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2101391301xj/2025-187447 生成日期: 202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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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靖远县 发布机构:
关于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通知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23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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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24〕152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和人员范围

1.补贴标准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当前仍正常运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

2.人员范围

(1)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是指我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大龄人员:指距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10年的城镇常住人口;“零就业家庭”成员: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城镇低保人员;残疾人员;长期失业人员:包括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6个月(含)以上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以及毕业6个月后仍未实现首次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3)就业困难退役军人。

(4)返乡入乡农民工。

二、补贴期限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农民工,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日期须为2023年7月1日以后。

三、申报资料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毕业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场地使用证明,本人名下社保卡复印件,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2.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场地使用证明,本人名下社保卡复印件,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3.就业困难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证明,退役军人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正、副本复印件,场地使用证明,本人名下社保卡复印件,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4.返乡入乡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返乡入乡农民工需系统比对外出务工信息或提供外出务工相关印证资料(提供本市外工资收入凭证,如签字的工资条、银行代发工资的网银、微信、支付宝截图等或社保缴纳凭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场地使用证明,本人名下社保卡复印件,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注:所提供社保卡需开通银行功能。

四、办理流程

1.经营者本人向县人社局提交申报资料(乡镇初审、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必须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

2.县人社局审核申报资料,开展内部核查、跨部门核查、实地入户核查;

3.审核合格的提交局党组审议,审议通过的,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人社保卡账户。

五、申报期限

2025年9月22日-2025年10月22日。

六、受理地址和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靖远县人社局213、218办公室

联系方式:0943-5937135

附件: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xls

2.个人真实性承诺书.doc

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2日

来源: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审:郭杰

二审:滕爱琴

三审:冯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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