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民
信息来源:甘肃
发布时间:2025-04-18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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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刘春民

职务: 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宣传委员(兼)

职责:

负责乡村振兴、基层党建、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效能建设、保密、统战、宗教、科协、工会、政法、综治、信访维稳、禁毒、防邪、普法、依法行政、创城、年鉴编撰、驻村帮扶、扫黑除恶、小额信贷、光伏扶贫资金使用、项目、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

简介

刘春民,男,汉族,1983年3月生,甘肃省靖远县人,大学文化程度,2010年1月参加工作,201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永新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宣传委员(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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