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均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gszcxt.cn,可通过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窗口登陆)。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职改办)和评委会均须使用职称系统,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发证、查询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二、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方式有哪些?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可通过职称考核认定、职称评审、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三种方式取得职称,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一)职称考核认定。在我市范围内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档案在我市托管),除以考代评的系列(经济、统计、会计、审计、卫生、出版、翻译、计算机软件、通信工程等),初级职称全部由用人单位考核认定。
1.中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考核认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县、区级及以下单位满3年),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2.大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考核认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县、区级及以下单位满1年),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4.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见习1年期满,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县、区级及以下单位满1年),考核认定中级职称。
技工院校毕业生,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二)职称评审。职称评审是按照国家、省职称评价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职称评审每年度组织一次,具体可关注白银市人社局以及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职称申报评审通知。
(三)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岗位竞聘等,无需另发、换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倾斜政策
(一)畅通企业职称申报渠道。进一步打破户籍、身份、档案、所有制等制约,全面畅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原则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现用人单位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经申报人申报、所在工作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有关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帮助企业建立职称申报账户,督促并检查企业为职称申报人员建立个人申报账户,确保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合法权益。职称申报个人账户建立要依据劳动合同和社保情况。
(二)鼓励支持人才到企业创新创业。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企业兼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申报职称,其创业和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三)我市行政区域外的企业(企业注册地在外省、市) 专业技术人员被派驻我市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按照有关委托评审规定在我市申报职称评审。
(四)高层次人才申报职称“直通车”政策:符合《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评价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277号)条件,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可以“一步到位"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四、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岗位聘用(任)和申报高层级职称的依据;职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具体对应关系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职称与部分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32号)执行。
五、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
根据《白银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白人社发〔2021〕180号),鼓励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在工程、农业、工艺美术、 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等领域中,具备高级工以上 (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符合条件者可申报相应专业相应职称。
六、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限制。
七、转系列(专业)评审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转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层级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条件方可推荐申报,其专业技术人员资历计算可按转系列前后实际资格和聘用(任)时间累计计算。转系列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须在新系列(专业)聘用(任)满1年以上。未转系列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