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2101391301xj/2023-00006 生成日期: 2023-12-08
文       号: 关键字: 部门,单位,预算,得分,管理
所属机构: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2022年度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信息来源:靖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3-12-08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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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预算单位: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解释指标内容评分标准单位自评得分股室审核得分
投   入(14分)目标
管理
(6分)
绩效目标设定覆盖率(3分)部门(单位)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的项目是否全部设立了绩效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情况。评价要点:
部门(单位)纳入预算的项目是否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绩效目标设定覆盖率=(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个数/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的项目个数)*100%=12/12*100%=100%
绩效目标设定覆盖率=100%,得3分;80%≤绩效目标设定覆盖率<100%,得2分;60%≤绩效目标设定覆盖率<80%,得1分;低于60%,不得分。3
绩效指标设置合格率(3分)部门(单位)纳入预算的各项目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绩效目标管理的工作质量。评价要点:
①将各项目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绩效指标设置合格率=(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的项目个数/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个数)*100%=12/12*100%=100%
绩效指标设置合格率=100%,得3分;80%≤绩效指标设置合格率<100%,得2分;60%≤绩效指标设置合格率<80%,得1分;低于60%,不得分。3
预算
配置
(8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2分)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119/11*100%=172.72%
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员控制率≤100%,得2分;否则,不得分。0
“三公经费”变动率(3分)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0-0)/0*10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三公经费”变动率≤-10%,得3分;高于-10%,不得分。0
重点支出安排率(3分)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12/12*100%=100%
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
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实际得分=重点支出安排率*3=100%*3=33
过   程(51分)预算
执行
(36分)
预算完成率(3分)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26655338.17/26655338.17*100%=100%
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总数。
实际得分=预算完成率*3分=100%*3=3。3
预算调整率(3分)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47,528,659.77/26655338.17)*100%=178.31%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人员调动、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全年未调整预算的,得3分;调整预算的,实际得分=3*(1-预算调整率)=3*(1-178.31%)*3=0。0
支付进度率(8分)部门(单位)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4355.1/4424.8*100%=98.42%
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单位)截至某一时点的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项目支出预算财政下达数的比率。本次绩效评价选取截至12月底的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总数。
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单位)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支付进度率≥100%,得8分;70%≤支付进度率<100%,得5分;50%≤支付进度率<70%,得2分;低于50%,不得分。8
结转结余率(5分)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0/26655338.17*100%=0
结转结余总额:部门(单位)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结转结余率=0,得5分;0<结转结余率≤5%,得3分;5%<结转结余率≤10%,得2分;高于10%,不得分。5
结转结余变动率(5分)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0-0)/0*100%=0结转结余变动率≤0,得5分;0<结转结余率≤10%,得3分;10%<结转结余率≤20%,得2分;高于20%,不得分。5
公用经费控制率(4分)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10/10*100%=100%公用经费控制率≤100%,得3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3
“三公经费”控制率(4分)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0/0*100%=0“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4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4
政府采购执行率(4分)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0/0)*100%=0
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政府采购执行率=100%,得4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0
过程(51分)预算
管理
(11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部门(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评价要点: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1分。3
资金使用合规性(2.5分)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评价要点: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5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5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5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5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5分。
以上各项如有不符合,则该项不得分。
2.5
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性(2.5分)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评价要点: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③公开的预决算信息完整无误。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1分;
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1分;
③公开的预决算信息完整无误,计0.5分。
2.5
基础信息完善性(3分)部门(单位)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评价要点: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1分;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1分;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1分。
以上各项如有不符合,则该项不得分。
3
资产
管理(4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1.5分)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          
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0.5分;          
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
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以上各项如有不符合,则该项不得分。
1.5
资产管理安全性(2.5分)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评价要点:
①资产保存完整;
②资产配置合理;
③资产处置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
⑤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5分;
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5分;
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5分;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5分;
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5分。
以上各项如有不符合,则该项不得分。
2.5
产   出(23分)职责
履行
(23分)
实际完成率(6分)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实际完成工作数:年度部门(单位)实际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计划工作数: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的工作任务数。
实际得分=实际完成率*6分。6
完成及时率(4分)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部门(单位)按照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确定的时限要求限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数量。
按季度得分。每按要求及时完成1个季度的工作任务,得1分,总分4分。4
质量达标率(5分)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年度部门(单位)实际完成工作数中达到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目标要求的工作任务数量。
实际得分=质量达标率*5分。5
重点工作办结率(8分)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12/交办或下达数)。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实际得分=重点工作办结率*8分。8
效   果(12分)履职评价
(9)
纪检监察(3)年内受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处理情况截至12月底部门(单位)或干部职工受到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或处理1人截至12月底部门(单位)或干部职工没有受到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或处理的情况,得3分;否则不得分。0
审计监督(3)审计监督反馈问题及整改情况部门(单位)经审计未收到问题整改意见部门(单位)经审计未收到问题整改意见,得3分;经审计发现问题且按规定时限整改到位,得2分;审计发现问题,但按规定时限整改不到位,不得分。3
财政检查(3)财政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经财政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且按规定时限整改到位部门(单位)经财政监督检查未发现问题,得3分;经财政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且按规定时限整改到位,得2分;财政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但按规定时限整改不到位,不得分。2
相关方满意度
(3)
服务对象满意度(3)部门(单位)服务对象对部门(单位)工作的满意度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95%服务对象满意度≥85%得3分;60%≤服务对象满意度<85%得2分;低于60%不得分。3
合计10083
单位负责人签字:县财政局股室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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