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3-00008 | 生成日期: | 2023-02-20 |
文 号: | 关键字: | 工作,监测,申报,对象,核查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甘肃“一键报贫”系统上线!操作指南→ | |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2-20 15:13
浏览次数:
|
|
|
|
甘肃“一键报贫” 申报指南及受理流程 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甘肃省辖区内常住农业户籍家庭,以家庭为单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防止返贫监测标准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 申报流程 1.扫码申报。用手机微信或者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下图)进行自主申报。 2.填写信息。填写申请人4项信息。 3.提交申请。核对录入的申请信息,确认后提交办理。 受理单位 户籍所在地村级核查、乡镇复核、县级审批。 办理时限 自申请提交15个工作日内。 申报须知 1.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通过某一家庭成员提出申请,对于因残疾、重病等无法申请的特殊人员,可由他人代为申请。 2.申请对象提交申报后需书面授权同意对本人及家庭所有成员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 3.提交申请5个工作日内,村级工作人员须开展家庭状况核查。 4.核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对象反馈核查结果,对不符合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认定标准的,告知不符合受理原因。 5.申请人对核对结果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当地乡镇提出复核申请。 6.经核查后,符合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认定标准的,须在自提出申请后 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现场核查农户准备材料 1.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居民户口簿。 2.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系统管理员操作受理流程 经校查后,不符合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认定标准的,告知农户不符合受理原因;符合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认定标准的,由村级工作人员上报乡级,录入国家系统进行动态管理。 (二)乡级复核。乡级办理人员复核按村级核查结果,对不符合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认定标准的,要在解释沟通和政策宣传等方面给予村级工作人员协助和指导。 (三)县级审批。监测对象认定要按程序经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审核批准。 注:对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生活陷入严重困难事实清楚的申请农户,继续执行 《甘肃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试行)》政策,通过“绿色通道”先行救助并落实帮扶,后履行有关程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