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李海春
职务: 党组成员、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主任
职责:
主持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房产交易管理、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及物业公司资质审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城区集中供热管理、保障性住房项目实施与管理、房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李海春,男,汉族,197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