,产生100万的经济效益。(11)创办或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手工作坊、扶贫车间、农村电商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为20户以上农户提供生产技术、生产资料、收购销售农产品等方面的服务。(12)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2项以上,技术服务农户20户以上;或累计培训农牧民50人以上。(13)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取得“三品一标”认证1个。(14)能带动20户以上的农户每户年增收2000元以上。(15)因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工作业绩突出,获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或获乡科级以上表彰奖励2次。(16)在县(市、区)相关部门组织的农业行业技能大赛中获表彰奖励。(17)中专毕业从事相关农业生产工作10年以上;或大专学历,从事相关农业生产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20)作为“两园”(标准化种养产业园、农产品加工产业园)的领办人或负责人。取得农民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生产工作不到5年,如达到第(二)款中的5项业绩,可破格申报评审农民中级职称;没有取得农民技术员职称资格的,如达到第(二)款中的7项业绩,可破格申报评审农民中级职称。符合下列第(一)款或第(二)款条件标准之一,可申报评审农民高级职称。(一)取得以下突出业绩1项可直接申报评审农民高级职称:(4)参与制订国家、行业、地方、团体、企业等技术标准1项。(5)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致富能手、创业明星等荣誉称号。(二)取得农民中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生产工作5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4项,可正常申报评审农民高级职称:(1)全县(市、区)公认的种植、养殖、动植物病虫防控防疫、加工、经营、服务等行业的技术能手,能指导农民技术员开展工作。(2)本人被县(区)直以上有关部门委派、聘请,为外县(区)农民开展经验介绍或技术传授,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3)本人的产品、或作为主要技术人员所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的产品被推选参加省级博览、展览会,(4)年种植农作物达到800亩或带动1500亩以上。(5)年养殖牛饲养量达到750头以上或羊饲养量达到4500只或猪饲养量达到4500头或驴饲养量达到450头,禽类养殖5万只以上。(6)年累计完成动物检疫防疫5万头(只)或植物病虫害防治面积750亩以上。(8)年累计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500批次。(10)开展饲草料加工,农产品保鲜、储藏、初加工和组织销售3000吨,产生300万以上的经济效益。(11)创办或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手工作坊、扶贫车间、农村电商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为50户以上农户提供生产技术、生产资料、收购销售农产品等方面的服务。(12)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3项以上,技术服务农户30户以上;或累计培训农牧民100 人以上。(13)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取得“三品一标”认证2个。(14)能带动30户以上的农户每户年增收3000元以上。(15)因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工作业绩突出,获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或获县区级表彰奖励2次。(16)在全省或省内行业协会组织的农业行业技能大赛中获表彰奖励。(17)大专学历,从事相关农业生产工作10年以上;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生产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取得农民中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生产工作不到5年的,如达到第(二)款中的6项业绩,可破格申报评审农民高级职称;没有取得农民中级职称资格的,如达到第(二)款中的8项业绩,可破格申报评审农民高级职称。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于即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评审工作于12月31日前完成。
申报流程
个人申请——村级汇总——乡镇推荐 ——部门审核——组织评审(或认定)——公示发证。
申报要求
符合条件的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反映本人学历、水平、业绩等有关证明材料,填写诚信承诺书,无违法违纪证明。由村委会或乡镇相关农业机构指导申报人在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gszcxt.cn,也可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评审”窗口登陆)中申报,上传相关资料,填写2023年度申报全省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人员情况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