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1970-172821 | 生成日期: | 2022-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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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是如何补偿的?棚改拆迁补偿政策详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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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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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实施棚户区改造的原则是“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政府除了鼓励地方实行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等优惠政策外,还允许在改造项目里,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让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 所以棚户区改造和普通的拆迁是不一样的,只是实践中的棚户区改造一般都会伴随着征收拆迁。而且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的补偿安置条件不能低于一般情况下征收拆迁的补偿安置。 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是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的,包括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两种。具体情况又可以分为三种: 1.纯产权调换,如旧新按1:1.5的面积置换等; 2.另划宅基地,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格补偿,就是根据屋的新旧、装修和结构把房屋折算成价格; 3.纯货币补偿。此外,各地区为了做好经济困难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安置工作,可以探索采取共有产权的办法。 至于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在国有土地上就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棚户区改造项目一般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形式开展,其补偿方式的设定也应遵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 一般来讲,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房屋补偿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货币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等。而产权置换一般是拆一还一,在同等区位中,能做到1:1进行房屋置换就算是合理补偿。这两种拆迁补偿方式,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受到文物古迹保护、区域地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有些棚改项目无法实现“原地回迁”。 各地的政策有所区别,例如根据北京的政策,细化完善征收补偿政策和标准,鼓励货币化安置,规范征收补助和奖励。 应该由拆迁户自主选择安置补偿方式,可以鼓励货币化安置,但不能要求拆迁户必须选择哪种补偿方式。即使无法实现“原地回迁”,也应当提供就近地段或其他地区的安置房,并依法支付搬迁安置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实践中棚改的范围有被随意扩大的现象。有很多本不属于棚户区改造范围的城市房屋也被冠上棚户区改造之名,实际上却是搞商业开发,借棚改的名义来实施征收拆迁工作,以建设相关项目。很多被拆迁人好好的房子被拆,却只按所谓“棚改”的价格予以安置补偿,极大的损害了广大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被拆迁人在遇到棚改的时候,一定要先做好判断,自己的房屋究竟属不属于规定中的棚户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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