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3-00010 | 生成日期: | 2023-09-28 |
文 号: | 关键字: | 农药,农资,重点,生产,安全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刘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刘川镇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 |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28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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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 为切实做好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了《刘川镇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 项整治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刘川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 刘川镇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 整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决定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配合县农牧局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禁限用农渔药行为,进一步规范生产者种养殖行为,切实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整治任务和措施 (一) 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 在农药市场监管上,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捆绑销售未经登记农药的行为,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净化市场秩序;在农药使用管理上,以蔬菜、水果、中药材等鲜食农产品生产用药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及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灭多威、三氯杀螨醇等限用农药的行为;以农药经营单位、蔬菜水果生产企业、家庭农场及专业合作社为重点整治单位。强化农药质量经营管理,严查农药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加大市场监督抽查力度,深入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抽查,依法查处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的行为,大力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和实名购药制度,积极探索经营许可或备案管理制度,鼓励发展直供直销、连锁配送等现代营销体系,坚决取缔无证生产销售农药的黑窝点,严厉打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研发、生产、销售高毒农药行为,加大农药残留监测力度,规范用药行为,从源头确保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 (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等产品为重点,围绕春耕备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在农资主产区,小规模经营聚集区、区域交界处等重点区域,突出农资批发市场、集散地、农资展销会、重点企业、流动商贩、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源头治理,狠抓农资市场监管,加强农资生产、经营的许可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实现农资产品质量全程跟踪和可追溯管理,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定抽查方案,扩大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严查大案要案,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宣传服务,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农民科学使用农资的水平。 三、重大活动安排 (一)2—3月份,全面部署2023年农资打假工作,并组织开展 “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二)3月份,组织召开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成效,全面部署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三)4—10月份,组织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检查。 (四)6月份,组织召开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五)7—8月份,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 (六)12月份,对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各村要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我镇实际,按照工作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整体提升。今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要在巩固已有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更加突出重点,要从根本上、源头上采取有力措施。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薄弱环节、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整治,重点、治乱;各单位和各村在完成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的同时,要认真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隐患和“潜规则”,一并予以整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村和各有关单位要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对专项整治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环节的问题和线索,要立即通报情况,移交掌握的证据,对于其他部门通报的问题,要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反馈查处结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健立长效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将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注重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准出准入、质量追溯等方面,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加强提升转化。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加大专项整治成效的宣传,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完善应急处置。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各部门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畅通、快捷的信息报送渠道,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要做到反应快、定性准、处置依法、程序规范。 附件:1.刘川镇2023年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方案 2.刘川镇2023年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方案 刘川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5月8 日印发 附件1 刘川镇2023年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 整治方案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按照省、市、县《202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和《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要求,针对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两个持续提高”的目标,以农药及农药使用环节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农药生产环节的指导,强化农药市场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农药安全使用水平,全面提升农药及农药使用的监管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农药质量合格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农药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高毒农药管理和农民用药行为进一步规范,违规添加高毒农药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农民用药行为进一步规范,全镇范围内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保持平稳。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和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氟虫腈等限用农药。 (二)重点违法行为。农产品生产单位违规使用未经登记农药,特别是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违规使用高毒农药行为。 (三)重点单位。农药经营单位、蔬菜、水果等生产企业和专业生产合作社。 四、整治任务 (一)强化源头治理。配合县农牧局、畜牧、工信、环保等部门,检查农药产品质量和农药标签,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销售农药的黑窝点,严厉打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销售高毒农药的行为。 (二)强化市场监管。配合县农牧局在农药销售旺季,积极组织开展农药产品质量专项抽查,严厉查处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建立农药经营单位档案,督促经营单位健全销售台账,对非法经营的要联合工商等部门依法取缔。加强农药经营管理,核查农药经营资质,规范农药经营行为,积极探索高毒农药条码管理模式。 (三)规范用药使用行为。配合县农牧局加强农药使用技术指导,引导生产者科学用药,严格执行生产技术规程、农药使用记录、安全间隔期等规定,要大力推行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加大安全用药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鼓励使用低毒和生物农药及替代农药,严禁违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提高蔬菜、水果质量安全水平。督促生产基地、合作社建立农药记录,农药经营企业建立销售台帐。 五、重点活动安排 (一)农药安全使用宣传培训。3-4月份,以“农资打假活动”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为契机,配合县农牧局开展蔬菜、水果的病虫防治和安全用药技能培训,加大农药科学选购和合理使用知识的宣传力度,发放《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农药识假辩劣维权手册》等宣传材料,普及识假辨假知识,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农药市场专项检查。在4~11月农药销售旺季,配合县农牧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有效成份含量不足、擅自添加未经登记的农药有效成份、假冒伪造农药登记证以及以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农肥登记替代或逃避农药登记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总结。12月份,全面总结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工作。 六、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二)狠抓隐患排查。要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苗头性问题,配合县农牧局有针对性的开展拉网式检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管理,及时发现各类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及“潜规则”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预警,主动设防,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协调配合。要大力配合县农牧局,形成监管合力。要积极会同职能部门,从根本上、源头上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健全长效机制。配合县农牧局要将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注重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加强提升转化。加强农药使用的安全培训,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加大专项整治成效的宣传,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2 刘川镇2023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省、市、县对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总体部署,按照靖远县农牧局《靖远县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具体要求,在全镇范围内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规范农资市场正常秩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品种 种子:配合县农牧局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跨区域销售、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尤其是在种子生产、销售、使用高峰期要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 (二)重点单位 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资生产、批发、零售经营户或门市部聚集地。 (二)健全工作机制。一是积极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健全投诉举报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案件报告制度和跨区域大要案协查制度。二是强化检查打击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在农资打假方面的作用,加强与检测机构的配合,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三是完善部门之间协作机制,相互沟通,形成合力,努力提高执法效能,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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