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1970-172822 | 生成日期: | 2021-01-22 |
文 号: | 关键字: | 工作,土地,建设,项目,进行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靖远县国土资源局 | |
信息来源:请选择
发布时间:2021-01-22 21:45
浏览次数:
|
|
|
|
2015年,靖远县国土资源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以服务大局、保障发展为主线,以保护资源、合理利用为目标,以强化职能、依法行政为准则,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奋力开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服务。 一、2015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全面落实。一是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从“落实保护责任、落实保护地块、落实保护措施”方面入手,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保护责任,完善保护措施,实现了对全县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有效保护,全县耕地保有量面积达到134982.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98062.63公顷,均不低于市上下达的考核指标。县政府与各乡镇重新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18份,完善了基本农田保护组织网络,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协管员、联络员1018人,将保护责任层层落实到乡镇、村社和农户;新建刷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界碑16个、保护标志牌150个。二是进一步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建立健全了保护台账、文本图件及数据库等资料,确保数据准确性和现势性;同时,按照省市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完善举证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行为,有效杜绝了乱占耕地、破坏基本农田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土地整治项目有序推进。今年以来,我县共安排土地整治项目10个,总投资5870万元,总规模2226.9公顷。其中: 靖安乡新合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北滩镇杜寨柯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永新乡九队村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兴隆乡川口村土地整理开发项目、石门乡小口村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和大芦乡城南沟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顺利通过县级自验,正待市级验收;靖远县刘川乡来窑村黑石山沟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东湾镇杨柳村土地复垦项目、靖远县东湾镇基本农田盐碱地治理项目、靖远县东湾镇三合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由于工程设计、招投标和季节的影响,目前已开工建设。积极争取的靖远县东湾镇基本农田盐碱地治理项目二期可研已上报省厅,正在组织设计;靖远县北湾镇基本农田盐碱地治理项目正在优化设计,等待评审;靖远县北滩镇粮窖村土地整理项目(一期)已列入省厅明年实施计划;大芦乡中砂沟村土地整理项目和三滩乡苏家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已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争取列入明年实施计划;同时,糜滩乡碾湾坪未利用地自主开发项目,已平整土地267.22公顷。通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128.217公顷,确保了我县耕地占补平衡。 (三)建设用地保障充分有力。一是严格做好建设用地预审、报批和供地工作,全力保障国家、省、县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新型城镇化项目用地。今年以来,我县共对27个项目进行了规划调整、修改,总面积182.6922公顷。全年无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批用地现象。认真安排组织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共上报省市批次用地25个,总面积194.4732公顷(其中:城市(镇)批次21个,面积181.935公顷;单独选址项目4个,面积12.5382公顷);共缴纳“两费”1421.172万元,其中:耕地开垦费546.109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875.063万元。共储备国有土地9宗,面积399.9198公顷;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85宗,面积132.5021公顷。供应建设用地172.3728公顷,(其中:批准拨用集体建设用地122宗,面积31.8954公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18宗,面积42.79公顷;出让国有土地30宗,面积97.6874公顷),收缴土地出让金8235.2986万元。二是严格执行土地征收审批程序,做到征地信息公开,拓宽征地安置补偿途径,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今年以来,已完成了五合乡刘寨柯高速公路、东二环路复线、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共丈量土地133.053公顷,已全部按照标准补偿到位。三是积极开展新一周期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成立了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和宣传方案,目前已通过省上达标,正待国土资源部认定。四是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全程监管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查处置,共清理清查2013年以来批而未供土地19宗,面积120.31公顷。 (四)地籍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工作,按时完成变更数据的上报,并通过国家、省、市检查,为实现土地的科学、高效、规范利用提供了强大的技术保障。二是积极协调编办、农牧、林业、房产等有关部门,做好不动产县级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任务,稳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目前,县编委会已批准成立靖远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同时成立靖远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整合方案待报市编委审批。三是落实工作经费799.4万元,全面完成“三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了18个乡镇174个行政村97190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地籍测量和权属调查工作,同步完成了宗地统一编码工作,数据库建设即将完成,顺利通过市局验收。四是积极推进土地登记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强土地登记工作,着力实现以证管地。今年以来,共发放土地证书477本,(其中: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88宗,国有土地使用权389宗),办理抵押登记70宗,为深化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增强农村发展融资能力创造了必要条件。 (五)矿产资源管理不断加强。一是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完成小型矿山的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率和监测年报审查合格率均达到100%。积极做好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的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工作已完成。二是认真开展黄家洼山一带矿产资源开采情况的调查,完成了黄家洼地区建筑用砂石料及其含铁岩石综合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已通过专家评审,市政府已批复;完成了黄家洼地区建筑用砂石料及其含铁岩石综合开发利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已通过市环保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市环保局已批复;目前,各企业正在办理企业各自的规划环评;同时,为了切实加强对黄家洼地区建筑用砂石料及其含铁岩石综合开发利用的管理,县政府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形成了会议纪要,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黄家洼地区建筑用砂石料及其含铁岩石综合开发利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三是扎实做好矿山企业年检工作,完成上报省市县发证采矿权年检报告95宗,省级探矿权年检报告4宗,参检率达100%,合格率达100%。四是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工作,新设矿业权出让登记15宗,已上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成交10宗;采矿权延续登记15宗,矿业权市场化配置率达到100%;收缴采矿权使用费3.5万元、新设采矿权价款25.45万元、延续采矿权价款34.52万元;上报重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报告9件;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21.3万元,超额完成了市上下达的任务。 (六)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不断提升。一是编制了《靖远县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全县1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排查,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1600份。二是不断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群测群防十有县”活动开展,完善了县、乡(镇)、村、社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认真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建立健全了汛期值班制度,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了信息畅通,做到防灾工作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三是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保护,积极督促矿山企业对采矿活动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进行恢复治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存率达到100%。