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5-188761 | 生成日期: | 2025-10-28 |
| 文 号: | 关键字: | 人员,技术,卫生,考试,查 |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 | 发布机构: |
| 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及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和合格证书校验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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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0-28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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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卫妇幼函〔2025〕302号 各市州、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 为加强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及新生儿疾病筛查人员管理,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对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有关要求,省卫生健康委决定委托省卫生健康监督保障中心开展全省产前筛查与诊断及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和合格证书校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 (一)考试对象 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拟从事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及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相关工作,尚未取得相应类别《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专业类别 产前筛查技术:临床咨询、超声产前筛查、实验室技术产前筛查。 产前诊断技术:遗传病咨询、产前咨询、超声产前诊断、实验室技术产前诊断。 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实验室技术。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25年11月1日 第一场 8:30-10:00 第二场 10:30-12:00 2.考试地点:甘肃开放大学(兰州市南滨河东路653号)(提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报名条件 1.具备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能力 (1)产前筛查工作人员 从事临床咨询、超声产前筛查人员应当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临床咨询、超声产前筛查、生化免疫实验室筛查工作人员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2)产前诊断工作人员 从事遗传病咨询的临床医师应当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医学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遗传病咨询工作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从事产前咨询的临床医师应当取得妇产科执业医师资格;超声产前诊断临床医师应当取得医学影像执业医师资格,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相关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实验室技术人员需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2年以上临床实验室工作经验,具备相关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3)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人员 从事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人员(包括医师、检验师、技师)的资质,必须符合《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中对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从业人员的相关要求。 2.具有专业培训经历 (1)产前筛查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参加全省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培训,并取得《省级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项目结业证书》。在已批准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机构(省内外不限)相关科室学习三个月以上(需提供进修证明)。 (2)产前诊断人员应具有省级以上产前诊断(筛查)技术培训班的培训证明,或在国家、省级产前诊断培训基地进修(儿科专业除外)三个月以上(需提供进修证明)。遗传病咨询人员要提供省级以上专项培训证明。 (3)新生儿疾病筛查人员(听力、实验室技术)应提交省级以上相关专项培训、临床实践资料。 (五)其他事宜 1.报名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拟从事的专业类别报名,并组织开展相应内容的集中培训,帮助其熟练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对于报名后无故不参加考试者,考试结束后将把缺考人员名单反馈至各单位。 (2)填写《甘肃省2025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本人需准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2张。 (3)提交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专项培训证明。 (4)请各市州负责收集汇总辖区考试人员名单,填报《甘肃省2025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于2025年10月17日前报送至省卫生健康监督保障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委属委管单位直接报送至省卫生健康监督保障中心。 2.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不得替考,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将严肃处理。 3.资质认定 省卫生健康委将对考试成绩合格且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颁发《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二、技术合格证书校验 (一)校验对象 医疗保健机构中已取得相应类别《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距离上次校验将满三年,),且仍从事母婴保健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的人员。 (二)校验需提交的材料 1.校验人员《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原件。 2.校验人员(医师、技师、检验师、护士)执业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校验人员需填写《甘肃省2025年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校验申请表》(附件3)。 4.各单位审核填写《甘肃省2025年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校验报名汇总表》(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同电子版一并提交。 (三)校验时间和地点 1.校验(材料提交)时间:截止2025年10月17日前。 2.校验(材料提交)地点:省卫生健康监督保障中心基层与妇幼卫生监督科(402、403办公室)。 三、考试及校验联系方式 省卫生健康监督保障中心基层与妇幼卫生监督科 联系人:刘勤 刘兆邦 联系电话:0931-4522518 0931-4522517 电子邮箱:982510277@qq.com。 附件:1.甘肃省2025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甘肃省2025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3.甘肃省2025年《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校验申请表 4.甘肃省2025年《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校验汇总表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2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卫生健康监督保障中心。 来源:甘肃省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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