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2101391301xj/2024-00033 生成日期: 2024-03-07
文       号: 关键字: 安全,生产,工作,卫生,医疗
所属机构: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靖远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07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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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乌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属各股室、站、所、中心:

为切实加快推动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更好服务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靖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的实施意见》(县委发〔2023〕42号)和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市卫医急发〔2024〕4号),结合我县卫健系统实际,制定了《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靖远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8日



靖远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生产摆在高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坚持立体施策、综合施策,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三十五条、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四十三条硬措施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四十三条硬任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全面责任、隐患排查、监督管理、宣传培训、应急救援体系,提升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能力,切实筑牢安全生产堤坝,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以高水平安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消防安全集中隐患攻坚大整治和“百日行动”包抓工作,到2024年5月上旬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初步建成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力争到2025年底,全面形成具有靖远县卫生健康系统特色的安全生产体系,每个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整体作用效能显著增强,安全生产基础不断夯实、治理能力全面提升。通过全县卫生健康系统上下共同努力,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形成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模式,实现全面责任覆盖落实、隐患排查常态精准、监督管理提质增效、宣传培训系统管用、应急救援科学高效等目标,确保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水平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全面责任体系

1.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切实抓好党组(委)的领导责任、机构的主体责任、职能科室监管责任以及人员岗位责任等四个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纳入单位党委(党组、党支部)会议重要议事日程、述职述廉报告并向县委或卫健党工委报告,各级党组织每月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重大问题,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要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落实,制定“职责清单”,党政主要负责任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事项亲自过问,对重要问题亲自协调解决,要明确党委(党组、党支部)成员至少有一名同志具体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同时落实所有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责任,为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2.压紧靠实监管责任。结合《靖远县卫生健康系统“百日行动”包抓工作方案》,管行业管业务的部门、股室、单位必须同步管好安全生产工作,在医疗机构校验、医院等级评审、大型医院巡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平安医院建设考核、科研管理、优质服务基层行和社区医院建设等工作中设置安全生产工作指标,落实安全生产任务,真正做到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各医疗卫生机构每月组织开展1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每月至少开展1次专项督导检查,并向县卫生健康局报告情况。关键敏感时段、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县卫生健康局、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必须深入辖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开展安全督导检查。严格落实事故报告、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信息报送、举报奖励等制度,切实推动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落实。

3.强化单位主体责任。按照《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督促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和落实涵盖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科室“班前”安全提醒会、每日安全生产讲评会等常态化工作制度,打造本单位安全型员工、岗位、设施和环境,推动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提升本单位安全水平。确定本单位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全面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分管安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的安全生产实施体系,以分管业务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明确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具体责任。鼓励各医疗机构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着力提高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化水平。

4.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安全生产考核结果作为评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奖励惩处挂钩,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发生事故依法依责追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追究领导责任的党政领导干部,在规定时限内取消考核评优资格,不得晋升职务、级别或重用任职。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体系

5.加强源头预防机制建设。健全本单位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制度,各医疗卫生机构制定科学规范的风险辨识和评估标准,对各类风险隐患登记建档、有效评估、分级管理,督导各医疗卫生机构全方位、全过程辨识医疗活动、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科学确定风险等级,落实单位、科室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整治隐患,实现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闭环管理。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方安全管家每季度开展一次指导服务,进一步细化安全风险分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全面排查、科学排序、有效排除隐患。

