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6-194790 | 生成日期: | 2026-04-08 |
| 文 号: | 关键字: | 工作,调解,人民,调解员,法律 |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 | 发布机构: |
| 关于公开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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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靖远电视台
发布时间:2026-04-08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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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质增效,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若干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选聘。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身体健康,能胜任基层调解工作;退休政法干警、“五老”(老党员、老专家、老教师、老战士、老模范)人员等;熟悉基层社情民意,具备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被开除公职或党籍记录,无其他不适宜从事调解工作的情形;乡镇岗位要求常住本乡镇,县人民调解中心岗位要求常住县城内或距离县城较近。 (二)优先聘用条件 具有矛盾纠纷调解、群众工作或法律事务相关经验者;曾担任村(社区)委员会组成人员、网格员或“五老”人员者;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者;熟练使用电脑、智能手机等办公设备者。 三、工作职责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受理、调处各类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群众树立法治观念,预防纠纷发生;规范制作调解文书、整理调解档案,及时录入调解平台信息;完成县司法局、司法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26年4月7—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现场报名需填写《专职人民调解员信息登记表》,携带身份证、相关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2张;线上报名需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93848464@qq.com; 地点:靖远县司法局509室, 联系电话:0943-5936585。 (二)资格审查 县司法局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电话通知。 (三)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县司法局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正式任用。 五、薪酬待遇及人员管理 专职人民调解员薪酬全部由案件补贴构成,具体标准按照《靖远县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选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将根据其常住地址分配到县人民调解中心或所在乡镇调解委员会工作,日常管理归所在调委会负责,包括工作安排、考勤、考核等,调解委员会应定期向县司法局汇报调解员的工作情况;选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不提供食宿,需自行解决居住和餐饮问题。 靖远县司法局 2026年4月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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