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5-00135 | 生成日期: | 2025-03-04 |
文 号: | 关键字: | 劳动,劳动者,规定,合同,合同法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法吗?是否有经济补偿? | |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3-04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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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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