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4-00012 | 生成日期: | 2024-03-20 |
文 号: | 关键字: | 治理,水体,黑,指南,臭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同志就《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一) | |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20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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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日前与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同志就《指南》的背景、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指南》修订有哪些背景? 答:“十三五”期间,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关要求,生态环境部会同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为加强工作指导,2019年,生态环境部印发《指南(试行)》。 《指南(试行)》实施以来,地方积累了不少好做法,如结合水体用途/功能因地制宜开展治理,强化公众参与和监督等;但也发现一些问题。如:排查范围不清晰;个别地方存在将水体“一填了之”的情况;一些地方长效机制不健全,存在返黑返臭情形。有必要对《指南(试行)》进行修订完善,一方面,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吸收地方好的经验做法;另一方面,针对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要求。 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综合分析黑臭水体的特征与成因,因水体类型施策,精准治污。二是经济适用,利用优先。合理选择低成本、易维护、高效率的治理模式。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生态化等措施进行治理,降低治污成本。三是典型引路,注重实效。选择典型区域开展试点示范,以点带面推进治理。重点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黑臭水体,引导村民共商共治共管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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