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4-00016 | 生成日期: | 2024-08-14 |
文 号: | 关键字: | 调查,土地,摸底,范围内,房屋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远县人民政府通告:河滩片区、武家滩片区征迁调查摸底······ | |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8-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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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河滩片区、武家滩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征迁范围内住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等有关信息调查摸底的通告为切实改善河滩片区、武家滩片区范围内人居环境,根据《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市政发〔2018〕12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河滩片区、武家滩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现需对河滩片区、武家滩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住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等有关信息进行调查摸底,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查摸底时间 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27日 二、调查摸底范围 河滩片区:东至文化产业中心用地范围,南至靖乐南路,西至泰安路用地西侧边线,北至人民路(具体以公布的征迁用地红线图为准)。 武家滩片区:东至永新街,南至滨河一号院住宅小区,西至开元路,北至司法局(具体以公布的征迁用地红线图为准)。 三、调查摸底单位 靖远县动迁安置服务办公室、靖远县自然资源局、靖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靖远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征迁片区所属村、社区。 四、调查摸底内容 (一)房屋产权人家庭成员户籍基本情况; (二)产权人所属土地及测量情况; (三)产权人所属地上构建筑物情况; (四)产权人征迁安置意向。 具体内容见棚户区改造房屋及土地征收入户调查摸底表。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县自然资源(规划中心、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住建、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门要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各类建(构)筑新建、改建、扩建,改变房屋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户口迁入或分户,工商营业执照等审批手续。暂停期限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年。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征迁片区居民不得在本通告发布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或改变房屋用途等行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进行抢栽、抢种等类似、相似或同等性质的行为,对于抢建、抢栽的一律不予补偿。县综合执法局如发现以上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对违法建筑一律强制拆除。 七、为及早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请调查范围内的广大居民积极配合,主动提供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土地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等相关手续,以便尽快完成入户登记丈量及调查摸底工作。 特此通告。 靖远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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