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2101391301xj/2025-00022 生成日期: 2025-04-17
文       号: 关键字: 生态,问题,环境,工作,甘肃
所属机构: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生态头条 | 部署!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落细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4-17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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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展以来,甘肃省高度重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截至目前,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62项整改任务和1984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51项整改任务已完成47项,交办的2643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全部办结;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59项整改任务已完成23项,交办的1707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1633件。

甘肃省建立横向到边、责任到底、多管齐下的整改责任机制,全方位推进整改责任落实。通过明确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省直部门主体责任,形成全域统筹、上下联动、同向发力的整改工作格局;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组,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制定追责问责工作实施方案,直查直办;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全面落实整改“公示制”“销号制”“追究制”“督办制”,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针对重点问题,甘肃省强化督导检查,有力有序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群众举报件和典型案例整改。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反馈问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立行立改、从严整改、彻底整改;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公开通报的5个典型案例,建立省级领导包抓机制,按照“一案一专班、一案一方案”要求推进整改;聚焦群众最关心关切问题,省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专责作用,督促行业部门开展“一域一重点”专项整改。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出台整改工作调度、核查督办、验收销号等配套制度,做到整改全过程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建立群众举报件检查督导机制,全面回应群众诉求,彻底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切实发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作用,重点督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情况,并对沿黄干流4个地区开展第三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通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全省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基础持续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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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总体脆弱、保护任务繁重

黄土高原、广袤草原、茫茫戈壁、洁白冰川……42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拥有除海洋和岛礁外所有的地貌类型,宛如一柄“玉如意”镶嵌在祖国西北内陆的甘肃,有着“生态奇观的博物馆”“自然风貌的大观园”之称,是我国西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赴甘肃考察调研,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为甘肃发展把脉定向、指路领航。

2019年8月在甘肃考察时,习近平总书记不避路远、不辞辛劳,一次次驱车跋山涉水,越山丘、进草原、穿沙地,看山、看林、看水。他指出:“这些年来祁连山生态保护由乱到治,大见成效。甘肃生态保护工作体现了新发展理念的要求,希望继续向前推进。”“我们发展到这个阶段,不能踩着西瓜皮往下溜,而是要继续爬坡过坎,实现高质量发展,绿水青山就可以成为金山银山。”

2020年5月8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曾指出,甘肃省认真汲取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教训,不断推动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但生态环境总体脆弱、保护任务依然繁重,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仍然存在差距。

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甘肃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后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17年4月13日向甘肃省委、省政府进行了反馈。

督察认为,甘肃省十分重视环保机制建设,先后出台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等重要文件,不断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在责任追究方面,针对武威荣华公司环境违法案件、陇星锑业尾砂泄漏事件等,不回避、不护短,对21名领导干部进行约谈,对22名干部作出党纪政纪处理。

督察同时指出,甘肃省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存在的问题有:祁连山等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严重;白银市涉重金属企业集中,环境风险问题突出;一些城市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突出,部分河流污染严重等

反馈中提到,2013年修订的《甘肃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管理办法》,允许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开采矿产,违背《矿产资源法》《自然保护区条例》上位法的规定,导致部分自然保护区内违法采矿问题突出。2011年以来康县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先后两次调整范围,调减面积占保护区总面积50%。白银市为了支持企业生产,不顾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对白银稀土公司继续使用已闭库的2号尾矿库等违法行为督促整改不力。

全省《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于当年11月才印发各地各部门,直到督察进驻甘肃后,才与各市(州)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致使2016年底计划完成的“全省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8%”等目标任务无法落实到位。

关于祁连山等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的问题,反馈中说,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已设置采矿、探矿权144宗,2014年国务院批准调整保护区划界后,省国土资源厅仍然违法违规在保护区内审批和延续采矿权9宗、探矿权5宗。大规模无序采探矿活动,造成祁连山地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加剧、地表塌陷等问题突出。肃南县凯博煤炭公司马蹄煤矿位于缓冲区和实验区,2008年投产以来共形成煤炭堆场10余处,近2平方公里地表植被遭到破坏。

祁连山区域黑河、石羊河、疏勒河等流域水电开发强度较大,该区域现有水电站150余座,其中42座位于保护区内,带来的水生态碎片化问题较为突出。

2013年以来,甘肃省还有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同样存在非法采矿、水电开发等违法违规问题。

