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2101391301xj/1970-172821 生成日期: 2022-02-22
文       号: 关键字: 县,行政执法,考试,人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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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司法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县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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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22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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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执法单位: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第五轮换证执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司发电〔2019〕23 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度全县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方式

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由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和综合法律知识考试两部分组成。

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由各行政执法单位自行出题、组织考试、批改试卷,成绩合格人员方可取得综合法律知识考试资格。各单位应在报名前组织完成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由县司法局集中组织实施,并组织县级部门执法人员的考试(含省、市级垂直管理的县级行政执法单位)。

二、报名条件

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范围为全县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行政委托组织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已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不再参加考试。

(一)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行政执法职位执行职务;

2.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熟悉本部门、本职位业务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4.遵纪守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秉公执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1.不具备从事行政执法条件的人员;

2.不直接从事持证执法工作的人员;

3.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人员;

4.协助执法的合同工、临时工以及借调人员。

三、报名要求

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按照《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要求,在前期组织开展好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的基础上,做好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并如实填报《专业法律知识考试证明》(附件2)和《执法资格考试报名表(在编在岗证明)》(附件3)。

请各行政执法单位于2月22日前将盖章纸质版报送至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501室),同时将电子版报送至邮箱。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放弃本次申领考试报名。

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名单

2.《专业法律知识考试证明》

3.《执法资格考试报名表(在编在岗证明)》

靖远县司法局

2022年2月18日

附件1:

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名单

县委办(县档案馆) 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 县教育局 县科技局 县工信局 县公安局 县民政局 县司法局 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住建局 县交运局 县水务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商务局 县文旅局 县卫健局 县应急管理局 县审计局 县林草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统计局 县发改局 县医保局 县退役军人局 县地震局 县政府金融办 县综合执法局 白银市生态环境局靖远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靖远县税务局 县气象局 县烟草专卖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2.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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