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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职称改革办公室 关于在职称申报中比对社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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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02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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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单位、广大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7〕81号)均规定,“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对申报人进行社保比对,目的是核实申报人是否为其所在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

 

为切实防止一些中介机构通过虚假广告,擅自招揽不是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并从中谋取私利的不法问题发生,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启动了在职称评审中比对申报人缴纳社保费工作。2021年之前,甘肃省在职称评审中没有开展过社保比对工作,在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做法的基础上,决定从今年开始开展社保比对,明确参保的时限为半年,对于2022年上半年新注册的企业,适当放宽社保缴费时限要求。

 

职称申报人员不需上传社保证明材料,由各级审核部门通过社保信息系统直接进行比对。

 

甘肃省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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