反馈中还提到,部分地区环境风险和污染问题突出:白银市涉重金属企业集中,环境风险问题突出。白银公司选矿公司2016年曾相继发生回水管道破裂、选矿矿浆泄露等污染事故。2015年国家下达财政专项资金1.3亿元用于治理东大沟重金属污染和含铬土壤污染,资金到账一年有余,但项目至今仍未开工。

全省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一些城市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突出,造成部分河流污染严重。山丹河流域每天有4万余吨生活污水直排,2013年以来水质持续为劣Ⅴ类。

2020年5月8日,第二轮首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开始反馈督察情况。甘肃成为当时继福建后,第二个被通报省份。督察组点名了甘肃多个省级部门工作降低标准、放松要求,违规批复项目,包括省发展改革、市场监管、水利、住建以及生态环境等部门。

督察指出,甘肃生态环境保护仍存一些问题:一是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2018年全省有9个市州未落实国家对限制开发区域的考核要求,继续考核GDP等经济指标。同时,绿色发展约束性指标落不下去。

一些部门工作降低标准、放松要求。省发展改革部门违规核准5个煤矿改扩建项目,批复同意4个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省生态环境部门放松重金属污染防治要求,擅自推迟已建成投产或已通过环评审批项目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时间。

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能推则推、一拖再拖。兰州市未经科学论证,将原定雷坛河综合治理方案调整为在河道内敷设截污管,不仅治理工作大打折扣,而且未取得防洪评价批复即启动施工,导致管道被洪水冲毁,3000万元投资打了水漂。兰州新区管委会未按要求建设污泥处置设施,也未按协议指定污泥处置场地,致使4600吨污泥未做防渗直接填埋;37处雨污管网混接错接,大量污水未经处理直排环境。

张掖市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明阳公司等5家企业长期侵占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不重视、不整改,实验区内废机油随处可见,局地污染严重。酒泉及敦煌市对敦煌飞天生态产业有限公司违法违规问题不敢动真碰硬,致使敦煌阳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土沟河被截流改道,下游缺水严重。省住建部门对牵头组织水质恶化流域所在市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一再推诿,两次行文要求删除该任务。

二是第一轮督察整改还不到位。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老旧污水管网改造、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及新增污水管网仅完成2020年目标任务的11%、16%和28%,全省91座生活污水处理厂中,仅19个达到一级A标准。

三是一些地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不到位。2018年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目标任务没有落实。部分地区焦化行业违规产能建设愈演愈烈。节能改造和小火电机组关停替代工作缓慢。煤炭配送体系建设滞后,大量民用散煤通过非正规渠道进入市场,游离于监管之外。

2023年11月22日下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甘肃省动员会在兰州召开,对甘肃省正式开展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1月30日,二十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2024年2月28日,督察组向甘肃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

督察指出,甘肃是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重要组成部分,对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甘肃重要生态安全定位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工作还存在差距,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甘肃脆弱的生态系统和资源环境刚性约束认识不深刻,有时不惜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有的抓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主动性不够,存在“等靠要”思想;有的对突出问题能拖则拖,导致愈演愈烈,甚至出现突破底线乱作为、谎报瞒报等情形。

河西走廊水资源匮乏,但张掖市甘州、临泽等区县长期违规取水,营造30余处总面积6000余亩的人工水面。2020年6月国家开展“挖湖造景”排查整治后,张掖市仍违规新建4个人工湖,涉及面积约200亩。甘州区芦水湾景区未批先建3个人工水面,一直未办理取水许可,仅2022年就从黑河取水2600万立方米。弱水花海景区3个人工水面2016年至2021年无证取水,2022年超量取水6.7万立方米。张掖奥林匹克森林公园未批先建11个人工水面,面积1200余亩。2016年以来,兰州市和兰州新区部分生态修复和土地整理项目审批手续不全,存在违法占用耕地、林草地等问题。

