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2101391301xj/2026-193310 生成日期: 2026-02-28
文       号: 关键字: 秸秆,烧,焚烧,禁,做
所属机构: 靖远县 发布机构:
靖安乡严禁焚烧秸秆倡议书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28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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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乡广大农民朋友们:

秸秆禁烧、人人有责,保护环境、利国利民。当前正值农业生产关键时期,露天焚烧秸秆严重污染空气、危害群众健康、极易引发火灾、破坏土壤肥力,同时违反法律法规,影响全乡生态安全与文明形象。为守护靖安乡蓝天白云、田园净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向全乡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秸秆禁烧的践行者。 要牢固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充分认识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从自身做起,带头管好自家的地块,保证自家农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积极响应号召,不仅做到自家不烧,也要对亲友和周围群众的焚烧行为进行劝阻,共同维护禁烧秩序。

二、做秸秆禁烧的宣传者。 要主动向家人、邻居和亲朋好友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性,讲解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通过我们每个人的口口相传,让“不敢烧、不能烧、不想烧”的思想在全乡蔚然成风,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做秸秆利用的推广者。 秸秆是一种宝贵的资源,可以通过粉碎还田、制作饲料、生产沼气、堆沤有机肥等多种方式实现资源化利用。要积极学习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变废为宝,从源头上解决秸秆出路问题,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

四、做生态环境的监督者。 请广大农民朋友们互相监督,坚决曝光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对不听劝阻、执意焚烧秸秆的行为,要及时向村委会或乡政府举报。对于违反规定焚烧秸秆的,相关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

农民朋友们,蓝天白云来之不易,清新空气弥足珍贵。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禁烧规定,抵制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共同守护好靖安的绿水青山,为建设美丽、和谐、幸福的新靖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举报电话:0943-7270369

靖安乡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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