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4-00025 | 生成日期: | 2024-04-15 |
文 号: | 关键字: | 安全,生产,事故,单位,应急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靖安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2024-2026年)实施方案 | |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4-15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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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2024-2026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 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靖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 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具体措施、市 委市政府43条细化措施和县委县政府43项重点任务,紧扣构建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政领导责任,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在安全理念、 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 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 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着力从根 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 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 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安全责任体系更加严密,安全监管能力 明显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全 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靖安创造更 加良好安全环境。 ——安全责任体系更加严密。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 设,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 ——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 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体系,实现重大 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全链条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小微企业和 农村地区延伸,安全生产监管力量配置进一步优化。 ——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 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 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 的质量明显提高。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存量,2025年底前实现增量控制,2026年底前形成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 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从源头上减少一般 事故,压减较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任务分工 乡安委会统筹做好全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 推动。乡应急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国土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消防工作站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业务部门,要根据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制定的本部门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若干具体措 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 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建立健全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 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 培训和警示教育。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组织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教育培 训。2024年,重点组织辖区企业、“九小场所”主要负责人参加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组织燃气使用经营单位负责人、烟花爆竹销售点等经营单位参加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组织建筑工地负责人、辖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参加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乡市场监管所、应急服务中心、消防工作站、文化站、国土所等分别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成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全覆盖。充分运用视频远程直播、互联网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 采取线上线下结合,分批分期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紧盯寄宿制学校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集中培训。(乡市场监管所、应急服务中心、消防工作站、文化站、国土所及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3.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质量。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结束时,采取考试、考核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定学习效果,评定为不合格的人员要重新参加教育培训考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知法、懂法、守法,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法定职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贯彻落实提升行动 4.实行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摸清已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 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清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5.加大判定标准学习宣贯。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剖析等形式,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运用,规范隐患排查流程,对标开展排查整治,推动行业部门监管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人人学标准、人人懂标准、人人用标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6.切实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科学有序划定区域灾害 风险等级,引导人口、设施、产业向更安全区域集中。细化完善 辖区重大工程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制度、部门联审联查机制,在规划、立项、建设等每个环节落实安全前提,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准入关。(乡应急服务中心、财政所、国土所及各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7.进一步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 态化机制。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 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压实生产经 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 头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研究部署滚动开 展对标自查自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其中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演练)。(各生产经营单位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8.建立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工作的长效机制。各行业领域根据实际聘请行业领域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9.完善重大隐患督办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 制度,建立完善审核把关销号机制;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做到台账式管理、清单式销号,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五定”措施。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对工作进展较慢的行政村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加强督查督办,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10.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并 动态更新,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分 析和全过程记录管理,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生产经营单位自查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党建+应急管理平台”等多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2026年底前,建立全乡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实现数据共享和闭环管理。(负有 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11.畅通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渠道。合理运用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等,畅通网络举报渠道,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核查、整改、销号制度跟踪机制,落实奖励资金、保密制度,完善物质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奖励;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内部隐患报告和奖励机制,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鼓励社会各界、群众团体等对重大隐患实施监督。(应急服务中心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各生产经营单位) (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2.推进科技兴安。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 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水电、消防安全、烟花爆竹、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急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派出所、消防工作站、供电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升级改造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推动建设贯通乡、村的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配合涉灾部门完善小流域洪水、高密度气象监测站点、地震速报台网,提升风险监测预警的精准性。(应急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国土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4.组织实施一批治理工程。强化公路运营领域安全治理,有序推动实施辖区主干道平交路口减速带建设;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工程和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应急服务中心、交管站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5.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突出安全隐患。全面推进 “九小场 所”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开展蓄水池除险加固、应急逃生出口等工程治理行动。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派出所、消防工作站、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应急服务中心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6.打造应急指挥信息平台。推进应急系统指挥场所标准化、实战化建设,升级应急指挥部音视频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立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加快应急管理信息数据联通汇聚共享,建成横向联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纵向贯通乡、村的应急指挥系统。(应急服务中心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7.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提升计划。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 格电气焊作业等用工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服务中心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8.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技能培训。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安全技能提升行动为重点,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应急服务中心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9.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和退出机制。结合各行业领域 实际,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 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对全员 安全教育培训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情况等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 理。明确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退出机 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和水平。