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2101391301xj/2024-00060 生成日期: 2024-10-09
文       号: 关键字: 人员,就业,核查,申报,补贴
所属机构: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关于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通知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09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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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按照白银市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就业优先政策“助企惠民”行动的通知》(白就办发〔2024〕1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和补贴标准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是指我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
二、补贴期限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企业登记注册日期须为2018年7月10日以后;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企业登记注册日期须为2019年4 月22日以后。
三、申报资料
申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本人社保卡复印件、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另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由县人社局进行身份核查;脱贫劳动力由县农业农村局进行身份核查;退役军人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身份核查;农民工等返乡下乡人员由户籍地所在乡镇进行核查并出具证明。
四、办理流程
1.经营者本人向县人社局提交申报资料;
2.县人社局审核申报资料,开展内部核查、跨部门核查、实地入户核查;
3.审核合格的提交局党组审议,审议通过的,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人社保卡账户。
五、申报期限
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31日。
六、受理地址和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靖远县人社局213、218办公室
联系方式:0943-5937135

 附件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1).xls
附件2: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1).doc
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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