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5-188840 | 生成日期: | 2025-10-13 |
| 文 号: | 关键字: | 保障,资金,救助,城市,城乡 |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 | 发布机构: |
| 关于下拨2025年10月份低保、特困 救助资金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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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0-13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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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敬老院: 为保障好各类社会救助对象基本生活,根据《白银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市民发〔2021〕94)、《甘肃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甘民发〔2021〕94号)等文件要求及会议精神,经县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2025年10月份下拨城乡低保月保障金额为7885135.4元;城乡特困供养金为1207631元;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项社会救助资金审批发放情况 (一)城乡低保 2025年10月份全县农村低保8744户23247人,月保障金6695417元;2025年10月份全县城市低保对象802户1894人,月保障金1154695元(后附资金分配表);根据《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规定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和服务制度,落实保障措施,对符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残疾人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按保障标准的20%上浮计算,经比对254户272人符合条件,月补助资金为35023.4元(后附资金分配表)。 (二)城乡特困 2025年10月份全县城市特困供养人员43户44人,月供养金54779元;2025年10月份全县农村特困供养人员1107户1253人,月供养金1152852元(后附资金分配表)。 二、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严格按要求将审核确认或审批情况情况进行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救助类型不同及时组织签发低保证、特困供养人员救助证,低保证、特困供养人员救助证、“社保卡”上根据救助类型不同统一填写为“城市低保金”、“农村低保金”、“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等。 各乡镇要及时上传城市低保资金发放花名册、农村低保资金发放花名册、城市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发放花名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发放花名册等相关信息至惠民资金管理系统,确保资金顺利发放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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