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1970-172822 | 生成日期: | 2021-01-22 |
文 号: | 关键字: | 土地,国土,完成,工作,资源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靖远县国土资源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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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22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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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靖远县国土资源局把握重要发展机遇,努力缩小差距,全面提升管理水平的攻坚之年。一年来,在市局党组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关怀支持下,面对国土资源管理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以服务大局、保障发展为主线,以保护资源、合理利用为目标,以强化职能、依法行政为准则,齐心协力,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国土资源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源保障。
一、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保有量达到135406.3公顷,占市上下达任务104155公顷的129.9%;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98090公顷,占市上下达任务97095公顷的100.2%。
2、高标准基本农田:完成1366.33公顷,占市上下达任务1333.33公顷的102.5%。
3、土地整治:完成省市投资4594万元,整理土地1040.33公顷,占任务701.33公顷的148.3%。
4、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发证:全面完成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落实工作经费150万元,完成农村宅基地权属调查64003宗、集体建设用地8000宗,分别占任务的80.01%、80%;发证率累计达到90%以上。
5、招商引资:完成招商引资项目6家,签约合同3家,合同金额7510.83万元,占任务5000万元的150.2%,到位金额2200万元。
6、城镇土地分户登记:共完成831户,占总任务600户的138.5%。
7、矿业权市场化配置率:对符合条件的4家新设采矿权,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对到期的50家采矿权全部实行有偿延续,矿业权市场化配置率达到100%。
8、矿产资源补偿费:完成20.45万元,占任务55万元的37.2%。
9、信访维稳: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问题49件,已调处48件,调处率达98%。未发生越级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10、党风廉政建设:全局副科级以上干部未发生违纪违规问题,未发生影响和损害单位形象和利益的重大事件。
二、主要工作做法及措施
(一)抓保护,强管理,经济发展后劲更加有力
一是始终高度重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从“落实保护责任、落实保护地块、落实保护措施”方面入手,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保护责任,完善保护措施,实现了对全县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有效保护。年初,全县国土资源会议上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成立了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小组,将保护责任层层落实到乡镇、村社和农户。县与乡、乡与村、村与社分别签订责任书18份、175份、1018份,向农户发放保护责任卡6万余份;新建基本农田保护界碑18个、保护界碑600个,同时,对旧的保护界碑全部进行刷新;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保护组织网络,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协管员、联络员1018人,确保了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进一步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行为,有效杜绝了乱占耕地、破坏基本农田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建立健全了保护台账、文本图件及数据库等资料。
二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顺利推进。完成了靖远县永新乡卧牛川、兴隆乡怀星川土地整理开发项目一期、二期及乌兰镇二十里铺村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完成投资3094万元,建设总规模701.33公顷,新增耕地76.34公顷,已通过县级初验,被评为县级优质工程,正在申请市局验收;投资1500万元的靖远县永新乡卧牛川、兴隆乡怀星川土地整理开发项目三期工程,已完成了土地平整和部分渠道衬砌工程,建设总规模339公顷,预计新增耕地10.27公顷;投资1500万元的靖远县永新乡卧牛川、兴隆乡怀星川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四期工程、投资350万元的靖远县石门乡小口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研、初设已通过省厅评审;积极争取了靖远县永新乡卧牛川、兴隆乡怀星川土地整理开发项目(五期)和大芦乡城南沟土地整理开发项目,预计建设总规模793.7公顷,总投资3300万元,已上报省市立项;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1366.33公顷。通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保障了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需求。
三是矿产资源管理力度不断加大。重视和加强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加大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状况的监管巡查频度,对圈而不探、以探代采、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打击,维护了矿业权人的合法利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全面落实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严格按设置方案设置采矿权,全年完成采矿权新设4家;完成了辖区内矿业权核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1家矿山企业及时进行处理整改;对符合条件的4家新设采矿权,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对到期的50家采矿权全部实行有偿延续,矿业权市场化配置率达到100%;按要求完成探矿权采矿权年检及统计年报的上报工作,辖区内103家矿山企业全部参加年检,合格101家,年检参检率100%,合格率98%;不断加强矿业权交易管理,采矿权出让全部纳入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鉴证,全年共交易鉴证4家。全年共计缴纳采矿权价款1306.8万元,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20.45万元。
四是地质灾害防治持续加强。按照省、市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易发点和隐患点以及地质灾害分布现状,编制完成了《靖远县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靖远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向群众发放明白卡、避险卡1722份;对全县14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摸排监测,督促各乡镇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设立了警示牌,落实了防灾责任单位和监测人;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与文广局联合发布了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通知,建立健全了汛期值班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地质灾害巡查、速报、月报、年报制度;不断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群测群防十有县”活动开展,完善了县、乡(镇)、村、社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要求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完成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收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10.2万元,缴存率达到100%。
