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2101391301xj/2024-00011 生成日期: 2024-01-03
文       号: 关键字: 整治,公路,进行,镇,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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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芦镇公路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03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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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2023107

 

中共大芦镇委员会  大芦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芦镇公路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组织、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大芦镇公路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大芦镇委员会  大芦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

大芦镇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整治我镇道路交通沿线环境问题,全面改善公路沿线周边环境面貌,推动我镇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镇积极谋划,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在全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整治乱搭乱建

公路沿线违反规划和私自占用耕地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公路沿线违规搭建的畜禽圈舍、残垣断壁、废旧厂房、农业生产仓储,破旧、坍塌的房舍、围墙进行改造或拆除公路沿线两侧占用公路保护红线的违规建筑进行拆除公路两侧枯朽树木分类进行清除或修剪。

(二)整治乱倒乱排

对公路沿线倾倒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对公路沿线建筑垃圾依法依规进行清理;对公路沿线两侧河道环境卫生进行清理。对影响环境面貌的纳污坑塘和沟渠、沟道、洼地等积存的污水和乱排乱倒污水进行整治;对公路沿线边沟进行集中清理修整。

(三)整治乱堆乱放

对公路沿线农作物秸秆,尾菜和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乱堆乱放的柴草堆,畜禽粪污、侵占道路和公共区域的土堆、粪堆进行清理,引导群众对房前屋后物品物资归类整齐、码放整齐;对废旧物资回收点进行规范提升;对公路沿线人庄居住区等环境卫生重点难点区域进行整治。

(四)整治乱涂乱挂

依法拆除在公路控制区范围及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设置的广告牌匾、墙体标语,拆除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悬挂的物品、标牌;全面清理在公路沿线建筑物上随意张贴、悬挂宣传品以及设置不规范的大型户外广告,清洁更换污损广告牌匾,集中整治商业广告标语乱喷、乱涂、乱贴和乱拉乱挂简易横幅等行为。强化内容审核,引导经营主体在重点区域增大正能量、促发展类广告投放比例。

二、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3年12月)。针对整治内容,各要组织力量对道路交通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明确整治点位,建立问题台账,采集留存影像资料,制定具体整治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针对整治内容和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各村之间要注重借鉴经验做法,优化完善思路举措,整合公岗力量,靠实主体责任,逐条逐项开展全面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快见效、见实效。镇工作专班加强业务和政策指导,做好督查反馈,确保专项行动高效、有序开展。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7月至10月)。对整治效果进行“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全面巩固提升,严防边整治、边反弹等问题。总结有效经验做法,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公路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

(四)效果评估阶段(2024年11月)。公路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要对各整治工作分阶段进行指导,分阶段对整治成果开展抽查,专项行动结束后,对整治成效进行综合评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镇政府确定专人组成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整治工作。各作为本次整治行动的实施主体,要积极整合资源,细化措施,靠实责任,盯紧重点任务,按照整治目标和时间进度抓好整治工作落实。

(二)强化协作配合。要加强协作配合,用好公岗人员积极发动党员、群众,群策群力推进专项行动开展。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行动,聚焦公路两侧等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整合现有资源力量,形成信息共享、互通有无、上下联动的整治局面。全镇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合力,务实高效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三)坚持依法依规。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禁大拆大建、乱拆新建等铺张浪费行为,坚决杜绝“刷白墙”“设置隔离带”等形式主义问题。各要紧密结合实际,尊重群众意愿,讲究整治策略,注意方式方法,既要下大力气整治环境脏、乱、差问题,也要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不搞“一刀切”、不搞机械执行,防止产生、激化矛盾和引发群体性事件。

(四)深入宣传引导。要加强舆论宣传,选择群众“能接受、看得懂、记得住”的宣传形式和内容,提高宣传效果,使公路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深入群众、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参与治理、爱护环境、保护家园的浓厚氛围。要打击一批、曝光一批违规违法行为,着力改善公路周边环境面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五)规范信息报送。2023年12月开始,各在每个月月底前、在每个阶段结束后,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镇办公室,不按要求报送的将进行重点督办和通报。

 

附件:1.大芦镇公路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2.大芦镇公路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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