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3-00006 | 生成日期: | 2023-04-21 |
| 文 号: | 关键字: | 河道,采砂,部门,生态,行 |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 靖远县关于暂停河道采砂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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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4-21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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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关于暂停河道采砂的通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各河道采砂企业: 2023年4月20日,2020年全县挂牌出让的3年河道采砂权到期和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采砂许可证到期,为有效恢复全县河道生态环境,保障河道行洪畅通,确保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县季节性和非季节性河道范国内全面暂停采砂作业行为。 二、各采砂企业要按照“谁开采、谁修复”和“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及时对各自采区进行生态修复和水土保持恢复。 三、根据《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靖远县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22-2026)》,由县政府牵头,组成由水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林草、乡镇等部门的验收工作小组,对各砂场生态修复和水土保持恢复进行验收。 四、严禁非法采砂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各级河湖长要加强河道巡查,严厉打击盗采砂石资源行为。县公安、水务、生态环保、自然资源局、交运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暂停河道采砂工作。对盗采河道砂石资源、妨碍公务、寻衅滋事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河道采砂许可延续事宜将在后期进行公告。 六、畅通信息通道,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 0943-6121731。
靖远县水务局 2023年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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