五是测绘管理不断提升。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互联网地图、测绘资质等工作监管,严肃查处地图违法编制和出版、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违法发布等违法案件;加大测量标志的巡查保护力度,查处破坏测量标志保护点的违法行为;认真做好测绘资质审批及年度注册工作,及时完成测绘统计工作;乌兰、永新考斯站点投入使用,新建了刘川考斯站点,完成了刘川工业集中区1∶2000地形图、影像图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成果,完成1∶2000地形图108平方公里、108张;会同发改部门编制完成了《靖远县2013年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已上报市局。
(二)抓保障,促发展,服务经济能力显著增强
一是全力保障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始终把用地保障作为服务发展的首要任务来抓,深入开展国土资源集约节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准确掌握扩内需、保民生、调结构等方面重点项目用地数量、结构、分布和利用情况,按照用地需求,积极做好建设用地计划、规划局部调整和修改、用地预审、报批。今年,由于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大,很多项目相继落户于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需对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和修改,对此,我们多次协调省国土规划研究院、规划处。截至目前,共对18个省政府批复、1个市县政府批复的项目进行了规划局部调整和修改,正在做规划实施影响评价和修改方案的8个;共上报新增建设项目用地批次32个、290.44公顷,其中:城市(镇)批次24个、212.13公顷,单独选址项目5个、44.34公顷,村镇批次3个、33.97公顷;省政府已批15个,其中:城市(镇)批次11个,单独选址项目4个,市政府已批村镇批次3个;正在组织报件报批的项目8个,其中:城市(镇)批次5个、单独选址项目2个,村镇批次1个;已缴纳耕地开垦费164.97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850.45万元。确保了刘川工业集中区、银三角中小工业集中区、金三角农业产业园、新城区建设等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招商引资项目的用地需求。严格执行各类土地使用标准,落实供地政策,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拍挂形式出让。截至目前,共划拨国有土地11宗965.97公顷(其中:储备土地2宗822.67公顷,公共设施用地9宗143.3公顷),出让国有土地43宗201.38公顷,成交土地出让金7500.59万元;共批准各类集体建设用地59宗13.65公顷(耕地7.52公顷,其他土地6.13公顷);切实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工作,对批而未用闲置土地进行全面清理,责成用地单位尽快开工建设;认真落实批准用地备案制度,对省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积极做好备案报备工作。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于今年5月中旬开始,县政府成立了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县国土资源局成立了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小组,外聘了技术力量强、从事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甘肃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作为合作单位。通过资料收集、实地调查、地价测算,8月编制完成了初步成果,9月、11月初分两次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13年11月15日召开了由县直有关部门、部分村、用地单位负责人及听证代表参加的征询暨听证会,征询各相关单位、部分用地单位负责人对更新成果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认真修改完善,形成了最终成果,已申请市局进行验收。
二是征地补偿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征地工作严格执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和最新征地补偿标准,依法依规及时做好征地补偿。完成了新城区、刘川工业集中区、金三角农业产业园、刘川工程节水高效农业管网供水工程等项目建设的征地丈量和补偿工作,共登记丈量土地861.39亩,为4679名完全失地和部分失地农民办理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金7371万元,实现了保障社会化,确保了失地农民生活有保障。
(三)抓落实,靠责任,执法监察深入推进
一是扎实开展卫片执法核查。2012年,国土资源部下发我县土地、矿产疑似图斑157个(其中土地137个、矿产20个),我们及时组织人员开展内外业核查,逐图斑进行内业核对和外业现场核实。通过核查,合格图斑154个,违法图斑3个(土地1个、矿产2个),违法用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为1.21%,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3.82%。对违法用地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分别进行立案查处,对靖安变电站负责人建议靖远县供电公司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两宗违法矿产企业,责令停产并恢复土地原貌,共计处罚3.195万元,确保了查处整改到位。
二是积极配合做好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督察。2013年10月24日,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对我市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督察跟踪检查初步情况通报指出我县共存在五类8个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县高度重视,认真及时进行整改。县政府撤销了2011年1月26日下发的《关于印发白银刘川工业集中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靖政发〔2011〕8号)文件,并承诺从2013年1月1日起,严格按照省政府下发的〔2012〕151号文件精神进行征地补偿;同时,对刘川工业集中区、坝滩至吴家川旅游公路建设征地、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前实施土地征收、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等问题进行了详实说明,争取得到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谅解。
三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不断加大。按照“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方针,严格执行《甘肃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实施办法》的规定,认真落实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做到有记录、有措施,全年共开展土地、矿产巡查42次,出动执法巡查人员124人次;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4件,涉及面积1500㎡;积极调处矿业权权属争议和纠纷,严肃查处无证采矿、持过期证采矿以及其它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强制关闭26个非法采矿点,切断通电线路18处,遣散工人44人;对全县9家越界开采煤矿进行密闭,限期进行整改,全年矿产违法案件共发生5起,立案4起,结案4起;下发《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103份,制止违法行为110件,收缴罚款6.2万元;进一步加强与法院、住建、水务、安监、供电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按照《靖远县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严厉打击乱挖乱占等违法用地行为工作实施方案》(靖政发[2013]111号)文件要求,深入北滩、五合、刘川、乌兰、永新、糜滩等乡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关停非法采砂场12家、扣押发电机2台、断电5家、拆除违法建筑5户600平方米、清除违法占地8户3000平方米;加大非煤矿山、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土地整理项目区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排查安全隐患企业12家,已全部进行整改,初步通过验收;不断完善执法检查信息系统,按时完成执法监察综合统计;按时上报卫片执法检查简报、土地矿产卫片月报和安全生产月报等各类报表,确保上报次数和数据的真实准确。
