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2101391301xj/2023-00006 生成日期: 2023-04-21
文       号: 关键字: 河道,采砂,部门,生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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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关于暂停河道采砂的通告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4-21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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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关于暂停河道采砂的通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各河道采砂企业:

2023年4月20日,2020年全县挂牌出让的3年河道采砂权到期和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采砂许可证到期,为有效恢复全县河生态环境,保障河道行洪畅通,确保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律法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县季节性和非季节性河道范国内全面暂停采砂作业行为。

二、各采砂企业要按照“谁开采、谁修复”和“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及时对各自采区进行生态修复和水土保持恢复。

根据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靖远县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22-2026)》,由县政府牵头,组成由水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林草、乡镇等部门的验收工作小组,对各砂场生态修复和水土保持恢复进行验收。

四、严禁非法采砂行为,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各级河湖长要加强河道巡查严厉打击采砂石资源行为。公安、水生态环保自然资源局交运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暂停河道采砂工作。对盗采河道砂石资源、妨碍公务、寻衅滋事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事责任。

五、河道采砂许可延续事宜将在后期进行公告。

六、畅通信息通道,接受社会监,举报电话 0943-6121731

 

 

 

 

 

靖远县水务局

202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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