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3-00006 | 生成日期: | 2023-09-07 |
文 号: | 关键字: | 粪肥,还田,项目,服务,技术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靖远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报《靖远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 | |||||||||||||||||||||||||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07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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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要求,继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落实粪肥就地就近还田施用,因地制宜实施固体粪肥+配方肥、生物有机肥+配方肥、液体粪肥+水肥一体化还田模式,同步融合粪污—堆肥—瓜菜/粮食、粪污—沼液—瓜果/枸杞发展模式,持续扶持壮大畜禽粪污收集处理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等主体,推动农牧结合、种养循环,使资源和废弃物最大程度链接利用,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深入推进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的通知》(农农(肥水)〔2023〕9号)、《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2023〕4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工作,结合县域实际,编制了《靖远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现随文上报,请审阅。
靖远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 靖远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效益,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和养殖粪污循环利用工作,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高效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深入推进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的通知》(农农(肥水)〔2023〕9号)、《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2023〕4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工作,加快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化肥减量化,提高耕地质量,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助力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坚持系统观念,促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发展,以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施用为重点,以培育粪肥还田服务组织为抓手,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增加有机肥施用面积占比。通过财政补助奖励支持,采取建机制、创模式、拓市场、畅循环的工作措施,打通种养循环赌点,建立养殖场(户)、服务组织和种植主体紧密衔接的绿色种养循环发展模式,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甘味”品牌农产品再上新台阶。 二、任务目标 2023年,我县继续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始终秉持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绿色发展的新理念,鼓励、引导农户施用腐熟农家粪肥,增施生物有机肥,减少化肥用量,改变传统施肥方式,优化施肥结构,助推“到2025年化肥减量化”行动,全力营造“种养结合、循环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财政补助奖励支持,力争通过3~5年试点,培育扶持一批技术成熟、设施设备齐全的集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转运、还田的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探索总结一套社会化服务市场运行模式,建立起以市场化运作为主、政府引导为辅的粪肥还田组织方式和运营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种养结合养殖场(户)、服务组织和种植主体紧密衔接的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服务机制,形成一批成熟的技术模式、运行机制和补贴方式,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为大面积推广应用提供宝贵经验和做法。 2023年,继续整县推进粪污就地消纳、粪肥就近还田工作,重点在西瓜、蔬菜、枸杞、玉米、小麦等特色优势作物上落实有机肥施用面积10万亩(其中:腐熟农家粪肥还田9.5万亩,生物有机肥还田0.5万亩),建设万亩核心示范片1个,每种技术模式至少建立1个千亩示范区,核心示范片树立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示范片标示牌1块。 