投资3000万元的白银市资源枯竭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已完成平整土地2300亩,整修田间道路3.5公里,新建蓄水池1座、高位水池2座、水利泵房1座,铺设压力管道9000米;投资700万元的刘川乡黑石沟泥石流治理项目、投资200万元的乌兰镇烟洞村崩塌治理工程、投资1000万元的乌兰山、小坪山滑坡综合治理工程招投标工作已结束;积极配合市局完成了永新乡水沟村、旱沟村、圈湾村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的前期调查上报工作,省厅已批复我县搬迁避让资金924万元,涉及农户231户。目前,我县正在对省厅批复的搬迁避让作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七)测绘管理及信息化建设规范有序。一是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互联网地图、测绘资质等工作监管,严肃查处地图违法编制和出版、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违法发布等违法案件;完成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对2014年提取涉密测绘成果的2家单位进行了重点保密检查;加大测量标志的巡查保护力度,对城区内19个永久性测量标志保护点进行了刷漆维护;认真做好测绘资质审批及年度注册工作,及时完成测绘统计工作。会同发改部门编制完成了《靖远县2015年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已上报市局。委托市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积极开展“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前期资料收集等工作。二是按时完成国土资源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备案工作,及时更新土地矿业权交易公示公告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现时性,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实现了与市局接口联通,公文流转顺畅。 (八)执法监察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深入开展。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宣传节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钟鼓楼、人民广场、交通沿线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发放《知识手册》、《宣传折页》等宣传资料2万余份,摆放宣传展板30余幅,悬挂标语20余条,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深入干部群众心中。二是认真做好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核查工作,共核实新增建设用地图斑225个,面积3149亩。其中:合法用地图斑201个,面积2720.10亩;违法用地图斑24个,面积428.90亩,立案查处13宗(21个图斑),面积428.90亩,非立案查处3宗,面积20.80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9.7%。核实矿产卫片图斑12个,其中:合法图斑1宗,伪变化2宗,违法9宗,已查处整改到位。三是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落实市八部门制定的《关于在全市范围全面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勘查及采(选)矿产资源行为的通知》,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土地矿产资源动态巡查力度,开展土地、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共巡查166人次,下发《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103份,制止土地、矿产违法行为110件,立案查处19件,切断通电线路6处,收缴罚款60.37万元。四是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案件下访制度,依法化解行政争议,解决权益纠纷,对群众反映的涉农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信访件23件,接待来访40多人(次),基层国土所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00多件次,全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九)各项整改工作全面落实。一是针对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审核督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及时汇报县政府,县政府撤销了《靖远县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纪要(第21次)》第五项有关内容,撤销了(靖土建字﹝2015﹞69号)、(靖土建字﹝2015﹞70号)、(靖政发﹝2015﹞227号)文件,对18宗设施农用地违规占用基本农田进行了补划,收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732.36万元、土地出让金564.4万元、各类罚款45.4022万元,处理相关责任人14人。二是针对双审”发现的问题,我局积极进行整改,对于滞留的362.19万元专项资金,已全部拨付征地单位,滞留的320万元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已安排用于靖远县刘川乡黑石山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靖远县东湾镇杨柳村土地复垦项目,收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732.36万元、土地出让金1702.51万元。三是针对省委巡视组发现的问题,对5宗未供即建项目用地进行了处罚,共计罚款15.1791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其中1宗报国土资源部待批准,其余4宗正在办理批准手续;收缴土地出让金1064.4万元。 (十)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一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国土资源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自觉履行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制定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将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到工作岗位,明确到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对各股室、队、中心、所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强化了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二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干部职工廉政教育;深入开展 “能力水平提升年活动”,开展学习教育与培训,并进行个人知识分享与交流,提高了党员干部职工的党性修养和为民服务水平;及时组织干部职工收听收看廉政建设视频讲座和警示教育片,参观县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邀请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科长魏尚河同志上法制课一堂,要求全局所有干部职工使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图片的电脑屏保,订阅共产党员微信,达到常提醒、早预防的效果,切实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按照国家、省财政、发改部门《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我局取消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的征地管理费;暂停征收了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费,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采矿登记费等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同时,停止农民宅基地审批的一切收费,对小微企业免征土地登记费。四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将行政审批事项缩减为13项,审批事项平均办理时限减少为12个工作日,经县审改办审核后,在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上公开。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能变化,及时梳理权责清单81项。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查找廉政风险点21个,制定防范措施25条。五是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1名,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作用,通过专项督查、执法监察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切实加大对重点工作和党员干部从政行为等方面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规定的干部职工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共约谈4人次,通报批评19人次,有效纠正服务意识淡薄、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六是对土地、采矿权公开出让,土地整治项目、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等招投标全部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进一步规范了土地、矿业权交易市场。制定了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土地开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的招投标监管制度,对土地整治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招投标等方面的情况全程进行监督,并及时对国土资源涉农重大项目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效防止了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了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七是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抽调4名工作人员驻村帮扶,深入联系户60多人次,筹措资金10000元,为永新乡水沟村、圈湾村平整道路20公里,邀请县农牧局技术股干开展农业技术培训3场次。争取资金4610万元,在贫困村实施土地整治项目5个,平整土地564公顷,为全县移民搬迁脱贫致富创造了良好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