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4-00010 | 生成日期: | 2024-06-20 |
文 号: | 关键字: | 审计,是否,情况,问题,经济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2024年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 |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6-20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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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经中共靖远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2024年,靖远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靖远县审计局将对15名县管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为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审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完整、准确、全面把握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通过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客观评价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工作绩效,揭示被审计领导干部违规决策以及不担当、不作为或懒政、怠政,造成严重后果等问题,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和履职尽责;促进党中央、国务院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靖远作出审计贡献。 二、审计对象 (一)任中审计12名: 县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主任、六级职员党玉库; 县文联主席、四级调研员苏其智; 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俊军;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县文物局局长(兼)、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兼)、四级调研员张学科; 县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三级调研员王定红;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兼)、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委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书记、四级调研员张正虎; 东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吴德民; 三滩镇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罗禀龙; 三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吴咏丽; 若笠乡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高国昆; 若笠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牛畅; 石门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冯尔辉; (二)离任审计3名: 县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县社会组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何乃学; 东湾镇原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张全璟; 石门乡原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刘文吉; 三、审计重点内容 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为主线,以本地区、本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在全面了解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总体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重大决策、重大目标任务完成,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及历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方面,促进领导干部廉洁用权、干净干事。 (一)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审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推进高质量发展,贯彻执行上级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宏观调控政策、重大改革任务等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有关经济工作重要批示指示情况,贯彻执行上级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等情况。编制、分析重点工作清单、目标任务清单,逐项揭示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层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关注:国家战略、专项规划和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包括与县委、县政府或上级相关部门签订的耕地保护、林地保护、粮食安全、水利、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保障性住房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重要目标及各项经济指标,重要目标事项是否按时完成,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目标任务完成量等问题。逐项核查是否明确贯彻执行的时间表、路线图和阶段性目标,采取的措施是否到位,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中央、省市县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和交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 2.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审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制定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及其执行和效果情况,列出重大措施清单,逐项揭示是否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重点关注:是否制定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与政策措施,制定的战略规划与配套政策是否符合国家战略、规划等要求;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地区重大战略规划;规划中阶段性目标任务是否按期完成,是否达到预期效果情况等。 3.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审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在产业、财税、土地、基建等领域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建立、执行及实施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列出重大措施清单,关注政府债务举借管理和重组、国有资产处置、国有资源配置、招商引资项目、园区建设、民生工程、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工程、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及资金等重大资金使用、投资事项。重点关注:一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是否建立健全本地区党委政府工作规则、议事规则等重大决策制度,是否对重大经济决策的程序、范围、权限和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制定的经济决策制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有落实机制等保障制度。二是根据重大措施清单,逐项关注每一个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决策内容是否合规、合纪、合法,决策程序和权限是否合规,决策事项是否经过充分论证,决策执行是否及时、有效,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三是根据重大措施清单,逐项关注每一个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效果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如重点工程项目等是否按期完成,是否实现预期目标,是否因决策不当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环境破坏、风险隐患等。 4.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民生保障和改善情况,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以及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 (1)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审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推进财政资源统筹,推动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统筹发展与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情况。关注地方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财政收支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效益性情况;财政资金的安全情况;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支出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重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突击花钱”情况,是否存在以违规先行拨付支付等方式“套现”“提现”、巧立名目突击用钱、重复施工等问题;国资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办企业,店面租金不入账,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国有资产长期被个人侵占,存在流失风险,国有资产底数不清,致使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等问题;对下属单位的财政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监督管理情况,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下属各单位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监督是否到位,有无未履行监管职责和监管不到位的情况,有无主管部门向下属单位转移资金、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下属单位是否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报销有关费用,通过提供不真实财务会计资料或虚开发票等形式套取资金的问题;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在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物资采购、业务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和效果情况,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是否建立制定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贯彻执行,是否存在制度不健全或未制定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导致资料、程序管理混乱而影响执行效果等情形或违法乱纪的问题。审查地方政府债务举借、管理、使用和债务风险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举债和违规担保等。列出资产资金资源明细清单,逐项揭示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管理、分配和使用中是否存在重大问题和风险隐患。重点关注:各地区执行财经法纪制度情况,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刚性约束力,促进各地区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2)民生保障和改善情况。审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民生责任履行情况。重点关注:民生保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具体措施、落实的具体项目以及执行效果情况;就业、教育、养老、医疗社保、保障性安居工程、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民生事项中民生保障制度落实情况;民生工程及配套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筹措管理使用及项目推进情况等。 (3)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关注资金分配是否符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战略和政策导向,检查资金投向是否合理,是否优先支持了重点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核实资金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资金按照规定的用途和程序使用,审查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机制,是否存在漏洞或薄弱环节,防范资金被挪用或滥用,评估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是否按照计划推进,是否达到了预期的阶段性目标,检查项目管理和运作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或效率低下的问题,分析项目实施后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否实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检查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审核项目审批、资金拨付、工程招投标等环节是否依法依规进行,检查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信息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及时向社会公众披露相关信息。 (4)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机构或者增加内设机构;是否存在超编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虚报人员占用编制等情况,重点揭示其中存在的超预算支出、无预算支出、套取人员经费等问题。 5.