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5-00044 | 生成日期: | 2025-03-13 |
文 号: | 关键字: | 防火,森林草原,文明,祭祀,自觉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永新乡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 | |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3-13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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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即将来临,祭祀活动增多,传统的祭祀方式已成为森林草原火灾的突出隐患,尤其当前气候干燥、草木干枯,森林草原防火形势更是异常严峻。为此,永新乡人民政府向全乡广大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防火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当前正值春季森林草原紧要防火期,进入山区林地祭扫的群众,不要点燃明火焚烧祭物,不要携带火种和易燃物品,避免发生火灾。要牢固树立“林草防火、人人有责”的防火意识和法纪观念,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好防火责任和义务,做到人人防火、时时防火、处处防火,杜绝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二、自觉规范用火,减少火灾隐患。要始终坚持文明、规范用火,自觉接受护林员的引导和管理,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不在林草区内吸烟、烧烤、野炊、烧田埂、烧草堆、烧苗木、生火取暖及燃烧相关祭品。对特殊人群,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进入山区林地的人员,要主动交出火种并接受防火检查站的检查登记,严禁将火种带入林草区。 三、倡导新风祭祀,争做模范表率。清明将至,在尊重传统祭祀习俗的同时,自觉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大力倡导鲜花祭扫、鞠躬默哀、家庭追思、擦扫墓碑等文明低碳、节俭,环保、安全的现代祭祀方式寄托哀思,把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良好家风有机结合,不断传承和弘扬社会新风正气。 四、加强宣传教育,推动示范引领。森林草原防火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示范,自觉遵守文明祭祀,争做文明风尚的倡导者、宣传者、践行者,教育引导家属亲朋和周边群众文明祭祀,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草原的重要性和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草原防火浓厚氛围。 让我们共同携手,做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和监督者,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带动周边人摒弃陋习,争做文明村民,树立时代新风,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为守护永新生态安全、共建绿色幸福家园贡献一份力量! 永新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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