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2101391301xj/2026-194119 生成日期: 2026-03-20
文       号: 关键字: 受灾,救助,资金,自然灾害,对象
所属机构: 靖远县 发布机构:
靖远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2025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和省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的公示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20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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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2025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和省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的公示

今年以来,我县先后遭受了雪灾、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全年共发生各类自然灾害8次(其中雪灾1次、风雹灾害2次、洪涝灾害5次),共造成17个乡镇122个村6255户26440人受灾,因灾死亡4人、失联1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213.37公顷,成灾面积739.14公顷,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208.43万元(其中农林牧渔业损失1059.46万元,基础设施损失2148.97万元)。全县灾害涉及范围广、受灾人口多、影响程度深、局地损失大,特别是6月中旬开始全县部分区域连续遭受短时强降雨,部分乡镇相继发生不同程度洪涝灾害,农作物减产甚至绝收,灾害叠加效应突出,灾害的突发性、反常性和难以预见性特征更加明显,加之受灾农户连年受灾,农业收入减少,经济基础薄弱,自救能力降低,导致今冬明春期间部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面临困难。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扎实有序做好我县2025-2026年度受灾人冬春生活困难救助工作,确保全县受灾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确保救助资金公开、公平、公正发放,根据应急管理部 财政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范》(应急〔2023〕6号)、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建〔2020〕67号)、甘肃省应急管理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的通知》(甘应急〔2024〕79号)、白银市应急管理局 白银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2026年度受灾人员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救助实施方案》(市应急字〔2025〕10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和省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发放情况予以公示。

一、资金下达情况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和省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通知》(甘财资环〔2026〕5号)文件安排,上级下达我县2025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和省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603万元(大写:陆佰零叁万圆整),专项用于解决2025年度因自然灾害造成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困难需政府给予救助的受灾人员。

二、救助对象及标准

本次救助对象为2025年度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给予冬春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灾人员,重点保障受灾的低保户、优抚对象、分散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具体救助标分三类:一类对象因灾倒损住房重建户、维修户,受灾的一类低保户、二类低保户、五保户、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标准为每人370元;二类对象为受灾的三、四类低保户,受灾的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户、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救助标准为每人290元;三类对象为受灾的其他自救能力较弱的家庭(即一般户),救助标准为每人210元。

三、资金分配及发放情况

本次冬春救助资金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核定,全县共救助17个乡(镇)5921户23241人,发放救助资金603万元,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直达救助对象账户,具体分配方案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6年3月20日—2026年3月26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监督举报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救助对象、资金数额等情况有异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实名反映:

1.举报受理电话:0943-6122599    2.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3.  投诉地址:靖远县东升路200米处    邮编730600

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证据,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附件:靖远县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和省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分配方案

靖远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3月20日

靖远县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和省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分配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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