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一是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和本地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关注是否建立健全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是否结合部门单位权责清单,建立符合部门单位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否及时查处和上报本单位重大违纪案件。二是关注领导干部本人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情况。主要审查被审计领导干部是否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是否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是否违规兼职取酬,是否违规经商办企业,是否变相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是否违规占有和使用国有资产,是否存在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将被审计领导干部遵守廉政规定情况贯穿于审计项目全过程,综合参考运用巡察的相关结果。 6.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省市有关审计整改工作规定的情况,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研究、部署、督促、过问情况,以及审计整改成效情况等。重点揭示整改不到位、屡查屡犯和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并分析整改不到位的原因。 (二)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审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宏观调控政策、重大改革任务、重大项目等经济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部门(系统、行业)作出的有关经济工作重要批示指示,落实上级要求过“紧日子”的情况。列出重点工作清单、目标任务清单,逐项揭示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层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关注:一是县级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与部门相关的任务分解落实及推进情况,贯彻落实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过“紧日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与本部门相关工作情况,是否明确贯彻执行的时间表、路线图和阶段性目标,采取的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违规设立、变相设立或擅自保留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涉企保证金等。二是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规定的部门、单位职责履行情况,是否存在超越职权、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等情况。三是上级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四是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和交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目标任务方面关注: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向社会、公众作出承诺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是否按时完成,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目标任务完成量等。 2.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审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制定部门、单位发展战略规划及其执行和效果情况,列出重大措施清单,逐项审查完成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的规划是否符合国家发展战略规划要求;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落实;相关规划中的阶段性目标任务是否按期完成,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等。 3.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审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在部门基本建设、资产采购、资产处置、资金使用等领域制定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及其执行和效果的情况。把握部门主要特点,聚焦部门主要业务,列出三资明细清单,关注部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管理、分配和使用中反映出的重大改革举措、重点任务的落实推进情况等。重点关注:一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制订情况,是否建立健全本部门、单位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三重一大”等经济决策管理制度,决策事项、程序、标准是否明确,决策权限是否清晰可操作,是否有落实机制等制度。二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决策程序和权限是否合规、科学,决策内容是否合规合纪合法,是否存在违规决策、越权审批等问题。三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效果情况,决策执行是否及时、有效,是否实现预期目标和效益,是否因决策不当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环境破坏、风险隐患等。 4.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民生保障和改善情况,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以及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 (1)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重点关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预算执行的合规性和进度,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核实非税收入的征管情况,有无应征未征、违规减免、截留挪用等问题;关注支出的合理性、效益性,特别是重点支出项目的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审查各类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监管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国有资产的登记、核算、处置等是否规范,有无资产流失情况;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对所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情况,是否存在由于被审计领导干部未履行职责或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共性问题,以及重大违法违规、重大责任事故等问题。审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期间防范化解经济风险采取的具体措施,以及对这些措施的跟进监督、实施效果等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对部门(系统、行业)面临的经济风险进行科学预判,是否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范化解,是否存在由于决策不当或管控不严造成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损失浪费等情况。 (2)民生保障和改善情况。重点关注政府在教育、医疗、住房、养老、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确保民生政策发挥实效,检查民生保障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浪费等问题,保障资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评估民生保障项目的实施效果,如教育、医疗、扶贫、社会保障等项目的实施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关注民生保障领域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如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对民生保障及改善政策进行全面监督,确保民生政策落到实处,提高民生福祉。 (3)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审查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以及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包括审查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有挪用、滞留、截留等违法违规问题。重点揭露资金分配、使用是否合规有效,是否存在损失浪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等问题,并促进资金管理的完善和使用效益的提高,关注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的实施效果,包括项目是否按计划实施、是否达到预定的环保目标和效益。 (4)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重点审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部门机构设置是否合规,是否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定等机构编制文件要求设置机构;编制使用是否合规,是否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配备人员并安排经费;领导配备是否合规,是否按照核定的领导职数限额及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等。揭示其引起的超预算支出、无预算开支等涉及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 5.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结合收集整理的信访舆情清单、巡视巡察清单等,审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在经济活动中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及个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班子成员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持股、违规兼职取酬、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用车等;领导干部本人及其亲属有无长期借用公款或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资产问题;有无从下属单位领取报酬和补助问题;有无公款装修、购买私房及超标准购车等问题;有无转移、挪用、侵占单位资金或下属单位资金为个人牟取私利等问题;本部门、单位重大腐败案件发生和查处情况等。 6.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审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审计机关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及其效果,是否存在整改不重视、不部署,以及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四、审计工作组织安排 (一)成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绍先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张慎艳、何振立,三农审计中心主任张世平等同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时间安排。 2024年5月开始,10月底结束现场审计。 五、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监督管理,提升监督效能。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客观反映问题、准确界定责任、审慎作出评价,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更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反腐倡廉。 二是强化审计纪律,严控廉政风险。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审计中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守工作纪律。 三是强化项目管理,提高审计效率。审计项目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各审计组严格审计现场管理,全面落实分层级质量控制责任,牢固树立“有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的意识,严格执行审计现场管理的各项要求,强化保密管理,规范资料获取、延伸调查等行为,根据审计实施方案严格推进审计进度,以严明的审计纪律推动现场审计效率的提升。 四是强化研究型审计,提高审计质量。各审计组要依据被审计单位“三定方案”,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职能、主要业务、经济事项,制定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审计实施方案,并确保工作方案确定的重点内容落实到位;运用“研究型”审计思维,注重在审深审透查实上下功夫,揭示存在问题及各类风险隐患,提炼总结,提出有操作性可落实的审计建议,着力提高审计质量。 五是要在履职尽责上求实效,以更大审计作为推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各审计组应明确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以零容忍的态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充分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中的重要作用。一是要坚决纠治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在审计项目实施中,关注中央和省委提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情况,特别是围绕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部署,找准审计切入点、着力点,促进各项政策落实落地;二是要坚决纠治“关键少数”履职中存在的形式主义,重点关注大肆举债搞“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增加财政负担或造成损失浪费、举办节庆论坛展会未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等问题,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三是要坚决纠治重点领域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发挥审计专业优势,进一步完善和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持续放大审计成果,增强监督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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