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6-193666 | 生成日期: | 2026-01-28 |
| 文 号: | 关键字: | 农业,设施,蔬菜,建设,现代 |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 | 发布机构: |
| 靖远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靖远县2026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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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28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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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2026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项目 实施方案
为贯彻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引导鼓励经营主体持续加大对设施农业建设的投入,加快推进集中连片老旧蔬菜设施改造提升。充分利用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引导和鼓励加大对现代设施农业建设的投入,加快构建我省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格局,有力有序推进“1+1+5”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6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甘农财发〔2026〕1号)的要求,结合我县设施蔬菜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锚定建设农业强县目标,牢固树立大食物观,以稳产保供和满足市场多样化、优质化消费需求为核心,通过优化设施农业空间布局、适度扩大产业规模、升级改造老旧设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引导服务功能。持续提升设施农业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绿色化、数字化水平,积极培育农业工厂等设施农业新业态,不断提高产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加快构建布局科学、用地节约、智慧高效、绿色安全、保障有力的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情况 近年来,靖远县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蔬菜产业作为建设“黄河上游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先导产业,加快推进蔬菜产业提档升级,蔬菜产业已经成为靖远县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加快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引擎。2025年全县蔬菜面积58万亩,总产量达到265万吨,总产值达到42.5亿元。靖远已成为全国蔬菜生产重点县、甘肃省设施蔬菜生产大县,被列入白银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核心区,13个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之一,全国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规模化种植基地建设县。为加快我县设施蔬菜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期间针对制约我县设施蔬菜高质量发展瓶颈难题,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与老旧设施提升改造。2021年以来通过拆除重建、更换钢架、墙体改造、棉被更新等方式完成老旧日光温室提升改造1.5万亩,完成塑料大棚提升改造2万亩;新建日光温室2500余亩,新增塑料大棚11000余亩。高标准建成天陇互联网+智慧综合农贸市场、靖远沿黄现代寒旱农业产业园、刘川镇靖和日光温室产业园、东升镇万亩辣椒产业园、五合镇供港蔬菜基地、东湾镇蔬菜加工产业园、东升镇日光温室产业园,建立靖远县蔬菜科技创新中心,开展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试验示范,引进温室智能加温、自动通风、自动卷帘、电动轨道运输车、喷粉机、弥雾机、连作障碍治理、水肥一体化系统等新设备、新技术30余项,引进黄瓜、辣椒、西红柿等主栽优良品种20余个,加快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步伐。 (三)工作任务 利用甘肃省2026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资金在北湾镇、平堡镇、靖安乡等三个乡镇遴选出示范带动较好的四个经营主体开展设施蔬菜绿色标准化基地建设、老旧设施提升改造,支持比例占项目总投资的30%。 三、建设内容、奖补要求及奖补标准(一)建设内容及地点。 靖远县2026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项目资金共100万元,计划在北湾镇、平堡镇、靖安等乡镇新建日光温室11500㎡(净种植面积)、完成日光温室提升改造22座。 (二)奖补要求 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6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6〕1号)的要求,对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新建(或改造)的设施农业,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每座中央奖补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30%:每个合作社、家庭农场累计中央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家龙头企业累计奖补不超过100万元,单个农户累计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结合近年来我县设施农业发展实际情况及补助政策,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补助。 (三)补助标准。 1.日光温室提升改造 补助方式:更换保温被、更换钢架、墙体加固维修按照温室净生产面积计算,安装自动卷帘机按个数计算,更新后屋面按照温室长度计算。钢架改造补助标准为25元/㎡、棉被更换补助标准为9元/㎡、墙体维修加固补助标准为10元/㎡、安装卷帘机补助标准为1500元/套、后屋面拆旧建新改造补助标准为20元/米。 改造要求:保温被更换后能够正常满足越冬使用;主体钢架与后屋面成型一体(主体拱架采用不低于30mm*80mm*2mm椭圆管或钢桁架结构,间距不超过1米,跨度小于12m种植区域不设立柱,跨度12m—16m之间种植区设一排固定或活动立柱);自动卷帘机更换包括两侧卷杆配套;对保温性能较差的后屋面拆除重建,改造后能够正常满足越冬使用,在安全性方面有效提升;对使用年限较长、保温性及安全性降低的墙体进行整体维修加固,加固后在蓄热保温性能、安全性方面显著提升。完成以上提升改造的日光温室使用年限需达到10年以上。 2.日光温室整体改造及新建 建设要求:日光温室整体改造或新建需达到土墙无立柱装配型日光温室建造技术标准(主体拱架采用不低于30mm*80mm*2mm椭圆管或钢桁架结构,间距不超过1米,跨度小于12m种植区域不设立柱,跨度12m—16m之间种植区设一排固定或活动立柱),完成拆除重建的日光温室使用年限需达到10年以上。按净生产面积补助,补助标准为70元/㎡(约4.67万元/亩)。 3.塑料大棚(连栋塑料大棚)提升改造及新建 建设要求:塑料大棚自建达到全钢架装配式塑料大棚建设标准(主体钢材型号不低于30mm*60mm*1.5mm椭圆管,间距不超过1米)。完成提升改造的塑料大棚使用年限需达到10年以上。按净生产面积补助,补助标准为24元/㎡(约1.6万元/亩)。 四、奖补安排 (一)奖补程序。由农业经营主体或农户提出申请,提交申报和证明材料→上报县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审核→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归口管理部门、行业专家等对项目进行验收→对完成建设的主体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进行资金拨付。 (二)资金兑付。为加快项目资金支付,可按建设进度分期拨付资金,项目按要求建设完成后,完成资金拨付。 五、进度安排2026年1月至2月,对实施主体进行审核并上报及实施方案编写; 2026年3月至10月,项目实施阶段; 2026年6月至12月,进行公示、县级验收、绩效自评及资金拨付。 六、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措施。为有效保障该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实施进度和资金安全,经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靖远县2026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项目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由靖远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靖远县蔬菜研究发展局局长任副组长(暂由靖远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代理),县蔬菜局副局长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工作协调,为项目建设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工作专班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将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二)技术保障措施。为使项目建设有技术指导和支撑,成立由县蔬菜研究发展局专技人员为成员的靖远县2026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项目技术服务小组,负责拟定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指导,参与组织落实建设工作,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三)强化资金监管。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工作专班及技术小组要加强工程验收管理,通过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中央奖补支持的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施工质量进行把控。 (四)加强宣传措施。要加强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政策解读和宣传,项目要不断总结经验,深入挖掘和推广现代设施农业建设的有益经验、创新案例、培育典型,通过现场观摩、技术培训、网络宣传等形式,把老旧设施提升改造的经验推广出去,真正发挥出现代农业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附件:1.中央财政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资金绩效目标表 2.靖远县2026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清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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