综合考虑土地和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有机肥替代化肥比例,提升种植与养殖结合水平,提升有机肥施用技术与配套设施水平,集成推广粪肥还田、生物有机肥施用、配方肥推广等技术模式,提升标准化生产与“甘味”品牌创建水平,提高产品知名度和附加值,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引导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有机肥、施用有机肥,确保土壤有机质含量与项目实施前对比保持不降低或有所提高,全县各类养殖场及分散养殖户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同时,建立有效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与市场运营模式,构建起“生态环保、安全高效、持续健康”的县域畜牧业、种植业发展新格局和良性循环产业链,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内容 (一)遴选服务主体 结合2022年项目实施情况,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粪肥还田任务未完成、工作积极性不高、服务态度差、配合不密切的服务主体予以调整。继续按照“有主体、有规模、有场地、有技术、有设备、有基础”的“六有”标准,公开补充遴选粪肥收集处理、堆沤腐熟、配送还田、机械施用能力强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服务主体。遴选项目服务主体仍采取自愿申请,所在乡镇推荐上报,县农技中心备案,项目具体实施单位现场核实,项目领导小组综合评价的方式,按照120%的比例公开补充遴选。被遴选确定的服务主体必须管理规范,运行良好,无不良信誉记录,有专职会计;必须具备与承担任务相适应的经营范围、技术队伍、处理场地、堆沤腐熟设备、收集配送车辆、施肥还田机械等基本条件。养殖企业、合作社或农户等养殖主体不能列入服务主体范围。 (二)创建内容 1.实施规模。综合考虑全县畜禽养殖、服务主体及种植产业地理位置和空间分布,在全县18个乡镇完成粪肥还田面积10万亩(其中:腐熟农家粪肥施用9.5万亩,生物有机肥施用0.5万亩),优先安排蔬菜、枸杞、西瓜等经济作物和小麦、玉米、马铃薯等优质粮食作物,兼顾果园和中药材等。项目通过示范引领,整体推进,整县开展粪肥就近消纳、就近还田奖补试点。突出高湾镇西瓜,五合、东升镇枸杞、西瓜,东湾、北湾、乌兰镇蔬菜等优势区和关键作物,集中力量打造一批有亮点、有看头的示范园区和基地,竖立统一标牌,扩大试点工作影响,示范带动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的推广普及。 2.补贴对象。项目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对提供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转运、还田的全环节服务的专业化经营主体予以补奖支持,粪肥还田仅限耕地和园地,不含草场草地。补奖对象为提供全环节服务的家庭农场、合作社、企业等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包括养殖主体)。 (三)技术模式 1.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根据县域优势产业布局和服务主体分布情况,在东升、高湾、东湾、乌兰、北湾等产业相对集中的乡镇推广“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技术模式,按照堆肥亩均用量不少于1000kg的标准开展粪肥还田工作。通过该项技术模式,扶持一批集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转运、还田的全环节专业化服务组织。同时,指导农户各自腐熟、还田的粪污利用机制,使全环节服务与农户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融合新模式,推动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逐年减少化肥用量,最终实现化肥减量化、耕地地力提升的目的。 2.沼液沼渣+社会化服务:根据沼液沼渣生产企业地理位置,在枸杞、西瓜、玉米种植相对集中的靖安、五合、东升等乡镇,推广“沼液沼渣+社会化服务”技术模式,按照亩均用量不少于2000kg的标准开展沼液沼渣还田工作。充分发挥专业化服务主体利用畜禽粪污、尾菜、尾瓜、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通过机制推、政策扶、自主建、农户用的方式,形成农业废弃物厌氧无害化处理、沼液沼渣专业化生产、肥水一体化灌溉、沼气能源化利用等多方面应用相结合的绿色种养循环发展农业。 3.生物有机肥+配方施肥:在项目区内,针对粪肥还田与农户种植季节性错位问题,对农户进行生物有机肥补贴,亩均补贴生物有机肥120kg,让农户逐渐了解、认识、选购、施用生物有机肥,增加有机肥施用面积。同时,充分利用历年土样检测结果、各项试验数据及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更新施肥建议卡,科学制定不同作物化肥及有机肥用量,指导农户施用配方肥,引导农户年年增施有机肥。 (四)运行模式 结合县域蔬菜、瓜果、药材、小麦、玉米、马铃薯等优势产业结构,重点推广以下2种粪肥还田运行模式。 1.“养殖场(提供粪源)+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收集、处理、转用、还田)+种植基地”模式。由公开遴选的第三方社会化服务主体收集养殖场或散养户畜禽粪污,利用微生物发酵菌剂和专用机械设备对原料进行集中统一堆沤腐熟,并将腐熟的粪肥转运到农户指定田块中,利用还田机械进行撒施、穴施、沟施、条施等方式开展粪肥还田工作。 2.“养殖场或农户(提供粪源)+沼气生产企业(收集、处理)+沼液还田”模式。