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2101391301xj/1970-172820 生成日期: 2023-01-04
文       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政府,工作,行政
所属机构: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靖远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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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04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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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靖远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农业农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推进农业农村行政领域政务公开作为展现“三农”成果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先后制定完善各项相关制度,聚焦群众关切,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公开,进一步提高我部门管理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在政务公开网站中主动发布政府信息74条,其中履职依据19条,规划计划8条,预算决算2条,强农惠农14条,政策解读8条,双随机一公开3条,政策咨询问答库20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以来,未收到通过受理电话、网络平台、来信等方式提出的相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等有关文件要求,平台账号由专人管理,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核”制度,及时、有效,并对已发布的信息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平台建设,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平台的各个栏目及时更新。重点做好政策解读、强农惠农、政策法规等的更新,让更多人了解惠农政策。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狠抓落实,及时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不断规范我单位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我单位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公众对我单位管理工作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是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深化职责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和政务公开有关制度规定,对单位职能职责、重大决策、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许可、预算决算、办事指南、办理结果等进行全面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提高我单位工作透明度。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是优化发展环境,建设法治政府和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我局对履职依据、规划许可、预算决算、强农惠农、政策解读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个别栏目的更新不及时、不全面。

改进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监管制度。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多种形式学习、领会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明确职责,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和服务理念;二是进一步充实、规范、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展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层层落实责任,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逐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常态化方向迈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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