四是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深入开展。充分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等活动,通过采取主题宣传、典型宣传、重点宣传等形式,组织开展了以耕地保护、矿产资源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测绘管理法律法规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悬挂横幅80多条、散发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出动宣传车辆24台次,广泛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有效扩大了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国土资源法治意识。
(四)抓基础,促规范,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一是地籍管理日趋规范。全面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成果资料,建立了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了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建设;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做好土地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211宗(划拨155宗,出让56宗),发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135宗(宅基地90宗,集体建设用地24宗,设施农用地2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83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分摊后变更登记326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26宗、注销他项权证书16宗,共发放土地证书1157本,他项权利证书26本;积极开展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共完成图斑变更152宗,做到变更图斑面积量算符合技术要求,调查程序符合规范要求,图斑变更及时,补测上图位置准确,地类变更清楚,记录表填写规范,调查数据资料全面,做到实了地、图、数据库三者一致,成果精度符合要求,按时上报,并通过省市验收;继续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落实经费100万元,完成农村宅基地权属调查64003宗、集体建设用地8000宗,同步完成了宗地统一编码工作;完成了2012年度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更新,按时汇总上报2013年地籍管理工作进度。
二是相关规划逐步实施。靖远县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省市政府已批复实施;靖远县土地整治规划市政府已审批通过,批复实施;完成了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建设任务,顺利通过了省厅验收;建成了王家山煤矿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编制完成了刘川工业集中区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实施方案,国土资源部、省厅检查评估结束,规划开发面积12平方公里,近5年完成8平方公里,其中今年完成6平方公里;投资1.2亿元由县城投公司实施的糜滩坪未利用地开发项目全面启动;成立了规划勘测室,进一步提升用地服务质量,加强对规划的管控。
三是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紧紧围绕国家“金土工程”建设目标,积极争取资金45万元,完成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实现与市局接口联通;及时更新门户网站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对网民信访及时进行调查答复;对土地出让公告和结果、采矿权审批结果、矿业权招拍挂等政务信息及时在网上公开,实现网上办理、公众参与和资源共享;保障国土资源视频会议系统正常运行,全年组织收看部、省厅级各类视频会议10次;设立兼职信息员,做到了重大国土资源信息及时报送。
四是信访案件得到及时处理。健全完善了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案件下访制度,对各类信访案件及时进行处理和答复。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信访件49件,调处48件,调处率达98%;基层国土所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00多件次;妥善处理矿业权纠纷,无因越权行政、招商引资等引发的新的矿业权纠纷和上访事件,历史遗留矿业权纠纷调处率达到100%,当年矿业权纠纷调处率达到90%以上;及时调查处理市局违法案件查处督办函17件,受理12336举报电话15件、市长热线1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全年共接受土地权属纠纷案件21起,已调处18起;共接待群众来访93人次,收到人民来信1件,均已答复;注销错登、漏登、非法持有等形式的土地证4宗,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件,行政复议案件2件,做到了档案齐全、台账清楚。全年未发生因国土资源管理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五)抓建设,促管理,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始终把干部队伍建设贯穿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主线,通过学习教育、业务培训、廉政建设、民主评议等手段,不断提高了国土资源干部的业务能力、政治素养和执法水平。严格执行每周星期一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关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学习国土资源部、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业务知识,做到学习有计划、有安排、有方案、有记录、有检查、有考核;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各项规定,全面落实《廉政准则》和国土部门“五条禁令”、“八要八不准”规定,以“两整治一改革”为抓手,严厉整顿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行为,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全局副科级以上干部未发生违纪违规问题,未发生影响和损害单位形象和利益的重大事件;深入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深入联系户60人次,落实帮扶资金6000元、大米面粉60袋,积极协调解决双永土地开发项目区未耕种农民补助面粉12万元,同时,积极引导联系户到双永土地开发项目区务工,切实增加了联系户的收入;全面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认真清理办公用房,严格按标准进行配置,腾退办公用房208㎡;定期召开了政风行风质询会,广泛征询社会各方面意见及建议,逐条梳理,认真答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较去年有所下降;认真开展责任心、事业心大讨论活动,要求全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各基层国土所、局机关各股室、队、中心撰写责任心、事业心文章,共向市局投稿21篇;积极开展“捐款、献爱心”活动,为困难群众捐款6000余元;加强干部培训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各类形式的学习培训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了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和为民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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