部分地方“两高”项目盲目上马。2021年以来酒泉、张掖、武威、嘉峪关等市未严格执行“两高”项目排查整治要求,67个存量项目没有排查评估,占比达到30%;428个在建拟建项目没有梳理排查,占比高达91%。其中,中石油玉门油田等多家重点用能单位未按要求开展节能评估。酒泉、张掖等地多个项目能耗置换指标未落实,部分项目已建成投运。白银市靖远县越权审批19.2万吨电解铝、30万吨再生铝项目,项目已建成投产。白银市将53台(套)应于2017年底前淘汰的落后用能设备淘汰时限放宽至2024年以后。

一些领域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兰州新区高尔夫球场未按要求于2016年取缔,长期违规经营,当地多次谎报瞒报高尔夫球场元素已全面清除,省发展改革委把关不严,多次向国家上报已完成整改。群众举报“兰州市高新区南面滩社区不允许居民生炉取暖,影响正常生活”。督察发现,兰州市高新区、城关区等“一刀切”取缔经营户的小火炉,群众反映强烈,督察组迅速进行调查核实,将问题转地方立即整改,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一些地方还存在向督察组上报虚假数据或不如实提供情况的问题。

部分督察整改不到位。嘉峪关市民丰化工、张掖市民乐铬盐厂渣土污染防控措施仍不完善;平凉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等问题整改不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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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核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图源生态环境部)

二是统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甘肃省落实“四水四定”有较大差距。2015年以来,酒泉、张掖、武威、金昌、嘉峪关等市超用水总量考核指标取水,累计达64.1亿立方米。平凉市工业用水粗放,部分企业超用水定额,庆阳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升反降。张掖、平凉等市地下水超采治理不力,武威、酒泉等市违规发放取水许可问题突出。庆阳市为通过考核,将不达标再生水排入景观湖以提高再生水回用率。2021年以来,酒泉、张掖等市不顾水资源严重短缺实际,承接高耗水、高污染项目114个,进一步加剧水资源紧张矛盾。

甘南州是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但采砂行业无序发展问题突出。当地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提出,在全州设立10个砂石集中开采区,但43家采砂企业中仍有26家在集中开采区外,个别企业违规占用高寒草甸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驰野建筑工程公司等10家采砂企业违规占用草原、林地。

兰州新区部分产业发展粗放无序。2020年以来,未落实产能置换要求备案批准5个烧碱项目,总产能达150万吨/年。项目审批监管不到位,2020年4月以来,对86个项目降低审批要求;化工园区259个新改扩建项目中,有122个不同程度存在未批先建问题。水污染问题严重,化工园区部分污染物排入水体;园区事故池等环境风险防控设施不健全,环境风险突出。化工园区74家企业未按规定与国、省监控平台联网,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突出;54家企业未按要求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点检测与修复工作。

环境基础设施欠账多。兰州市白道坪片区、七里河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部分生活污水直排黄河。定西市通渭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多次超标排放,陇西县部分雨污混流水直排黄河一级支流渭河,天水市麦积等3家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不到位,超负荷运行、溢流问题突出,2023年以来下游渭河干流伯阳、太碌国控断面水质分别有2个月、1个月恶化为劣Ⅴ类。兰州市污泥处置厂违规处置污泥,环境和安全风险隐患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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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兰州市现场检查入河污水情况(图源生态环境部)

三是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短板明显。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白银市景泰县景宇矿业、昌盛冶炼两家公司违法占用全国重点文物建设控制地带700余亩。甘肃安西极旱荒漠、盐池湾等省级自然保护区内,仍有7宗矿权未退出。

违法违规开采破坏生态。白银市景泰县泳泽矿业擅自将地下开采变更为露天开采,违法占用、毁坏林地2400亩,长期没有开展生态修复。靖远县凝灰岩集中开采区多家企业长期越界违法违规开采,大面积压占损毁土地,破坏当地生态环境。酒泉肃北吐鲁煤矿、狼娃山铁矿等企业也存在压占破坏土地、越界开采等问题。

生态修复不力。2020年至2022年,省自然资源厅立项实施的42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中,有34个没有按期完成。甘南、武威、白银等地部分矿山长期生态修复治理不到位。

四是一些生态环境重点领域问题突出。陇南市9座停用3年以上的尾矿库未按要求完成闭库,环境风险隐患依然存在;200余万立方米历史遗留废渣尚未按要求清理整治。庆阳市部分油田废弃场地未完成土壤污染检测,临夏州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和后续治理进展缓慢。

