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4-00017 | 生成日期: | 2024-04-10 |
| 文 号: | 关键字: | 适配,器具,辅助,残疾人,服务 |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 2024年靖远县精准康复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基本康复服务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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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4-10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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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靖远县精准康复残疾人辅助器具 适配基本康复服务实施方案
为实现2024年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目标,不断扩大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覆盖面,帮助更多残疾人提高自主生活能力,根据《甘肃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辅具适配服务规范》(甘残联发(2022)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县各乡镇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筛查工作,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免费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全年适配人数为297人,开展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兼顾公平性和个性化需求。 二、适配对象 靖远户籍并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经评估适合配置辅具器具的残疾人。2023年动态更新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人、结对关爱残疾人、防返贫动态监测户残疾人、低保户残疾人、残疾学生优先适配。享受过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对象, 原则上3年内不再享受。 三、适配原则 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的适配,主要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类别、残疾部位、残疾程度及年龄和使用目的等,因人而异地选用适宜的辅助器具。 (一)补偿原则。以功能代偿和补偿为主,依次为生活、劳动、康复训练的辅助器具。 (二)轻重缓急原则。生活自理类辅助器具优先,依次为提高生活质量的辅助器具,参与社会活动的辅助器具。 (三)质优价廉原则。提供最基本的,日常生活必需的,能够补偿、减轻或抵消因残疾造成的功能缺失和障碍的普及型辅助器具。 四、适配内容及形式 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品种范围和实物适配标准按照《甘肃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办法(试行》(甘残联发[2023]17号)制发的《甘肃省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目录》执行。 对有不同种类辅具需求的残疾人,经评估,根据以下情况进行适配。 (一)残疾人使用年限内不能重复申请同一种类辅助器具; (二)多重残疾人在使用年限内可跨类别申请2种基本型辅助器具; (三)残疾人适配的辅助器具未达到《目录》规定使用年限,但因残疾状况发生变化,原适配的辅助器具不适合使用的,残疾人可提出更换申请,经评估符合条件的予以更换。 五、适配服务程序 (一)摸底、筛查(2024年4月12日-5月10日)。 由县残联指导,各乡镇残联组织专职委员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进行辅助器具需求摸底调查。上门入户对残疾人所需辅助器具进行登记,精准对象,确定配发辅助器具的品种、规格、数量及相关参数。填写《2023年靖远县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摸底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上报县残联审核。 (二)辅具需求评估、审核(5月11日-5月31日)。 县康复中心对乡镇摸排上报的《2023年靖远县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摸底汇总表》的名单入户核实评估,符合申请相应辅具的残疾人,由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填写知情同意书及适配申请表。 (三)辅具采购(6月1日-6月30日)。 县康复中心根据评估确定的适配对象,统计所需辅具类型、数量,组织开展辅具招标采购工作。 (四)适配服务(7月1日-8月31日)。 辅具到位后,由县康复中心组织助听器适配对象进行集中适配,其他类别辅助器具按照残疾人申请数量下拨至残疾人所在乡镇残联,康复中心安排适配人员为残疾人进行入户适配服务,并进行必要的康复训练指导。 (五)回访调查、信息录入(9月1日-10月30日)。 辅具适配到位后,县残联抽取一定比例适配辅具对象开展适配服务满意度调查,并将回访情况反馈至县康复中心,督促其及时完善适配服务档案,录入精准康复服务系统,总结项目绩效,整理上报适配服务档案。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的开展,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配强人员,认真实施。 (二)细致服务。县康复中心要严格按照辅助器具适配工作的流程和要求开展工作,确保为残疾人提供一对一、面对面的适配,提供标准化与个性化相结合的服务。要重视跟踪和回访,及时追踪和反馈辅助器具的使用效果和质量情况。 (三)规范档案。县康复中心要建立完整的辅助器具适配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要认真填写好相关表格,完善审批手续,及时统计上报。做好项目过程中相关文字、图片及声像资料的收集、归档,注重收集、汇总、反馈救助对象及亲友对项目实施的意见。上报工作总结时,要求将相关工作图片、典型案例一并上报。 (四)加强宣传。各乡镇和县康复中心要借此项工作的开展,广泛宣传辅助器具适配的有关政策和各类残疾人常用辅助器具(包括康复器材)的品种、性能和功能等知识,增强残疾人及其家庭对残疾人辅助器具的认识和了解,加强自我保护和康复意识;要注意收集受益残疾人的典型事例,突出对一户多残、多重残疾、重度残疾家庭进行重点救助,并通过媒体宣传,让政府和社会更加关注和重视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工作。 (五)严格管理。各乡镇和县康复中心要严格按照适配原则、适配对象的要求,切实做好受助对象的评审筛选,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严格按照《甘肃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办法(试行》(甘残联发[2023]17号)规定目录适配辅助器具,不得超标超限;受助对象配发的辅助器具不得出售、出租或转让;辅具适配时应确保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对残疾人适用有效。 (六)其他要求。如有新增任务数,按此方案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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