6.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紧盯建筑施工,全面强化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监管,坚决整治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转包分包、违规违章作业等行为,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抓资质资格管理,加大对建筑施工、监理、监测、检测及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租赁等单位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上岗行为。坚持“不漏户、不漏房”工作原则,扎实开展危旧房屋、在建房屋、自建房屋隐患排查。紧盯危险化学品,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医疗废弃物处置、燃气使用等风险点排查。各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风险研判承诺公告、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安全风险自查评估制度,严格落实特殊作业管理、承包商安全管理。每半年开展一次“消地协作”督导检查。紧盯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对门诊、住院部、职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防震减灾、公共安全领域风险点的辨识和防控,有针对性地开展排查整治。修订完善“叫醒叫应”制度,确保辖区或单位内每户每人都有人具体负责叫应、叫醒转移,切实做到全员“叫醒”、全员通知到位。紧盯明火电气使用,针对职工宿舍、食堂、病房等人员集中区域,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常态化检查。严控生产用火、施工用火,严厉打击用火违法活动;对违规用电、超负荷用电、使用劣质电线等突出问题,加强综合治理。紧盯重点场所,对高层建筑等高风险场所和经营性自建房等低设防区域,动态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综合治理,每月会商研判领域内消防安全风险形势,全面落实施工动火、动电安全报备制度。紧盯特种设备和燃气使用,重点抓好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营维护、定期检验及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加强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开展燃气压力管道、高压气瓶、小型锅炉以及未经登记违法使用特种设备等专项整治和电梯安全筑底行动。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7.建立健全行政主管机构监督体系。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各业务股室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同配合应急管理、消防等具有执法管理职责的部门开展监督管理。县卫生健康局要持续推行“三函(建议函、提醒函、督办函)三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三办(督办、交办、转办)一账(台账销号清零管理)”工作制度,确保层层传导压力,将责任落到实处。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坚持突出重点,盯紧门急诊、住院部、实验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血液透析室、新生儿病房、自建临建房、员工集体宿舍、自管住宅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点场所,看牢食堂、中控室、配电室、药房、放射科、危险化学品库、氧气站、停车棚(场)、消防通道、地下空间和施工现场等关键部位,认真开展自查。

8.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监督体系。要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全单位安全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机制。单位“一把手”每月要对全单位安全生产进行暗访巡查,建立问题清单。各分管领导要带职能科室对所分管领域、科室安全生产定期进行专项督导,建立问题清单,督促问题整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职能科室要认真落实职能范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在管辖范围内行使安全生产全方位的检查、监督职能。各科室要将安全生产责任列入年度考核计划,并抓好落实,每日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9.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判。承担分管领域、科室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督促分管领域、科室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体系

10.加强党政领导干部能力培训。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每月至少安排1次集体学习,针对监督检查、应急救援、事故调查、舆情应对等重点环节,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党政领导干部专业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

11.加强安全生产人员能力培训。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业务教育培训机制,要加强“四懂”(懂得本岗位的风险点,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初期火灾的办法,懂得灭火的方法)“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四个能力(1.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2.组织补救初期火灾能力,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3.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4.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要突出培训重点,加强培训教育,规范自查监管行为,提升实战能力,鼓励负有安全生产监管义务的人员参加在职培训和资格考试,定期举办安全生产技能竞赛,提升安全生产人员综合能力素养。

12.加强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将安全生产纳入监督宣传重点,积极与应急管理和各类新闻媒体协同配合,拓展宣传手段,采取百姓喜闻乐见的手段,普及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知识,张贴安全提示标识,尤其要杜绝医院内吸烟和随意使用明火等危险行为。对住院病人要开展安全教育,让患者熟知突发情况时应对措施和自救知识。继续深入普及《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举办各类安全生产教育课堂,提升群众就医安全防能力。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13.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及应急物资和装备保障工作。加快编制和修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医疗保障应急预案,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应急行动方案,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和监督检查,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和评估制度,每年组织开展1次医疗卫生应急演练,采取桌面推演、专项演练、综合演练等方式,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精准化、专业化、科学化。

14.加强科室或楼层应急体系建设。各医疗机构内部科室或楼层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火灾、地震、医疗秩序等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以及上下楼层或相邻相关科室联动处置机制。分类开展演练,有条件的开展大规模应急演练,也可分部门、分专项,小范围、多频次进行,让医护人员、辅助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和陪床家属等熟知建筑的功能布局、安全出口、消防器材分布和使用方法,努力实现每个人具备应对突发紧急情况的知识和能力。

14.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医疗卫生应急力量应突出多元化,应急保障突出高效化,应急能力突出实战化,建立起快速响应、快速出击、快速应战的防护网。突出应急预案精准化,应急力量多元化、应急保障高效化、应急能力实战化,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妥善部署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成立卫生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守制度,确保应急力量调度迅速、应急信息报送及时、伤员救治高效有序。

15.加强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点,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储备物资调运制度、应急装备使用补偿制度,提高医疗应急物资使用效率,升级更新医疗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加快配备各类应急设备,保障各类应急物资。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靠实主体责任。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各自实际情况细化安全生产责任,组织科室按功能分层分级建立“安全生产五大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机构主体责任、职能科室监管责任以及人员岗位责任等四个责任,建立健全组织体系,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完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

