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2101391301xj/2024-00002 生成日期: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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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靖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来源:靖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1-22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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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靖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文件及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在靖远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上共发布政府各类信息117条,其中公开年报1篇、政策法规28篇、规划计划4篇、财政预决算信息 2篇、住房保障信息11篇、安全生产8篇、政策解读10篇、监管信息4篇、政策咨询问答库49篇。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学习贯彻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办法制度,2023年度,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0条、废除0条、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条。我局各股室负责人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实行“谁审核,谁负责”,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依托靖远县人民政府网站、靖远县住建局微信公众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公开内容,增强公开的实效性。明确了工作职责,做到了规范管理,定期更新,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2023全年在我局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449篇

(五)监督保障。对于需要主动公开的内容,由各股室负责人提出,经局分管副局长批准后,由局信息中心负责统一公开。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对上网公开的公文、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进行严格把关。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股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导致个别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时效性、规范性不够;二是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

改进情况:针对以上问题,2024年本单位将继续认真落实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首先不断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针对每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短板进行梳理和总结,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信息,不断加强信息的透明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靖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jingyuan.gov.cn/zfxxgk/zfxxgknb/2023n/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靖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靖远县人民路6号,邮编730900,电话:0943—6121140,传真:0943—612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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