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李振秋
职务: 党组成员、执法队队长
职责:
负责调查监测、不动产登记、优化营商环境、确权登记、规划核实、普法宣传等方面工作。分管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测绘股、法规宣教股。联系东湾国土资源所、糜滩国土资源所、兴隆国土资源所、石门国土资源所。
李振秋,男,汉族,1978年7月生,甘肃省靖远人,大学文化程度,2011年9月参加工作,200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