(二)完善制度,健全五大体系。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将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医疗机构管理始终,针对各级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生隐患,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全面责任、隐患排查、监督管理、宣传培训、应急救援”运行制度,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切实织牢安全生产网,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监管,推动工作落实。县卫健局各分管领导、各业务股室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督导,充分运用“三函”、“三办”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人及时予以提醒指导,必要时进行工作约谈,同时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单位、部门和个人年底工作考核。

(四)加强演练,提升应急能力。进一步加强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防范意识和处置能力,强化本单位全员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检查和消除隐患的能力”、“组织补救灾害的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确保事故发生后各项应急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管理制度。

附件:1.靖远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2.靖远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靖远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428日印发   

附件1

靖远县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工

领导小组

组   长:赵兴科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守江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疾控局局长

马  娟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志芸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金世闯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

成  员:张富生  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李连升  县中医院党委书记

李兴宏  县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

杨利国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刘保军  乌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陈  钊  北滩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陶彦春  北湾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张夏叶  五合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徐龙琛  兴隆乡中心卫生院院长

赵映康  大芦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谢晓华  若笠乡中心卫生院院长

高明福  东湾镇卫生院院长

冯新昱  三滩镇卫生院院长

王举堂  糜滩镇卫生院院长

滕玉军  永新乡卫生院院长

李  军  石门乡卫生院院长

马文军  双龙镇卫生院院长

马克俊  高湾镇卫生院院长

景国乾  东升镇卫生院院长

张兴文  靖安乡卫生院院长

顾振英  平堡镇卫生院院长

孔庆祥  刘川镇卫生院院长

杨尚明  北湾镇富坪卫生院院长

王  军  东湾镇新民卫生院院长

胡  炜  靖远县泽怀骨科医院院长

尚兴鹏  靖远县普惠骨科专科医院院长

王登顺  县计划生育协会会长

李玉霞  县爱卫中心主任

黄  艳  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张海霞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刘  彦  县流管站副站长

董远平  县计生站站长、局财务股股长

赵一彬  县计生协会副会长、局办公室主任

余晓虎  县计生站副站长、局基层卫生健康股股长

高维义  县卫健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滕振刚  县卫健局人才股(宣教股)股长

何智勇  县卫健局卫生监督股股长

朱珍娥  县卫健局体制改革股股长

王振琴  县卫健局疾病预防控制股股长

张显慧  县卫健局医政医管股股长

宋建彪  县卫健局信息统计股股长

杨  芳  县卫健局妇幼健康股股长

段云霞  县卫健局党建办主任

张宗娟  县卫健局健康教育所所长

张生娟  县卫健局监测预警股、传染病防控股股长

何晓花  县卫健局监督股股长

种发芳  县卫健局医疗卫生应急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医疗卫生应急股,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附件2

靖远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靖远县卫生健康局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和意见。

2.加强对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加强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3.将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4.及时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全面排查和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及时统筹协调,推动解决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5.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系统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指导、检查、督促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监督执法,依法查处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6.健全完善并监督落实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及工作经费。

7.指导监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

8.编制修订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健全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依法指导组织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配合或参与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对本行业领域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加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救治能力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机制;负责120上报安全生产伤亡事故信息上报工作。

10.积极推进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承担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工作。

11.完善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行业领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旗属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局领导班子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党组书记、局长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

1.组织本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本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及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制度。

2.把安全生产纳入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议事日程,每季度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遇有重大事项,随时听取汇报,作出处置决定;重点时段带队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本系统内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3.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职责分工,抓好分管和包抓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严格考核奖惩,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安全生产生产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5.加强全县卫生健康系统的安全生产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支持全县医疗卫生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

6.领导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统筹协调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

7.推动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具体措施”及省、市、县配套举措。

8.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组织指挥应急救援,调查处理等,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9.每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本部门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年度述职报告。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二)分管安全生产副局长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1. 组织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

2.协助局主要领导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委员会部署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3.受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委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评估。

4.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本部门相关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等;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预防体系建设,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5.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

6.指导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

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积极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导事故应急救援,依法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每年向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三)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1.组织在分管业务范围内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定期召开分管股室和联系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分管股室和联系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对分管业务和联系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考核等工作。

3.组织开展分管业务和联系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督促上级交办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

4.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和联系单位内的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及上报,制定应急和防范措施。