由公开遴选的沼气专业化生产服务主体收集养殖场或分散养殖户粪污和种植户尾菜、尾瓜、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通过厌氧发酵生化反应技术生产沼液沼渣,并将沼液沼渣通过管道输送或专用运输车配送到农户地块中,采用滴灌、撒施、冲施、沟施、追施等方式进行还田。 (五)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为靖远县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定期开展督查督导工作,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积极参与。对参加遴选的经营主体,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必须通过现场核实、翻阅资料、汇报答疑、综合评价等方式开展评审遴选工作。服务主体确定后,综合考虑其粪污收集量、处理量、还田能力、技术服务能力等情况,下达粪肥还田任务面积,最后根据验收合格面积,准确测算补助资金。 (六)粪肥质量 服务主体在腐熟粪肥时,要严格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程》(GB∕T36195-2018)和《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3442-2019)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堆沤腐熟,每一批还田粪肥所含砷、汞、铅、镉、铬、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种子发芽指数等限量指标均须符合《有机肥料》(NY/T 525-2021)标准要求;每一批沼液所含重金属、水不溶物、粪大肠杆菌、总盐浓度等指标参数须符合《农用沼液》(GB/T 40750-2021)行业标准。同时,按照《有机肥料》(NY/T 525-2021)标准中所列方法进行总养分含量检测。对生物有机肥进行随机抽检,生物有机肥所含重金属、PH值,养分含量等指标要符合《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标准各项要求。采样时,每个样品一分两份,一份送检测机构化验,一份留存备检。有机肥施用要以《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有机肥料》(NY/T1868-2021)为指导,根据不同地力条件、不同作物、不同产量目标,科学确定粪肥施用数量、时间、方法和替代化肥比例,避免过量或过于集中施用,避开作物根系,配合施用化肥和石灰。 为确保粪肥质量达标,各服务主体在粪肥还田前,技术指导与模式创新小组对每一批集中腐熟的粪肥按照约1000吨1个随机样品进行抽检,做到腐熟一批,检测一批,合格一批,还田一批,保障粪肥质量。对抽检不合格,尤其重金属超标的粪肥严禁还田,要求重新处理的,待再次抽检合格后方可还田,重新处理仍无法符合标准的,不能作为粪肥,禁止还田。 (七)试验研究与效果检测 一是科学布置田间试验。在经济作物上开展有机-无机配施、有机-无机最佳配比等试验,在粮食作物上开展化肥利用率试验。根据试验地不同作物或地力条件,在不同作物和不同地力条件下完成试验研究5个以上,探索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的有机无机配施技术模式,撰写试验研究报告。根据对比试验结果,提炼总结形成具有本地特点的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模式,强化有机肥科学施用数据支撑。二是科学布设效果监测点。综合考虑土壤类型、耕作制度、地力水平等因素,分别以枸杞、西瓜、蔬菜、玉米特色优势作物为主,每种技术模式布设3个效果监测点,全县监测点数量不少于20个,确保监测点的代表性和稳定性,对项目区不同绿色种养循环技术模式、粪肥施用在提质增效、化肥减量、地力培肥等方面的作用进行效果监测,编制年度试点效果监测报告,为科学评价试点实施效果、探索绿色种养循环模式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准确分析试验数据。试验前、后进行土样检测分析(包括土壤有机质含量、全氮、全磷、全钾、硝态氮、铵态氮、有效磷、缓效钾、速效钾、PH、阳离子交换量、土壤电导率、土壤质量含水量、全盐含量14项指标),详细记录作物整个生育期化肥用量、有机肥替减量、有机肥替代化肥比例,农作物产量等数据,科学评价绿色种养循环、粪肥施用在增产增收、提质增效、化肥减量、地力培肥等方面的作用,为探索绿色种养循环模式提供数据支撑。 (八)补助资金使用方向和预算 省农业农村厅下拨我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总资金1000万元,项目资金用于引导扶持专业化服务主体就地就近开展粪肥还田,重点支持“畜禽粪便堆肥还田”、“沼液沼渣还田”和“生物有机肥施用”技术模式。具体资金使用方向和预算如下: 1.购买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826.5万元。落实畜禽粪污循环利用任务面积9.5万亩,所有服务主体为农户提供粪污收集、堆沤处理、粪肥转运、机械还田等全环节服务,依据其还田面积按87元/亩标准进行打包奖补。 2.生物有机肥施用补贴100万元。为解决粪污收集处理、粪肥还田与作物种植季节性错位问题,通过招标采购生物有机肥弥补粪肥还田空档期。项目共落实生物有机肥施用面积0.5万亩,每亩补助生物有机肥120kg。 3.其它费用73.5万元。包括田间试验研究、样品检测(含土壤、生物有机肥、粪肥、植株及农产品样品)、效果监测、技术培训、田间指导、现场观摩、宣传报道及省市专家指导培训、复印打印、资料装订、宣传资料印刷、技术指导、入户调查、示范牌和试验牌制作等工作开展所需一切费用。具体项目资金使用及支出预算见表1。 表1 项目资金使用预算表