(各生产经营单位及负有安 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20.强化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管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 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外包外租生产 经营活动、劳务外包、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 的及时督促整改,切实强化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管理,提升从业 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技能。(各生产经营单位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 的部门分工负责) 21.强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健全完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 程,作业前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作业期间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和作业过程监督等各项规定。重点时段、重要节会期间危险作业 一律提级审批。(各生产经营单位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22.提升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能力。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 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广泛开展宣贯活动,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 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 次),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 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 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各生产经营单位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23.持续规范生产作业行为。常态化组织开展“三违”事故警示教育,对“三违人员”定期组织培训。组织开展从业人员“三违”情况检查,定期通报有关情况,教育引导本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各生产经营单位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六)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行动 24.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针对典型事故暴露出的严 重违法行为和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安全问题,紧盯重点区域和重 点行业,综合运用明查暗访、“互联网+执法”等方式,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执法,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严厉打击矿山违法盗采、危化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客车非法营运等非法违法行为。定期公布典型执法案例,推广“教科书式”执法。(行政综合执法队牵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25.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力量建设。综合统筹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明确统一归口负责应急消防工作的内设机构,推动设立村级应急消防服务站,加强人员、办公、经费等保障,全面开展培训,将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提升基层应急消防工作效能。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悄延伸,2024年底前实现全乡“七有”、8个行政村“五有”目标。(应急服务中心负责) 26.提升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强化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推动建设覆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加强日常管理、达标创建,比武竞赛和岗位练兵,支持配备救援装备,提升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应急服务中心负责) (七)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7.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全国安 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 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 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和乡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调度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乡安委会办公室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 (二)加强安全投入。各村、乡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企业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 (三)强化正向激励。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中注重了解干部在治本攻坚工作中的履职担当情况和现实表现,对表现突出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晋升。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通过新闻媒体、微信群、自媒体等载体,全面加强对本地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的宣传报道。同时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在全乡广泛形成共同关注、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加大执法问责。各相关部门要始终盯住重点领域和重点场所,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 四个一律”,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安全生产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力度,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强化考核巡查。要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附件:2024 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1.印发《靖安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乡应急服务中心牵头;3月20日前完成) 2.召开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靖安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 行动。(乡安委办负责;3月20日前完成) 3.成立工作专班,定期调度各村、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相关指标完成情况及工作进展,建立分析研判、常态督导、督办交办、晾晒通报、情况交流等工作机制,明确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专项工作联系人。(乡安委办负责;3月15日前完成) 4.组织全乡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乡应急服务中心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5.分批分期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烟花爆竹等重 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等分工负责;10月底前完成) 6.开展寄宿制学校、卫生院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集中培训。(教管中心、消防工作站及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10月底前完成) 7.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专题安全教 育培训结束时,采取考试、考核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定学习效 果,评定为不合格的人员要重新参加教育培训考试。(负有安全 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长期坚持) 8.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 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长期坚持) 9.动态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10.摸清已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的行 业领域企业单位底数,建立分级 分类动态管理清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8月 底前完成) 11.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采取专题讲座、专家辅导、案例剖析等形式,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运用,规范隐患排查流程,对标开展排查整治,推动行业部门监管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人人学标准、人人懂标准、人人用标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10月底前完成) 12.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从 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压实生产经营 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长期坚持) 1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长期坚持) 14.集中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做到台账式管理、清单式销号,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五定”措施。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12 月底前完成) 15.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并动态更新,充分运用大数据 技术,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分析和全过程记录管理。完善 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生产经营单位自查上报、行业主管部 门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党建+应急管理平台”等多 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16.充分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等,畅通网络举报渠道,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核查、整改、销号制度跟踪机制,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奖励,鼓励社会各界、群众团体等对重大隐患实施监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长期坚持) 17.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内部隐患报告和奖励机制, 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 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长期坚持) 18.全面推进“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开展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蓄水池除险加固、应急逃生出口等工程治理行动。(派出所、消防工作站、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应急服务中心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19.打造应急指挥信息平台。推进应急系统指挥场所标准化、实战化建设,升级应急指挥部音视频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立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加快应急管理信息数据联通汇聚共享,建成横向联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纵向贯通乡、村的应急指挥系统。(应急服务中心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20.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 和水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6月底前完成) 21.将外包外租生产经营活动、劳务外包、灵活用工等人员 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强化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管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长期坚持) 22.健全完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 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前开展安全风险 辨识,作业期间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作业过程监督等各项规 定。重点时段、重要节会期间危险作业一律提级审批。(负有安 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长期坚持) 23.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长期坚持) 24.常态化组织开展“三违”事故警示教育,对“三违人员”定期组织培训。组织开展从业人员“ 三违”情况检查,定期通报有关情况,教育引导本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长期坚持) 25.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 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应急服务中心牵头,各负有安全监管部门分工负责;3月底前完成) 26.综合运用明查暗访、“互联网+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矿山违法盗采、危化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客车非法营运等非法违法行为。定期公布典型执法案例,推广“教科书式”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长期坚持) 27.明确统一归口负责应急消防工作的内设机构,推动设立村应急消防服务站,将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提升基层应急消防工作效能。年底前实现乡“七有”、8个村“五有”目标。(应急服务中心负责;12 月底前完成) 28.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 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 治宣传教育。(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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