5.每年向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

三、股室安全生产共同职责

股室主要负责人是本股室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股室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包括: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局党组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2.组织本股室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演练,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加强安全风险防控。

3.协助分管领导抓好联系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推动落实局领导小组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

4.协助分管领导健全和落实联系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在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5.定期分析包抓单位安全生产形势,汇总上报安全生产情况,向分管领导提出加强安全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意见,组织并督促检查分管单位安全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6.收集汇总联系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图片及其他资料),针对问题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并跟踪隐患整改落实。

7.联系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做好紧急处置,督促做好善

后有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事故情况。

8.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作。

四、股室及医疗机构具体安全生产职责

负有监管职责的股室除负责股室共同安全生产职责外,还分别负责以下安全职责:

(一) 医疗应急股

1.承担卫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牵头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安排、督导检查、宣传引导工作。

2.牵头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3.负责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拟定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县内各单位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4.组织行业系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防控,督促指导对存在隐患问题的整改。

5.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6.组织行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7.负责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每年必须组织开展1次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

8.负责重大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事故灾难等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二)办公室

1.在党群工作中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纳入党组学习内容,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综合性安全生产重要文稿起草、初审。

3.牵头负责安全生产重要会议会务工作。

4.协调提供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经费、车辆等各项保。

5.协调卫健系统安全生产领域舆情引导处置,指导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二)财务室

负责指导全县卫健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资金到位。

(三)人才股

将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情况作为局机关工作人员、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对安全生产方面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以及在事故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或表彰奖励;根据管理权限,审批、审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机构编制事项申请,依法依规优化安全生产领域职能配置,支持和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机构编制保障;组织对外活动时提供安全。

(四) 体制改革股

1.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以及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措施中落实安全发展理念,确保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适应安全发展需求。

2.指导医养结合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消防安全,加大危化品、特产工作总体安排,适时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排查.

3.督促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药物采购、储存、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重点加强毒、麻、精药的规范管理。

(五)信息统计股

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卫生健康系统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维护网上意识形态安全,加强有关卫生健康网络舆情监测、分析和研判。

(六)疾控股、传防股、爱卫办

1.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的监测和应对。

2.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

3.重点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健康风险分析和职业人群健康。

4.做好灾后传染源处理和环境卫生监测工作。

5.做好灾后免疫工作。

6.对疾控机构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七)医政股

1.监督指导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落实;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情况纳入社会办医疗机构年终校验。

2.牵头抓好卫健系统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在监督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中,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评审评价。

4.牵头对医疗卫生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医疗卫生废弃物等安全管理和处置工作。

5.督促指导全县中医医院、中医馆等中医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管理作为对中医医疗机构考核评价重要指标之一,负责中医药安全管理和使用。

(八)项目办

负责全县卫健系统规划、在建重大项目、维修项目安全监管。

(九)监察室

1.督促机关和下属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职能股室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情况实施监督,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的人员进行问责。

2.参加行业内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协助查处事故涉及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以权谋私、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督促落实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决定和意见。

(十)政策法规股

负责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考核奖惩,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负责强化对卫生健康领域监督执法人员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专业知识等执法能力的培训;负责对开张放射诊疗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履职情射诊疗许可证》持有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执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及场所项目登记、检测,并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规范服务进行检查

(十)健教所

组织开展包括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协调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领域舆情引导处置。

(十)基层股

负责基层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安全监管。

(十)妇幼股

负责妇幼机构安全监管作。

(十)党建办

监督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行风建设。

(十)卫生监督股及监督所

落实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负责辖区各个体诊所、社会办医等医疗机构安全监管工作,在日常巡查工作时同步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十)各医疗卫生机构、县疾控中心

1.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保证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在本单位得到贯彻落实且与单位发展同部署、同安排。组织和督促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

3.健全本单位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分管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设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配置安全生产管理力量,并定期向县卫健局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4.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要求,组织制订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审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有关科室(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形势和问题分析会议,每周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限期整改落实,并每月将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向县卫健局报告。

5.每个季度至少组织实施1次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督促科室(部门)每月至少开展1次职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

6.单位负责人接到本单位医疗、道路交通、消防、建筑工地、危化物品、特种设备等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亲临事故现场,在做好安全防护的基础上,立即组织指挥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准确上报。严禁瞒报事故、故意拖延不报、破坏事故现场、影响事故调查组正常工作等问题和行为。

7.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反馈问题和意见及时组织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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