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4-00012 | 生成日期: | 2024-02-26 |
| 文 号: | 关键字: | 安全,火灾,场所,工作,镇 |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 关于印发《乌兰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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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2-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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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党发〔2024〕33号 中共乌兰镇委员会 乌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乌兰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党组织、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单位): 现将《乌兰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中共乌兰镇委员会 乌兰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 乌兰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消防安全工作有关部署和要求,深刻吸取南京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坚决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35条具体措施、市委市政府43条细化措施,把“严起来”的主基调立起来,把“长牙齿”的硬措施落下去,以“零容忍”的态度全力以赴抓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一次基础信息集中摸排行动。一是各村(社区)要组织网格员以村社巷道、楼栋单元为单位,全面摸排登记辖区内常住人口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户籍地址、常住地址、户主、联系电话、工作单位,住址信息应精确到小区(院落)、楼栋号、单元号、楼层号),建立常住人口台账(附件1);二是各村(社区)要组织网格员全面摸排梳理辖区内高层建筑、失管小区、出租房、九小场所、宗教场所、施工现场以及大型商超、宾馆饭店、商业综合体、公共娱乐场所分类建立信息台账(附件2);三是各社区、“三关一滩”4个村要全面摸排登记辖区内充电桩建设使用情况(附件3)。 (二)开展一次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一是整治重点。沿街门店、九小场所(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要紧盯安全疏散、防火分隔、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餐饮场所存在燃气消防安全“五类”突出问题等进行重点整治。混合经营场所(集餐饮、住宿、娱乐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紧盯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增大火灾危险性,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违规占用防火间距搭建临时性建筑,共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和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等进行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寄宿制中小学、教育培训机构、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养老院、儿童福利院、宗教场所)要紧盯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进行防火分隔,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堵塞、占用和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特别是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是否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是否加强师生消防宣传教育,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和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等进行重点整治。高层建筑要紧盯违规私拉电线、电缆为电动车充电,电动车、自行车堵塞、占用建筑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公共区域,搭建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房、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等进行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场所要紧盯消防水源、灭火器材是否充足,消防车道是否畅通,电气设备是否符合防爆要求,是否设置可靠的防雷、防静电保护设施,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关键工艺环节和专用库房是否采取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等进行重点整治。居民楼院(高层住宅小区、老旧小区、失管楼院)要紧盯消防通道、楼梯间、公共走道堵塞占用,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楼梯间、管道井封堵不严和堆放杂物,外墙保温材料破损脱落,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等进行重点整治;经营性自建房要紧盯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设置影响灭火救援逃生障碍物,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缺少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居住区域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以及自建房集中连片形成区域性火灾隐患等进行重点整治。施工现场(新建、改建、装修、拆除等各类施工现场)要紧盯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等进行重点整治。二是隐患排查。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单位要对照重点场所消防检查要点,全面组织开展辖区消防安全大排查,现场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4),切实查清突出风险隐患。三是问题整改。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单位要将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汇总形成《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附件5),做到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现场核查填写《火灾隐患复查单》(附件6);对于难以整改的实施挂账管理,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每月跟进整改情况,确保整改一处、销案一处。 (三)开展一次安全知识集中宣传行动。一是镇消防工作站制作文字、短视频等,通过微信网格群向居民科普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宣传如何进行火灾防范,如何正确报火警,如何正确扑救初期火灾,如何正确使用常规的消防器材等消防安全知识。二是各村(社区)宣传动员群众,以家庭为单位储备必要的消防应急物资储备,如灭火器、灭火毯、应急逃生绳、过滤式自救呼吸器、手摇充电电筒、救生哨、常用医疗用品等。三是各网格员、楼栋长、单元长等“应急第一响应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开展集中“敲门”行动,面对面向群众宣传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有关规定和火灾危害,以惨痛案例警示教育群众,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风险意识,引导群众选购合格电动自行车,自觉遵守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各项安全要求。 (四)开展一次应急疏散集中演练行动。一是各村(社区)要立足实际制定重点区域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村社巷道、楼栋单元“应急第一响应人”,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第一响应人”先期开展应急处置,第一时间向消防救援机构、村(社区)报告。二是各村(社区)要全面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加强村(社区)干部、物业工作人员培训,村上组建一支10-15人的消防救援队伍,社区组建一支20-30的消防救援队伍,配足一定数量的灭火器、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破拆装备、个人防护装备和通讯器材等,确保能有效处置初起火灾。三是各村(社区)要将高层建筑、连片自建房、出租屋、九小场所、混合经营场所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场所作为重点,协调有关部门,3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应急实战演练,确保场所人员达到“一懂三会”要求(即: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全面提升场所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的现实,深刻吸取安全事故教训,始终紧绷安全生产之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亲自上手,确保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二)建立工作台账,确保行动实效。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单位在此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期间,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报送工作进度,重大情况随时报告。高层建筑、失管小区、出租房、九小场所、宗教场所、施工现场以及大型商超、宾馆饭店、商业综合体、公共娱乐场所分类信息台账,务必于3月5日前报镇应急服务中心。 (三)跟踪督导落实,严肃追究责任。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单位要对照方案,扎实安排、全面动员、立即行动。行动期间,凡因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出现信息摸排不全面、不准确,隐患排查不到位、不彻底,安全宣传不重视、走过场,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的或导致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乌兰镇常住人口信息台账 2.乌兰镇高层建筑、失管小区、出租房、九小场所、宗教场所、施工现场以及大型商超、宾馆饭店、商业综合体、公共娱乐场所分类信息台账 3.乌兰镇充电桩建设使用情况信息汇总表 4.乌兰镇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5.乌兰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6.乌兰镇火灾隐患复查单 (此页无正文) 乌兰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2月2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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