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3-00008 | 生成日期: | 2023-08-04 |
| 文 号: | 关键字: | 危险,安全,是否,化学品,整治 |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 关于开展危化品规范化管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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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8-04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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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今年以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特别是近期高温、大风等极端天气增多,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已经成为我县危险化学品领域最为突出的安全风险。为进一步消除我市危险化学品、化工等行业领域企业危化品超许可储存、超量存放、混存混放、随意堆放等安全隐患,提升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环节安全管理水平,杜绝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环节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规范化管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与安全,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开展全覆盖、全方位、深层次的风险排查,严厉打击危化品超许可储存、超量存放、混存混放、随意堆放等非法违法行为,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火灾爆炸等生产事故发生。 二、排查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全县所有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化工和工矿商贸企业。主要整治对象为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的车间厂房、危险化学品仓库、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危险废弃物仓库、实验室和分析化验室的危险化学品存储间等可能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场所。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严查“三超一抢”行为。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经营超出许可范围的危险化学品的情况;化工企业是否存在超设计生产能力、超设备设施负荷能力进行生产的行为;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是否存在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的情况。 (二)严查危化品管理责任落实。重点检查企业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的车间厂房、危险化学品仓库、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危险废弃物仓库、实验室和分析化验室的危险化学品存储间等可能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是否存在违规超量储存、超品种储存情况。是否存在化学性质禁忌的危险化学品混存的情况;是否明确各危险化学品库房的管理人员及安全生产职责;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做到无清晰中文标识的货物不准入库、无设计许可的货物不准入库、禁忌物料不准混存、应急处置方式有冲突的不准同库储存、不准超量储存的“五不准”要求;是否完善并落实仓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人员培训计划、现场处置方案及应急演练;是否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五定”储存(定仓间、定区域、定储存量、定平面图、定储存界限);是否严格按照安全标识设置规范,设置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是否在库房进门处显眼位置设置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标注危险化学品危险性提示词、品名(中文名/化学式/CAS 码)、危险性标志、 危险性理化数据、危险特性、接触后表现、现场急救措施、个体防护设施(图案标识)、泄漏处理及防火防爆措施、最高容许浓度、当地应急救援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企业应急救援电话等信息。 (三)严查防火防爆安全措施落实。重点检查企业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罐区是否落实降温、通风、远离火种和防火防爆等安全生产要求;喷淋、监测报警、紧急切断、消防等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存在防爆区域使用非防爆电器;防爆电机、防爆灯、管道设备的防静电设施是否及时检查维护等。 (四)严查废弃物储存及回收利用环节重大风险。重点检查企业废矿物油、废煤焦油、废润滑油等废弃物储存及回收利用环节是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是否存在超量贮存或超期贮存不及时利用处置行为;废弃物储存是否做到空间分配合理;危险废物分类是否做到贮存有序;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料混入贮存等。 (五)严查极端天气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行为。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防雷、防静电、防汛、降温等安全设施不完好的情况;是否针对极端天气影响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备齐备足应急物资设备。 四、时间安排 (一)排查整治阶段(即日起至 6 月 15 日)。按照通知要求,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并建立隐患排查隐患台账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台账等基本台账,确保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环节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到位、重大隐患整改到位、违法行为惩处到位。 (二)集中攻坚阶段(6 月 16 日至 8 月 30 日)。各乡镇、白银刘川工业集中区要按照“把隐患当事故”的要求,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对前期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仍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整改,必要时启动问责程序。要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对思想上不够重视、问题隐患整改不彻底、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依规坚决执法,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各类隐患彻底整改到位。 (三)完善巩固阶段(9 月 1 日至 10 月 30 日)。在前期排查整治和集中攻坚的基础上,总结整治经验做法,深入查找问题不足,从制度层面完善监管方法措施,固化形成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白银刘川工业集中区要充分认识危化品规范化管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提高做好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责任,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整改落实。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隐患要报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核准,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并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重大隐患必须于 8 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各乡镇、白银刘川工业集中区要结合专项整治进展,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和 “回头看”,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白银刘川工业集中区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危化品规范化管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曝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形成强大声势,营造全社会支持危化品规范化管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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