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4-00025 | 生成日期: | 2024-10-23 |
文 号: | 关键字: | 缴费,补缴,参,养老,保险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温馨提示 | |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3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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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城乡居民: 一、参保对象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20日 四、缴费标准 五、缴费方式 (一)通过微信搜索“甘肃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缴纳养老保险; (二)参保人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辖区农商银行营业网点进行缴费; (三)补缴养老保险的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务大厅现场办理补缴手续后,再到农商银行营业网点或微信小程序中的“甘肃税务社保缴费”特殊缴费去补缴保费。 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对从政策实施起距待遇领取年龄超过15年(含15年)的,应当逐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从政策实施起距待遇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当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至15年。对个人缴费出现中断的,应当补缴中断年度的费用,对愿意提高已缴费年度缴费档次标准的,参保人可按已缴费年度或当前年度缴费档次标准进行补缴,但同一个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总额不得超过当前年度5000元最高缴费档次标准。补缴提高当前年度缴费标准的,按最终个人缴费总额相对应的缴费档次享受政府补贴;补缴未缴费年度或提高已缴费年度的个人缴费不享受政府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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