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4-00009 | 生成日期: | 2023-11-28 |
文 号: | 关键字: | 问题,整治,排查,镇,工作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关于印发大芦镇祖厉河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1-28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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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政发〔2023〕230号
大芦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芦镇祖厉河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现将《大芦镇祖厉河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靖远县大芦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7日
大芦镇祖厉河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 案
为贯彻落实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及靖远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扩大)会议精神,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祖厉河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在巩固2022年祖厉河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再深入开展祖厉河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根据《靖远县配合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前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基础上,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祖厉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聚焦祖厉河生态保护修复重点任务,深化问题排查、狠抓问题整改、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落实,以祖厉河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推进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具体排查整治工作中,统筹发展与保护,将祖厉河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同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结合,不断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要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和各村的联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工作督导,在组织排查整治的同时,镇纪委开展明察暗访和典型案例曝光;通过排查整治,进一步掌握祖厉河生态环境底数,切实整治一批突出问题,不断消除问题存量,遏止问题增量,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央环保督察。 二、排查整治重点 本次排查主要围绕祖厉河整治、生态保护、污染防治、高质量发展、问题整改等5个方面,聚焦祖厉河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水土保持、河湖“清四乱”等主要问题开展。 (一)祖厉河整治方面 排查整治祖厉河及其沿岸向外100米范围内各类生态环境问题。重点排查非法采砂、侵占河道私搭乱建、建筑垃圾、倾倒污泥尾菜等“四乱”问题,以及非法破坏自然岸线、非法围河、非法养殖和私设排污口等行为。 (二)祖厉河生态保护方面 排查整治祖厉河沿线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建设、非法开采退出不彻底,以及相关历史遗留问题。重点查处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开采、筑坝、修路、建设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三)祖厉河污染防治方面 排查祖厉河沿线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对返黑返臭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治理效果;排查整治祖厉河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排污许可排放等问题,坚决打击利用暗管、渗坑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和环境污染犯罪行为;排查祖厉河环境面源污染问题,重点排查整治祖厉河沿线生活污水处理、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秸秆焚烧、生活垃圾规范收集处置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措施落实情况。 (四)祖厉河高质量发展方面 排查是否存在以牺牲祖厉河生态环境、盲目追求经济增长情况,坚决整治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突出问题。 (五)祖厉河问题整改方面 排查各级部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已办结销号的问题,重点排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出现问题反弹、是否存在群众反复投诉等问题。对正在组织整改的问题,重点排查是否按进度进行、是否有虚报瞒报、是否有表面整改等问题。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3年11月28日) 各村要按照省、市、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立即安排启动辖区祖厉河段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抽调精干力量,结合实际,明确重点和方向,全面开展祖厉河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11月29日至30日) 各村要围绕工作重点,举一反三开展问题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帐,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实行挂账销号和闭环管理。整改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要分阶段制定整改措施并推进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整治的,要在持续推进落实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问题得到持续彻底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2023年12月1日) 各村要全面梳理总结祖厉河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结合排查发现的问题,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对共性问题要从健全制度、完善政策等方面予以指导。同时,对排查整治工作不深入、整治不到位的村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追责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芦镇祖厉河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排查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指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重大事项研究决策等工作。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党委班子成员、各中心站所主任、各村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9个工作组,抽调镇机关精干力量,结合实际,配合各村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村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各包村领导、村书记为本村排查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祖厉河段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镇纪委要深入各村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检查。各村要督促祖厉河沿线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务实举措倒逼经营主体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生态环保义务,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强化内部管控,围绕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风险管控、应急处置、清洁生产等措施落实情况,积极开展自查,主动开展整治,确保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三)注重整治成效。各村要定期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研究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全力推进排查整治工作,要坚持应查尽查、分类整治,对一般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需长期整治的,划分阶段时限,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效。要将群众投诉举报的祖厉河问题全部纳入排查整治范围,对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真抓实改、倒追责任,对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零容忍”。 (四)健全问责机制。各村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如未发现或未上报,但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祖发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将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对排查整治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敷衍推诿、责任走空的,导致明显后果或不良反映的,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大芦镇祖厉河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大芦镇祖厉河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9个工作组成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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