(九)进度安排 根据项目创建内容,除田间试验、效果监测等受季节因素影响已提前布置布设外,其它建设内容按照进度安排执行,具体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2023年6月: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2023〕48号),细化实施方案,结合县域实际,科学编制县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生物有机肥招标意向公开;做好项目宣传,为项目有力有序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23年7月~11月:及时推进粪肥还田工作,完成生物有机肥招投标手续并将物资发放到户,完成样品取样和监测,完成田间试验和效果监测,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建设万亩核心示范片和千亩示范区,全力抓好任务落实,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所有内容。 2023年12月,加快资金拨付流程,力争补助资金执行率达到80%以上,总结项目实施经验,撰写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绩效报告、试验报告、效果监测报告;收集材料、查漏补缺、整理档案、装订成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项目实行行政部门领导、技术部门指导的原则。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生态环境局、科技局、审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及相关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方案审定、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强化统筹协调,压紧压实责任。成立由市、县技术推广部门负责人和技术骨干组成的技术指导与模式创新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措施落实等工作,全程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探索总结粪肥还田新模式,按照生产区域和作物品种为种植户提供科学合理的施肥建议,推广应用有机肥替代化肥,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进行规范指导。 (二)创新工作机制 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带动,扩大粪肥还田利用社会化服务市场规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粪肥还田利用,加大对种植户、专业化服务主体的引导扶持力度,加快粪肥还田利用服务市场主体培育,合理布局,促进种养结合。在项目实施中,应用新技术、探索新方式、推广好经验,努力构建基于粪肥流向全程可追溯的补贴发放与管理机制。大力提倡畜禽粪污就地就近消纳方式,降低运营成本。 (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部门明确监管监督职责,明确任务目标,加强监督管理,夯实责任主体。采取交叉监督、线上线下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对服务主体的收集、腐熟、还田等关键环节采取实时监控和随机实地抽查,并根据其腐熟的粪肥数量确定抽检数量、频次。各个服务主体要对粪便收集量、腐熟粪肥量、还田量、还田面积设立台账管理,做好各环节操作记录。项目实施后,组织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小组组长由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农技中心、综合股等部门业务人员组成。根据任务完成情况适时开展县级验收,对实施成效好、机制创新力度大的服务主体,在任务面积分配上给予倾斜安排;对运行实施不畅、机制创新不足、进度缓慢、配合不积极或未能按期完成任务面积的服务主体将予以剔除。 (四)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按《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中制定的《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本着资金与任务相匹配的原则,不超范围使用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保障资金使用规范,提升资金使用透明度。定期开展任务落实情况调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及时掌握实施进度、资金使用进展、运行管理等工作情况。各项支出要合规合法,符合项目建设要求,保障资金、项目、工作及人员安全,及时兑付奖补资金和其他费用。定期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做全做细资金支出账务。 (五)加强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网络、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大力宣传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的重要意义,提高社会各界对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建设工作的认识,增强粪肥还田意识,调动社会各方参与,为搞好粪肥还田、化肥减量增效和有机肥替代化肥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另外,根据农户需求,创办“田间学校”、组织集中培训、发放宣传彩页,面对面、手把手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同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树立典型,相互交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自上而下,良性互动,形成合力,保障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项目稳定有效、快速有序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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