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4-00026 | 生成日期: | 2024-11-15 |
文 号: | 关键字: | 缴费,参,保,居民,标准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平堡镇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倡议书 | |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1-15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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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政府主办的普惠性保险,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减轻家庭负担,避免因病致贫、因老致贫的重要举措。请全镇广大居民积极响应国家全民参保号召,积极参保,广大职工朋友们积极动员家庭成员及时参保,做到人人都参保、个个有保障。在此,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缴费期限 2025年度全省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9月10日至12月25日;补充参保缴费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 在补充参保缴费期内(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按规定设置参保后三个月(90日)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充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无法享受本参保年度医保待遇。 (二)缴费标准、参保资助标准 1.个人缴费标准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增幅适当降低,提高20元,为每人每年400元。 2、参保资助标准 ①特困人员、孤儿给予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费; ②农村低保一二类、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资助标准为310元,个人缴费90元; ③农村低保三四类、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防返贫致贫监测对象)资助250元/人,个人缴费150元; ④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过渡期内的已脱贫人口资助标准为100元,个人缴费300元。 (三)缴费渠道 支付宝、微信甘肃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微信城市服务、银行营业网点柜台、手机银行等多种缴费渠道,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新生儿、特殊人员补缴选择微信甘肃税务社保小程序、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缴费。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一)缴费期限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25日。 (二)缴费标准、政府代缴标准及缴费年限和补缴政策 1.个人缴费标准 从2024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和5000元14个缴费档次。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和计划生育“两证户”等缴费困难群体按照最低100元缴费档次代缴。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参保人当年缴费的,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 2.缴费年限及补缴政策 年满16周岁、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应当按年缴费。对从政策实施起距待遇领取年龄超过15年(含15年)的,应当逐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从政策实施起距待遇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当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至15年。对个人缴费不足15年出现中断的,应当补缴中断年度的费用,补缴的个人缴费不享受政府补贴。对愿意提高已缴费年度缴费档次标准的,参保人可按已缴费年度或当前年度缴费档次标准进行补缴,但同一个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总额不得超过当前年度最高缴费档次标准。补缴提高当前年度缴费标准的,按最终个人缴费总额相对应的缴费档次享受政府补贴;补缴未缴费年度或提高已缴费年度的个人缴费不享受政府补贴。 (三)缴费渠道 有支付宝、微信甘肃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微信城市服务、银行营业网点柜台、手机银行等多种缴费渠道,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 平堡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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