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2101391301xj/2023-00001 分        类 机关简介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5-04-16
标        题 靖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介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靖远县住建局在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保障、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中长期规划的拟订和监督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时        效
靖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构全称 靖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构简称 靖远县住建局
机构职能

机构全称:靖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构简称:靖远县住建局

靖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靖远县住建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保障、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中长期规划的拟订和监督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指导、监督管理和规范全县建筑市场,负责建筑活动资质审查、施工许可、施工合同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施工组织及竣工验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建设、施工、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进行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建筑节能减排政策,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依法查处建设活动中五方主体的违法违规活动。

(三)指导、监督管理和规范全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等行政职能。

(四)负责燃气设施改动的审批,负责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铁轮车、履带车或者超限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审批,负责依附于城市道路、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杆线、管线的审批,建设管理城市道路、桥梁、照明、排水、供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缴,指导和监督村镇燃气、供热、排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拟定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五)负责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改变绿化用地性质、环卫设施拆除、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审批,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管理,负责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负责收缴生活垃圾处理费。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房屋征收、农村危房改造、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全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计划,指导和监督检查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七)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工程建设管理股、科技教育股、城市建设管理股、村镇建设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

二级机构:

1.靖远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靖远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设在靖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科级建制,内设办公室、财务股、物业股、租赁股、交易中心、市场股、保障股、档案室等8个股室,事业编制,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国家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做好地方性房地产管理提供保障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房管服务;负责全县房屋档案管理;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

   (负责人:李海春  0943-6121739)

2.靖远县园林局

靖远县园林局设在靖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科级建制,内设办公室、计财股、鹿鸣园管理股、乌兰山公园管理股、行道股、广场股、综合管理股等7个股室,事业编制,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园林绿化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制定城区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制定城区园林绿化专业绿化规划和绿化系统规划; 制定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的等级、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的各项审批、审核、验收等工作; 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的行政执法工作等。

(负责人:            0943-6123899)

3.靖远县环境卫生管理局

靖远县环境卫生管理局设在靖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科级建制,事业编制,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的管理,清扫保洁城区所有街道卫生,清运城区所有垃圾: 负责管理垃圾填理场的垃圾掩埋、消毒、整平工作: 负责城区卫生费的收缴工作;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搞好环境综治工作和“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

(负责人:李兴元  0943-6126404)

4.靖远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

靖远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设在靖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科级建制,事业编制,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县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组织落实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对国家标准的执行;负责全县建筑工程培体新型材料推广使用、管理、督促检查等工作;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

(负责人:寇明军 0943-6121140)

5.靖远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中心

靖远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中心设在靖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科级建制,事业编制,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等相关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朱艳艳 0943-6121140)

6.靖远县城区路灯队

靖远县城区路灯队设在靖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股级建制,事业编制,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城区范围内的主要街道及巷道路灯维修、检修管理工作; 负责新扩建道路的路灯安装工作。

(负责人:王万煜  0943-6121140)

通讯地址:白银市靖远县人民路3号(原北城区科靖路)

邮政编码:730600

联系电话:0943-6121140

主要负责人姓名:唐夫全

机构地址 白银市靖远县人民路3号(原北城区科靖路)
机构负责人
机构负责人简介 唐夫全,男,汉族,1976年12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大专学历。现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联系方式 0943-6121140 0943-6121140(传真)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