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5-00073 | 生成日期: | 2025-03-19 |
文 号: | 关键字: | 监管,工作,检查,部门,要求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关于做好全县2025年“一业一查”跨部门综合监管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 |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3-19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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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县2025年“一业一查” 跨部门综合监管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市驻靖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文件精神,根据《靖远县推行“一业一查”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靖政办发〔2024〕79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一业一查”跨部门综合监管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白市联办发〔2025〕3号)文件部署要求,为持续推动“一业一查”跨部门综合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质扩面,现就做好全县2025年“一业一查”跨部门综合监管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决策部署,积极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正确处理“强监管”和“减干扰”关系,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合理确定行政检查方式,优化“一业一查”跨部门综合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大力推进联合检查、精准检查,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乱检查行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信用支撑,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目标任务 2025年12月10日前,全县所有“一业一查”跨部门综合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任务必须100%完成,抽查市场主体比例不得低于3%,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90%以上,移动执法APP应用率达到90%以上,检查结果公示及时率和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达到100%。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统筹协调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计划要求,细化任务分解,有序推进“一业一查”跨部门综合监管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各项任务。牵头发起单位要及时会同参与配合单位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建立联合会商机制,有效形成监管合力;参与配合部门要主动配合、积极响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监管任务。鼓励各部门将更多的抽查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探索“一业一查”等模式,不断提升部门联合抽查效能。 (二)严格监管程序 抽查任务牵头部门会同配合部门,按照清单和计划明确的要求,规范有序推进落实联合抽查任务。各监管部门要依托甘肃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对照清单和计划要求,依次设置联合检查清单、计划和任务。检查方式明确为现场检查的,抽查任务牵头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加强事前沟通,组织协调配合部门联合上门检查,防止应联合未联合、应实地未实地检查,坚决杜绝部门联合检查中各自检查的现象发生,有效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要求。检查结束后,各部门执法人员要将检查结果及时、准确地通过移动监管APP录入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指尖管”“掌上查”,依法依规做好结果公示。对一些需要检查后续处置的监管对象,应依法依规处置到位,完成闭环监管。 (三)提高监管精准性 各监管部门要充分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全面推进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将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全面实施执行差异化监管措施。对风险较低的,相应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也可视情况进行非现场检查;对风险较高的监管对象实施重点监管甚至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通过开展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全面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政府监管水平不断提升。 (四)积极探索推进非现场监管 各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检查方式,必须通过现场检查的,深入实地规范实施现场检查;对可以通过书面检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非现场方式能实现监管目的的,采取非现场监管手段实施检查,提升检查效率,有效推动减轻对企业的监管“干扰”和减轻基层执法人员的监管工作负担,实现“双减”。 四、保障措施 (一)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积极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要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广泛应用,制定本年度本辖区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与部门,持续完善相关配套工作机制,从严执行工作制度,适时召开联席会议,总结经验,创新工作举措,推动监管工作落实。各监管部门要对各自业务(行业)条线“一业一查”综合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具体业务工作负总责,要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的要求,实施监管领域“一件事”集成,做好对工作的指导、督促,确保工作精确、精细、精准。全县各监管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不断扩大抽查事项覆盖。在《靖远县“一业一查”跨部门综合检查清单(第一版)》基础上,各部门依据职能要求,可结合实际,在实操中进一步完善年度计划,年度计划调整须以正式文件逐级报告备案。全县具有双随机抽查事项的监管部门(包括非双随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分析本单位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情况,按照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要达到70%以上的目标要求,结合实际,自行补充制定跨部门或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单跨”抽查同时发力,确保全年全县双随机监管事项覆盖率达标考核目标要求。各监管部门要通过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认真分析抽查事项清单情况,按照所有检查“一网归集”的备案要求,凡是涉及经营主体的检查必须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检查结果,按照计划时段和要求方式完成任务,确保常态化、全覆盖目标要求。 (三)加大宣传培训指导力度。各部门要突出抓好“一业一查”跨部门综合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宣传报道,不仅要加大在各类媒介上的宣传报道,还要结合工作实际,将宣传融入实际监管中,鼓励开展“组团合规指导”,在现场检查中宣讲政策、监管流程,不断提高企业、社会对“一业一查”综合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认知度和知晓率,增强其对监管部门工作的理解配合,营造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提高社会共治水平。要持续加强对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满足联合检查工件需求,实现联查工作规范有序。 (四)强化督查指导工作。省政府已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营商环境考核评估范畴,县双随机联席办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采取送达工作提醒、督导函、印发通报等形式对各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提醒、督导和通报。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推进情况,把握工作推进节奏和时限要求,适时在内部进行工作提醒、督促,防止搞集中突击,共同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推进并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附件:2025年靖远县“一业一查”跨部门综合监管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清单计划.xlsx
靖远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5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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