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5-00042 | 生成日期: | 2025-02-11 |
文 号: | 关键字: | 孔明灯,安全,市民,燃放,元宵节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关于元宵节期间禁售禁放孔明灯的倡议书 | |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2-11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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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即将来临,在这阖家团圆、欢乐喜庆的节日里,赏花灯、猜灯谜、吃元宵等传统习俗为我们带来了浓浓的节日氛围。然而,孔明灯虽美,却暗藏巨大风险。为了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元宵节,靖远县消防救援大队在此倡议大家在元宵节期间禁售、禁放孔明灯。 孔明灯,又称许愿灯,点燃后会随风飘飞,看似浪漫,实则存在诸多安全隐患。首先,孔明灯属于明火,且放飞高度和方向不受控制,升空后可能引发火灾事故,严重威胁着山林、建筑物、易燃易爆物品存储场所的安全。一旦引发火灾,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更可能危及人们的生命安全。其次,孔明灯在风力、气流等因素影响下,可能挂落在电力线路、通信设施等上面,导致线路短路、设施损坏,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此外,放飞后的孔明灯残骸随意飘落,也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破坏我们美丽的家园。 安全生产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也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参与到安全防范工作中来。在此,我们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禁售、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营造“减少一次燃放,增加一份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可以选择其他安全、环保的方式庆祝元宵节,如参加社区组织的文化活动、在家中与家人共度温馨时光等; 二、各商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销售孔明灯,大家要积极参与文明劝导行动,主动将燃放孔明灯的危害性分享给身边亲朋,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安全环境; 三、欢迎广大市民积极监督,如发现有销售、燃放孔明灯的行为,请及时提出善意提醒,共同守护我们的安全家园。 靖远县消防救援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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