大气污染近期发生明显反弹。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所放松,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工作力度减弱,企业废气排放监管不力问题突出。2023年以来,兰州市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同比上升12.1%、4.4%。全省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不升反降。一些城市“公转铁”工作推进缓慢。

水土流失系统治理不够。固沟保塬工程综合治理规划任务未完成,已完成治理区域再次损毁严重。河西走廊局部林地明显退化,2023年退化林面积比2021年增加21.2万亩。同时,违法违规占用林草地问题严重,加剧土地沙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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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生态环境保护九大行动

2月16日,2025年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暨“九大行动”启动会议在兰州召开。会议总结2024年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

会议提到,2024年,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建设美丽甘肃为牵引,以推动绿色转型发展为导向,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甘肃省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持续筑牢。黄河干流出境断面水质连续9年达到Ⅱ类,提前2年完成消除劣V类水体目标任务,祁连山生态保护实现常态长效监管,2022年、2023年中央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获评“优秀”等次。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会议提出,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有关工作部署,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2025年,甘肃省将精准聚焦关键指标,重点开展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重点区域生态保护、生态空间统一监管、环境风险防控、碳排放“双控”、环保铁军锻造等“九大行动”,共30项具体举措,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加快推进美丽甘肃建设,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有力支撑。会议还强化责任落实、部门协同、宣传推广3项保障措施,明确将“九大行动”落实情况纳入考核体系,确保“九大行动”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要抓好八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创新绿色发展机制。二是全面推进美丽甘肃建设。持续优化完善推进落实机制,梯次推进美丽甘肃示范区建设,推动“十四五”规划收官和“十五五”规划谋划。三是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四是强化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监管。深入推进黄河流域污染治理,加强祁连山秦岭生态常态长效保护,持续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监管。五是着力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六是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确保核与辐射安全。七是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优化执法监管方式,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强化重大项目谋划与资金监管,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八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化思想领域建设,强化政治机关建设,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

会议还强化责任落实、部门协同、宣传推广3项保障措施,明确将“九大行动”落实情况纳入考核体系,确保“九大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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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方案推动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近日,《甘肃省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正式发布。《方案》旨在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健全并落实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机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机制、荒漠化综合防治机制,深入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攻坚、环境质量巩固提升、核与辐射安全强基、监测评估数智赋能、监管执法提质增效、环境风险系统防控、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等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质量,持续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美丽甘肃奠定坚实生态基础。

《方案》提出了相关目标,到2025年,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森林覆盖率达到12%,森林蓄积量达到2.8亿立方米以上,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3.5%,湿地保护率超过52.73%,水土保持率达到61.34%,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率达到63%;细颗粒物(PM2.5)浓度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3.8%,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的比例达到94.6%,黄河干流水质保持在Ⅱ类及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降低16%。

到2030年底,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森林覆盖率提高至12.7%,森林蓄积量提高至3.3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3.5%,湿地保护率达到54.35%,水土保持率达到64.14%,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率达到67%;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4%,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的比例达到95%左右,黄河干流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及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

据了解,《方案》立足甘肃生态区位特点,将全省划分为河西祁连山内陆河屏障区、甘南高原黄河上游屏障区、陇中陇东黄土高原屏障区、南部秦巴山区长江上游屏障区、中部沿黄河地区生态走廊,构建起覆盖全域、协同联动的“四屏一廊”生态安全格局。

“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在立法层面为破坏生态行为‘放水’”“不作为、乱作为,监管层层失守”……2017年,中办国办就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发出通报,措辞严厉。包括甘肃省3名副省级干部在内的几十名领导干部被严肃问责。

浙江千岛湖违规填湖、青海木里煤田超采破坏植被、新疆卡拉麦里保护区“缩水”给煤矿让路、宁夏一家企业向腾格里沙漠排污……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一些地方出现的破坏生态环境事件作出批示,要求坚决抓住不放,一抓到底,不彻底解决绝不松手。

“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既以雷霆手段追责,也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效。

2015年7月,中央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展以来,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取得显著成效。

“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我们一定能建成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中国,为建设清洁美丽地球家园、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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