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2101391301xj/2024-00031 生成日期: 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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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堡镇关于夜间行车安全的提示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1-18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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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堡镇关于夜间行车安全的提示

夜间行车如未及时有效判断周围环境极易因突发状况引发危险,夜间行驶要注意什么?

1.保证休息,检查车辆需要夜间行车时,驾驶人应保证出车前有充足的睡眠,请勿强行赶夜路,疲劳驾驶。同时,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做好保养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2.控制车速,留意路面夜间行车,需以视野范围决定行车速度。如果视野不佳,行车时一定要降低行驶速度,给自己留有足够的反应时间。夜间照明条件有限,行车时要打起十二分精神,随时留意前后方路况、左右方路标,及时判断前方是否有障碍物,注意前后方车辆指示灯提醒。

3.切勿强行超车在道路上会车越线占道行驶多发生在超车时,越线占道行驶增加了正面碰撞的危险性,尤其是当驾驶人错误估计速度差,既不能完成超车,又无法躲避正面正常行驶的车辆,就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准备超车前应仔细观察道路状况以及前后左右车辆情况,合理选择超车时机,通行路段不具备超车条件或与对向来车有会车可能时,切勿强行超车。驾驶人在夜间容易受车辆灯光影响,视野不佳,尽量不要借道超车。

4.未安装车灯和车灯故障的手扶拖拉机、电动车及其他农业运输车辆夜间不要上路行驶,避免造成交通事故。同时,反光标识老化、不清晰、不完整,无反光标识的农用车辆需粘贴新的反光标识,提升行车安全指数。

夜间行车,警惕以下现象:

眩目:行驶过程中,如果驾驶人直视对向车辆车灯,会导致瞬间看不清东西,相当危险。因此,在会车时,如果遇到对向车辆使用远光灯,应避免直视对向车辆灯光,把视点稍微调向右前方。

距离错觉:夜间,我们通常会根据对向车辆前照灯或同向车辆车尾灯来判断两车之间的距离,但如果遇到车灯位置较高或前照灯数量较少且较暗的车辆,自我感觉的距离会比实际上更远。

“蒸发”现象:夜间由于自身车辆灯光与对向车辆灯光的相互作用,横过道路的行人若处在两者中间,往往会难以被发现,光线越暗的路面越容易发生蒸发现象。因此,在光线不佳、雨天潮湿的路段,需降低车速,谨慎驾驶。

灯光偏离:当车辆行经弯道时,车辆前照灯的照射范围会与行进方向不同,灯光会照射出路外,从而导致视线变差,因此在弯道行车要更加谨慎。

建筑物照明干扰:夜间行车,容易出现建筑物照明干扰,若夜间需要停车,请选择明亮的地方,这样容易被其他驾驶人发现,减少被其他车辆碰撞的可能。

不论是夜间行车还是白天行车,安全才是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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